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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惠林:不要命的“社会主义政策” 热杀与冷杀

—不要命的“社会主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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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社会主义是明目张胆、公然扼杀自由,新的方案则是暗中蛀蚀自由。前者是“热的社会主义”,如共产主义,后者是“冷的社会主义”,如社会福利、福利国;前者是“热水煮青蛙”,后者是“温水煮青蛙”

图为一处共和党人竞选办公室墙上的标语,社会主义是你创造、它享有。(ERIC BARADAT/AFP via Getty Images)正体简体

2020年美国总统大选尘埃落定,民主党的拜登上台,参众两院也是民主党占多数。至此,美国的行政、立法已是一党独大,再加上司法院也似乎明显偏向民主党,看来美国已经是道道地地的左派社会主义社会了。

已故的奥国学派大师米塞斯(Ludwigv.Mises,1881~1973)在1944年就这样问:“人是否该抛弃自由、私人主动行为和个人负责,而选择屈服于社会主义国─一个实施强制与胁迫的巨大机构─接受其监管?威权的极权主义体制是否该取代个人主义和民主体制?公民是否该被改造成为顺民,成为纳入全民的一支义务劳动队伍里的一个下属,必须无条件遵守其上司的命令?他是否该被剥夺最为珍贵的选择权,不准他选择自己的手段与目的,不准他塑造自己的生活形态?”

对于一向生活在自由民主社会里的人来说,相信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都是“否定的”,尤其对1776年建国以来就以自由经济、民主体制、重视人权为标榜的全球第一富强的美国人民来说,相信会更斩钉截铁的说“不!”不过,自从马克思共产主义和达尔文“进化论”,以及“工业革命”的科技力量在十八、十九世纪先后兴起以来,对“科学”的迷信,让人类逐渐变异,“科技万能”、“人定胜天”甚嚣尘上,不但“无神论”愈见普及,不信神、只相信科学的“科学迷”(Scientism)也充斥人间。就经济学来说,其目的在于解释许许多多的经济行为之后果,而这些后果并非任何人所故意造成的。经济学不同于自然科学,它的对象是主观的,而自然科学的对象是客观的。

“科学迷”的工程师心态

经济学(或社会科学)的对象既然不同于自然科学,那么,自然科学方法(简称科学方法)就不能机械式地用于经济学。然而近代自然科学的成就,愈来愈教人叹服,科学方法予人都有“可能”的印象。热心于社会改良者,急于事功,为求速效,对于社会问题,尤其对经济问题的研究与解决,也一律诉诸于自然科学方法。科学迷对于经济问题的探讨与解决,并不是说它无能为力,而是说它能造成大害。在申述此点之前,有必要先说另一个有害于经济问题的探讨与解决的趋势,它在许多方面与科学迷有密切关系,这就是“工程师的心态”之泛滥。

我们知道,工程师所做的事,其目的是单纯的,凡是可达此单纯目的之一切力量,他都可以控制。为达此目的,工程师可自由支配一个既定量的资源。一开始他就能将全部过程中的各部门之施工,计划得清清楚楚,而绘成蓝图,进而一步步完成他全部预定的计划。也就是说,工程师在他面对的小世界,有完全的控制力,凡是与他的工程有关的各个方面,他都能观察到,而且都可明了,他要处理的事物只是一些“已知量”,在遇到工程上的问题时,并没有别人的决定对他产生干扰,意即他的工程问题并没有参与社会过程,他只是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由他来裁决。所以,他可将自己精通的技术应用在这些客观事实上,按照蓝图一步步完成他的全部计划。工程师可按既定的价格购买他所需的材料,按既定工资雇用工人,这些既定的价格和工资对他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他并不会了解这些价格和工资在一个竞争社会里是由错综复杂的市场运作所形成,一旦遇到物价和工资之波动出乎他的意料而影响到他的计划时,他就认为是一些不合理的力量在作祟;而他所谓的不合理力量,是指未被好好管制的力量。于是乎工程师的见解,就扩张应用到社会组织,要求广泛的计划和管制。如此一来,就有了所谓的“政治工程师”、“社会工程师”的称呼。苏联的艺术家就曾以史达林所赐的“灵魂工程师”这一封号,感到骄傲。

