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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亡国之际 李师师的真实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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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宋代男性以簪花为时尚 二、扈三娘的“一丈青”究竟何意 三、李师师的真实命运

辽代佚名《散乐图》,宣化辽墓壁画中的伎乐男子也都簪花

一、宋代男性以簪花为时尚

《水浒》里有个大名府的小押狱,“生来爱带一枝花,河北人顺口,都叫他做一枝花蔡庆”。梁山泊英雄排座次后,他分得的任务是专管行刑的刽子手。日本宋史学者佐竹靖彦注意到蔡庆簪花的现象,但他认为,在宋代,“死刑犯即将被处死时,刽子手在其鬓发上插上一朵花以为其送行,蔡庆的习惯便是由此而来的”,故而“一枝花”的绰号比他哥哥蔡福的“铁臂膊”更可怕。

但从前引小说里交代蔡庆绰号来历时,只说他“生来爱带一枝花”,则佐竹的论点虽可以聊备一说,但似乎过于穿凿。至于为死囚犯在处决前簪戴纸花,焉知不是尊重罪犯生前发饰习俗的人性化举动,就像给死刑犯送上断头饭、永别酒那样,是让他享有做人最后的权利,未必就是宋代死囚犯行刑前的特殊规则。

之所以如此解释,关键还是因为,在唐宋两代,簪花并不只是女性的特权,男子也是可以有权染指的。

明代陈洪绶《水浒叶子》中簪一枝花的柴进

宋代每逢重大节庆,例如郊祀回銮、皇帝生日、宫廷会宴和新进士闻喜宴等,君臣都有戴花的习惯。宋徽宗是一位雅好声色的风流君主,《东京梦华录》说他每次出游回宫,都是“御裹小帽,簪花乘马”,从驾的臣僚、仪卫,也都赐花簪戴。

宋代凡参加皇帝举办的宫廷宴会,大臣都能领赐到宫中名花。有一次,寇准以参知政事入宫侍宴,真宗特赐异花,说:“寇准年少,正是戴花吃酒的年岁。”这种赐花,一般官员都自己佩戴,亲王和宰执则由内侍代他们将花插到襆头上,有时皇帝也让内侍为宠爱的翰林学士簪花。

皇帝所赐之花,也有种种区别。其中自以真花最为珍贵。每年三月,君臣共赴金明池游赏,与游群臣才得遍赐“生花”(即鲜花)。真宗时,有一次曲宴宜春殿,赐花,“出牡丹百余盘,千叶者才十余朵,所赐止亲王、宰臣”。其他则是人造花,分为三品:绢花成本较低,有辽朝使者参加的皇帝生日宴,为向辽使表示节俭,就用这种绢花;罗帛花色泽艳丽,一般用于春秋两次宴会;大礼后恭谢、上元游春等,从臣都随驾出巡,到时有小宴招待,这种场合则赐“滴粉缕金花”,这种人造花以珍巧著称。一般官员雅集,也有簪花的风习。

宋代官场庆典中簪花的惯例一传到民间,则不论性别年龄,不论贵贱贫富,甚至不论平日节庆,都簪花成习了。据欧阳修所见,洛阳“春时,城中无贵贱皆插花,虽负担者亦然”;另据王观说,扬州也不论贵贱“皆喜戴花”。比较起来,人们更喜欢簪戴与观赏鲜花,于是,就引发了诱人的商机。

花圃原来是作为达官贵人庄园的附庸,到了宋代,种花业也逐渐成为独立的商业性的新兴农业,甚至出现了一种叫作“花户”或“园户”的种花专业户。

马塍在南宋已经成为临安城花卉种植基地,“都城之花皆取焉”。由于马塍一带“种花土腴无水旱”,即便“园税十倍田租平”,花户仍能获得较好的收益。据叶适说,这些马塍花户深知“高花何啻千金直,着价不到宜深藏”,没有好价钱是绝不出货的。而且,有的花户已经有了自己固定的客户,不愁卖不出去。

不仅杭州,苏州东城与西城“所植弥望”,扬州种花的专业户也是“园舍相望”,就连陈州(今河南淮阳)的园户也是“植花如种黍粟,动以顷计”。

与此同时,都市卖花业也红火了起来。除两宋都城外,洛阳、成都、苏州、扬州等大城市,都有定期的花市,其喧闹程度以至于“车如流水马如龙,花市相逢咽不通”。扬州开明桥“春月有花市”,市上芍药的身价有时比洛阳牡丹还昂贵。成都则二月举办花市,以海棠花为胜。洛阳的花市似乎每年在牡丹盛开时开张。在宋代都市,卖花人也成为一道流动的风景线,卖花声成为一首悠远的协奏曲。

