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科教 > 正文

中共规定研究生导师“十不得” 网民议论纷纷

11月11日,中共教育部发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其中包括“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引发网友议论纷纷。图为济南市的研究生在大会堂外进餐。

日前,中共教育部发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其中包括“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此前大陆发生多起研究生自杀事件,多与导师有关系。

11月11日,中共教育部发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导师“十不得”,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其中“不准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规定,引发网民议论纷纷。

“不能发生性关系都成了指导意见了⋯⋯真的匪夷所思。”“师德本应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却被中共写进规范里面。可想而知中共教育有多么腐败。”

“党委书记不得与下属女局长发生不正当关系。市长不得与副县长发生不正当关系。镇委书记不得与女秘书发生不正当关系。村长不得与村口张寡妇发生不正当关系。”

律师刘晓原留言说:“教育的堕落?这本是为师的基本道德要求,竟然还要教育部下文做约束。可想而知,这个问题之普遍、之严重!”

此准则发布之前,大陆发生多起研究生自杀事件,多与导师有关系。例如大连理工大学一名研究生10月13日在实验室自缢身亡,该研究生在遗书中指遇到不负责任的导师,导致自己研究生期间在浪费时间,身心均有压力。

9月21日,南京大学一名博士研究生(女生)因导师抢了她的一篇论文,并在组内受到排挤,在宿舍跳楼自杀。

5月1日,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院黄姓女硕士坠楼身亡。自称家属的网民发文指控薛姓导师多次刁难黄女毕业论文,导致黄女精神崩溃而自杀。

2019年12月25日晚间,南京邮电大学材料学院一名研究生,疑不堪导师的压榨在实验室自焚身亡。多名自称是该校的学生事后披露,张姓导师长期对这名研究生谩骂压迫、人格侮辱,还逼迫在承诺书签字延毕,让赔偿3,200元的氮气实验费用,最终导致该生在实验室自焚身亡。还有学生指,张姓导师把学生当廉价劳动力为自己的公司干活,还把实验室当成了自己公司的仓库,存放了大量易燃溶剂,最终导致悲剧。

2019年4月5日,一名定居加拿大的北大传播学硕士李悠悠,实名举报“长江学者”、前北大中文系教授沈阳,在22年前性侵好友高岩,最终导致高岩自杀。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0/1112/1522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