迷惑人的社会主义

就在科学迷和工程师心态的泛滥下,乃激发19世纪以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或统制经济的热潮。“社会主义”(Socialism)这个名词,很难有明确的概念。社会主义的派别很多,激进革命的马克思共产主义和温和渐进的费边主义是两个极端,其间有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等。它们之间的不同是在方法上,而终极的经济结果是一致的,亦即生产手段国有,分配和交换则由中央统制,以衙署命令取代市场机制,以“社会正义”取代“利润诱因”。

社会主义自19世纪以来,百年之间吸引众多知识界领袖的认同,在已故的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之一海耶克(F.A.Hayek,1899~1992)声望极高时,在清明的思想界曾经没落过,而且那些有利的反社会主义的议论,竟有些是出自社会主义阵营分子,海耶克称之为“社会主义者的觉醒”。不过,一方面由于社会变迁,政府的职务除了维持治安与国防之外,服务性的措施扩展了。由于市场机能无法妥善解决若干经济问题,于是政府进场干预来弥补,但往往使得市场功能瘫痪了。另一方面,热心的社会改革家,虽放弃诸如生产手段国有化的传统社会主义步骤,但新方案对于自由的危害并不小于传统的社会主义。传统的社会主义是明目张胆、公然扼杀自由,新的方案则是暗中蛀蚀自由。前者是“热的社会主义”,如共产主义,后者是“冷的社会主义”,如社会福利、福利国;前者是“热水煮青蛙”,后者是“温水煮青蛙”,何者对自由的危害较大,是非常清楚的。

不过,麻烦的是,冷的社会主义者大都是现代自由主义者,他们也承认私有产权,也尊重民主的政治秩序,因此他们比热的社会主义者更能获得拥护和支持。已故的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利曼(M.Friedman,1912~2006)就说:“19世纪的自由主义者,把自由的扩张看作是促进福利与平等最有效途径,20世纪的自由主义者,则把福利与平等看作是自由的前提条件或自由的替代品”。“福利”和“平等”这两个词比“社会主义”更有媚力和魔力,比起“自由”来,更令人感觉切乎实际,于是乎,“福利经济”和“福利国”应运而生,成为新宠。

福利国vs.自由社会

福利国是指那些尚保存私有财产制度,其政府在维持国防与治安之外,有计划地扩大经济方面措施的邦国,它与计划经济和统制经济,在某种意义下是分不开的。而那些经济措施,种类愈来愈多,有的有利于自由社会,使社会更美好;有的与自由社会不相容,或对自由社会的持续构成,具有潜在威胁。“福利国”是在“社会安全”的口号下,危害到自由社会的根基,因为政府为保证社会安全而实施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其项目真有扩大到“从摇篮到坟墓”的趋势,照此趋势下去,每个人都得靠政府来生活,个人自由将随个人的责任之免除而消灭。

已故的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史蒂格勒(G.J.Stigler,1911~1991)在1975年就感慨说:“……如果我们要强迫一个22岁的典型美国青年表态,他会告诉我们,某些对于自由的侵犯是不可容忍的,但是,这些侵犯通常是来自政治和社会的范畴,而非来自经济方面的。言论自由不应受威胁,少数民族也不应受到歧视。但对消费者的经济管制却没有引起任何严重的抗议,而这位年轻人甚至准备接受更多的消费者管制。”于是职业证照、医药证照、消费者保护法、最低工资、劳动基准法等等的管制措施都被认为理所当然的泛滥成灾。

必须强调的是,自由与责任是不可分的,自由不只意谓个人有选择的机会,也意谓着个人要为选择而烦心。因为一个自由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接受成败的利害或荣辱。尽管很少有人会说“我不要自由”,但有太多的人怕负责任。责任与自由不可分,因而这些人也就怕自由,愿意牺牲自由来过一种被庇护的生活。“社会安全”这个模糊的概念,以及随之而来强制性的全面的社会保险之所以被接受,这应是主因之一。或许有不少人认为自由虽重要,但生活的安定更重要,没有安定的生活,自由有何用?这种想法在某一限度内是对的,但是如果不设定一个限度,而是把安全视为绝对的重要,就有严重问题了。

诚如海耶克所言:“我从自由所得到的利益,大部分是别人利用自由的结果,而别人对于自由的利用,大部分是我所无法利用的。所以,对我而言,自由之所以最重要,并一定是我自己所能利用的自由。我们可以确定地说,有些人可以尝试任何事情,比所有人都作同样的事情,要重要的多。……所以,自由的利益,并不限于对自由人—至少可以这样说,一个人绝不是主要地受益于他自己所利用的自由。历史上常有不自由的多数人,因为有自由的少数人之存在而得到利益,今天,不自由的社会也得益于自由社会的存在。”

热的社会主义,其危害已非常明显,历史斑斑可考。而冷的社会主义——所谓“福利国”的一些强制性的所谓福利措施(或者称为“仁政”、“德政”),其结果也同样地是大家的灾难,随着个人自由的完结而加深,只是速度较慢而已!