簪戴鲜花固然时髦,但一来有时令限制,二来花销不菲,因而仿制生花就开始走俏,制花业也应运而生。宋太祖时,洛阳有姓李的染匠,擅长打造装花襭,人称李装花。仿生花多以绢、罗制成,也用通草或琉璃作为材料。据《梦粱录》记载,宋代杭州城里,一种罗帛脱腊像生四时小枝花朵,“沿街吟叫扑卖”。诸行市中则有花团、花市和花朵市,主要坐落在官巷里,其间花作行销的首饰花朵“极其工巧,前所罕有者悉皆有之”,又以齐家、归家花朵铺最负盛名。

南宋李嵩的《夏花篮图》

南宋李嵩的《冬花篮图》

二、扈三娘的“一丈青”究竟何意

梁山好汉中,刺青的颇多,鲁智深之所以称“花和尚”,乃是身上有花绣刺青之故。至于燕青的文身更是美不胜收,“一身雪练也似白肉”,“遍体花绣却似玉亭柱上铺着软翠,若赛锦体,由你是谁,都输于他”。

不仅《水浒传》,作为其雏形的《宣和遗事》,对绿林好汉们身上的刺青也是不吝笔墨的。日本研究《水浒传》的学者佐竹靖彦,干脆把智取生辰纲的晁盖集团叫作“刺青团伙”

刺青,即文身。宋代又有花绣、文绣、刺绣、锦体等别称,有时也叫雕题、雕青。雕青包含的范围较广,而雕题则专指面部的刺青。

这一习俗可以追溯到殷周之际的泰伯、虞仲,据《史记·周本纪》载,他俩为让位给弟弟季历,流亡荆蛮,“文身断发”。文身原是南方的风习,据学者应劭解释,因南方人常与水打交道,故而断其发而文其身,“以像龙子”,意在模拟同类之形,以“避蛟龙之害”。

唐代以前,史书所载的文身习俗,基本上分布在南方沿海多水的区域,也就是柳宗元诗所说的“共来百越文身地”。唐代以后,内陆人文身就时见于文献。据《酉阳杂俎》,荆州有个名叫葛清的,通体遍刺白居易的诗句二十余处,而且来个以画配诗,人们干脆称他为“白舍人行诗图”。

宋代,男子文身并不罕见,女子刺青基本上仅见于南方少数民族。这是因为南方少数民族大多为越族之后,还保持着“人皆文身”的旧习,以至于“文身老及幼,川浴女同男”,互相欣赏文身之美。据《太平寰宇记》说,宋代海南黎人崇尚文身,并根据身上花纹多少“以别贵贱”,豪富者多,贫贱者少。《岭外代答》指出,海南黎族女子在成年礼上,就置酒会亲友,由女伴为她在脸上亲施针笔,刺出细巧的花卉飞蛾,在其间空白处衬上淡栗色的底纹,美艳动人,而身份低卑的婢女却没有这样绣面的资格。

大约晚唐五代以来,中原地区职业兵的文身现像已经相当普遍。他们都是出身低贱,才迫不得已去吃军粮的,因而刺青的兵士即便熬成将帅,也难免有一种自卑感。

到宋代,军队里文身更是司空见惯。宋初,有个姓张的军士,“其项多雕篆”,人们都叫他“张花项”。入元不久,蒙古军看到汉地百姓“手上有雕青者”,认定文身者即原来吃军饷的士兵,就“刷充为军”。这一误解,也说明了刺青与宋代士兵之间有着剪不断的联系。

也许因为雕青率先流行于行伍,而刺青的武人容易给人以一种剽悍难缠的恐怖感,因而在北方,迟至北宋中期,刺青还是被视为不端之行,其人也往往令人侧目。不过,大约到北宋后期,刺青既不再是局限南方滨海或落后地带的区域性习俗,也不再是军伍士卒低贱身份的象征性标志,而逐步成为流行于民间的一种时尚,开始受到追捧。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宋徽宗晚年,也就是梁山好汉起事前后,东京大街上每有节庆游艺,少年狎客总是轻衫小帽,跨着马追逐在妓女队伍后边,另由“三五文身恶少年”为他们控御着马匹,由于这些恶少露出大腿上的刺青,世人戏称这一马队为“花腿马”。这种风尚在南宋依旧长盛不衰。南宋都城社团中有锦体社,成员即由刺青者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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