恒常法制架构下的计划

由一个中央机构来计划经济或统制经济,不仅无助社会进步,还会有害。但除了彻底的宿命者外,每个人都是计划者,所有的政治行为都是计划行为,只是计划有好坏之分,也有聪明或远见计划与愚蠢或短视计划的区别。经济学家是要研究人们实际上如何作为、如何打算,因而绝不会反对这种有意义的计划。海耶克就经常提及,“自由经济所需要的只是一个恒常的法制架构(Permanent Legal Framework),在此架构下,让各个人按各人的计划从事不同的竞争活动。透过市场价格决定他们的计划之成败得失,而成败得失的责任由各人自己承担。”在互相竞争、调整与适应的过程中,无限的潜能得有最大机会发挥。计划经济是凭少数人,乃至一个人的头脑来代替千千万万人的头脑,以一个计划来代替千千万万人个别计划,以控制(直接或间接)社会的全部经济活动,是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坚决反对的。

不过,反对这样的中央计划,并不等于固执粗疏的放任态度,主张尽最大可能利用竞争力量来协调大家行为,并不等于置一切事物于不顾。因此,某些经济管制不只现代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不反对,还特别重视!例如:对产权的保障,必须考虑到产权的行使是否会产生社会成本;契约自由的保障,需考虑契约内容和订约时的环境;就业自由的保障,并不排斥某种业务法规以规定凡从事某种行业的任何人,必得具备某些条件(如医生);在生产自由、销售自由、消费自由的原则下,政府也得禁止、限制或干涉有毒物品的产销。政府的这类经济管制系弥补市场机能的不足,并非要妨碍市场运作。

必须强调的是,这类必要的经济管制,并非都只有利而无害,生产技术的管制常常限制试验范围,导致阻碍发展或减低生产力而提高生产成本较容易了解,社会边际利益和成本的估算无法精准,以致政府管制根本无法评断,往往低估管制所产生的损失,亦即政府管制总是做得“过度”,并且容易产生特权、官商勾结等弊端。所以,理论上政府应弥补市场失灵,但“政府失灵”往往更严重。

“物价管制”最要不得

经济管制中,“物价管制”最被诟病。无论是政府的直接定价,还是只定下若干规则,再由政府依此规则定价,都与一个自由制度的运作绝对不相容。所谓“合理物价”或是“适当物价”,决定于经常变动的环境。随着环境变动,物价也须持续调整,物价一旦被硬性限制或规定,它们就失去有效指导生产和消费行为的功能。另一方面,如果依某些规则(如物价需与成本保持一定关系)来核价,则同一物品的不同卖者被核准的价格势必不同(因各个卖者的成本不会相同),这样就阻碍了市场机能。更重要的是,物价不由自由市场决定,供需就不会相等。为使物价管制有效,又需采取若干措施来决定谁可以买、谁可以卖。如此一来,人与人之间就必然受到任意的差别待遇。经验告诉我们,有效的物价管制只有靠数量的管制来达成,亦即靠行政当局决定某些特定的人,或某些特定行号可买多少或卖多少。这又是任意的决定,行政当局认为怎样重要就怎么办。因此,物价与数量管制和自由市场不相容,有两个原因:一是这种管制一定是任意的,二是这种管制一定不能让市场机能顺利地发挥作用。

有一种流行的说法是,竞争必然会发展到“独占的资本主义”,其实这是德国社会主义理论家所说的,他们把本国的现象予以一般化而成为一个违反事实的论调。其荒谬不亚于墨索里尼所说的:“文明的形式愈复杂,个人的自由愈要受限制,有资格这样说的,以我们意大利为首。”墨索里尼这些话的涵义,是说意大利必须在欧洲其它国家之先消灭个人自由,因为意大利比其它国家都进步。德国之在19世纪最后三十年出现独占,是政府助长的,不只用保护手段,还用直接奖励,甚至强制手段管价和销售。所以“科学计划”、“计量的产业组织”,就在政府协助下,开始大实验,进而造成一些庞大的独占事业。约50年之后,英国也跟上脚步。

被误解、扭曲的竞争功能

竞争的功能往往受到误解和扭曲,竞争绝不是只适合在相当简单的情况,正是由于现代社会分工复杂,要作适当的协调,唯一的方法就是竞争。如果只一个人或一个机构,是可以作有效的控制或计划,但实际社会中要考虑的因素实在太多,多到连一个大概的了解也不可能,因而分散的办法有必要,而分散之后,就有协调的问题。协调的途径,就是让各个行为人就他们所知道的,只有他们自己才能知道的事实,去自由调整他们的行为,如此一来,他们个别的计划也得以获致相互调整。

毕竟没有任何人能把那么多人的个别决定清楚地都考虑到,因而这种协调的境界,显然不能由“有意控制”来达成,只能靠某些安排,使每个人能够得到他应该知道的讯息,以便有效地调整自己的决定来适应别人的决定。再因那些不断地影响各种物品供需情形的因素也不断地变动,任何一个中央机构绝不可能充分知道这些变动的详情,也无法够快地搜集与传播。我们所要的,是一套会自动把有关各个人行为的后果全部记录下来的工具,所记录下来的,不只是个人行为的后果,同时也是各个人作决定时所依赖的指标。这也就是竞争市场中的“价格”所完成的任务,而非任何其它制度所能做到的。社会愈复杂,我们愈要依赖竞争市场的价格制度来达到协调,愈不能靠什么中央计划。其实,经济学始祖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1723~1790)早在一七七六年就以“不可见的手”(Invisible Hand)说清楚了!

计划经济的趋势并非什么外在的必然性逼迫形成的,而是有意的行动造成的。那么,为何会有那么多的技术专家要站在计划者的前线为他们充当先锋呢?可能的解释是:每个专家都有他技术上的理想,如果把这个理想的实现看作人类的唯一目标而不顾其它,每个理想都可在相当短的期间达成。可是,我们大家所一致认为好的而想取得的事物,却是无限的多,而我们实际能得到的却是有限,或者对于所得到的又感到不足。(这是基本经济学教本开宗明义“欲望无穷,资源有限”,也一针见血道出经济学的出现在探究人的“选择”行为。)

不过,那些富有理想的专家们,因其技术上的抱负受此挫折而不能实现,很自然地对现状社会产生反感,此种心境是一般人常有的。至于这些事物不能同时得到,而其中任何一个可得到,就得放弃或牺牲其它事物,要了解这个道理所要考虑到的因素,都是属于专家行外的。要了解这些因素,又得靠艰苦的心智上之努力。尤其是要从一个较广的立场来看我们大多数人追求的目标,进而把这些目标与那些在我们直接利益以外的,因而大家比较不关心的一些目标相互比较、权衡轻重,所需要耗费的心智上的努力,又更为艰苦了。

许多事情,如果把每一件都孤立起来,在一个计划社会里,总可能做得到。也就因为如此,那些热心于计划的人,总觉得他们能说服计划社会的当政者,接受他们对于某一特殊目标的价值观,因而使他们的抱负得以充分实现。一个计划社会,确实更能把大家所喜欢的某些事情做得更好,但无法做好所有的事,而某些方面技术上的辉煌成就,却不能推论社会计划的一般优越性。毕竟生产资源是有限的,某些方面的成就,显得突出的优异,其实是资源误置的明证,也就是资源的浪费,然而这不是专家们会去考虑的。专家们为了要急于充分实现其技术上各自的抱负,当然会寄望于计划经济,因而拥护计划经济。这并非贬抑专家们在自由社会的实用价值,也没否定他们在其所专部门内应有的权威,只是说他们大都热衷于计划的社会。如果他们得遂其所欲,那就会让他们成为最危险的人物,他们对于别人的各个计划是最不能宽容的,海耶克就特别提出这样的警语:“从一个圣洁而真诚的理想主义者,变成一个狂热之徒,往往只有一步之隔。”

主张并维护自由经济,对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之害,予以彻底剖析,是海耶克毕生志业,在《到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1944)和《不要命的自负》(The Fatal Conceit-The Errors of Socialism,1988)两本书中最能清楚显示。

《到奴役之路》的影响

1944年出版的《到奴役之路》是海耶克个人亲身经历的结晶,是他所有著作中独一无二的一本对当时公共舆论发挥影响的著作。很像是站在旷野上大声疾呼:正统社会主义如果实现了,仅会带来政治、经济和道德上的奴役制度。

本书在英国1944年3月10日甫一出版,立即引起轰动,因为当时社会主义的经济生产手段国有化,是不是战后英国应走的方向受到热烈关注。不论是在英国或欧陆,1930年代经济大恐慌都大大地增加了人们对社会主义的支持。整个西方社会成百上千万人失去工作,在人们心中,资本主义已失败,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灭亡的预言是准确的,像苏联那样由集体、国家控制生产手段,是实现经济稳定和高效率的最好途径。

海耶克和当时大多数知识分子和学者不同,他正确地抓住要点,指出社会中大量生产手段由私人拥有,并由私人支配,是自由、繁荣和民主之本,而通过民主手段所建立的正统社会主义,仍然是极权主义的。所谓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与计划经济,都是表达同一事物的不同名词,这一事物就是主张生产工具公有和中央计划经济。社会主义与计划经济之不可行,乃因它与个人自由相抵触,不仅仅是它对经济生产力的发挥有所阻碍而已。

这本书在1944年9月也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在美国出版,经由报刊宣传反应热烈,隔年海耶克应出版社之邀,赴美巡回全美演讲。由于在英、美都造成轰动,海耶克也顿时从一个传统经济学者成为全球名人。不过,英美两国的人反应截然不同,由于英国当时对社会主义已有相当认识且感受到它的威胁,但美国全然不同。美国人对罗斯福的“新政”狂热仍在高潮中,而学术界人士中了集体主义的毒,感到这本书是对最高理想的一种背叛,必须加以辩护,于是对海耶克展开攻击,甚至辱骂,致海耶克的信誉乎完全毁坏了,其世俗的学术地位落至谷底。

当时正是凯因斯的大政府经济计划、管制理论,以及拉斯基社会主义理论受到热烈欢迎的年代,而且英国工党即将执政,那一股强烈的社会主义倾向,也当然难容海耶克的看法,在四面八方都是敌人下,海耶克乃移居美国芝加哥,但因其具“争议性”,芝大经济系也容不下他,而由“社会思想委员会”聘任。

海耶克在这本书中,是站在社会主义立场来批判社会主义,他将社会主义看做是一个模型,证明其具致命瑕疵,在实际世界运用之后会产生致命危险。海耶克认为社会主义的核心是:只要有“同情心”,而以政府的规划与经济管制手段,就可以创造符合人性的生活环境。他不以丑化对手的手法批判,反而认为社会主义者具有真诚与无私的崇高理想,其中不乏学术卓越人物。可是,也就因为如此,这批拥有高尚情操的人士,反而成为极权主义者的马前卒,为其作铺路工作,而且往往是不知不觉的。

索威尔(T. Sowell)在1994年《到奴役之路》出版五十周年纪念文中写说:“法西斯、共产、社会主义都是集体主义的近亲繁殖,而如今集体主义寄生于社会主义,且在蔓延中。此现象可举美国为范列,多年来即以‘自由主义’为包装而大行其道,‘产业政策’、‘医疗联盟’这些早已存在的‘封建特权’固不必提,如今又多了主张为弱势族群积极争取者,极端环保主义者、爱滋行动派、极端女性主义者,以及其他任何要求政府‘不计代价’实现他们的政治主张之人士。”

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是公开主张极权主义的,但他们的行动却正把社会推向极权主义。因为只有权力更加集中的政府,才有可能满足他们的要求。

索威尔在1994年忧心的是:《到奴役之路》这本书中描绘的世界并未消失,或许还不只是死灰复燃,而是一直潜伏在人间,只是面貎不同罢了。

其实,19世纪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在18世纪工业革命后引起社会贫富悬殊而兴起之际,法国的经济学家、政治家、立法议会的议员巴斯夏(Frederic Bastiat,1801~1850),在1850年就写了〈看得见与看不见的〉和〈论法律〉两篇长文,就政府管制和社会主义政策作了批判。他以“合法掠夺”来形容关税、保护、分红、补贴、诱因、累进税、义务教育、就业权、获利权、薪资权、救济权、生产工具权、无息贷款等等“社会主义”主张的措施。他告诉我们,“法律有时会与掠夺者站在一起,甚至会亲自进行掠夺,好让受惠者免于羞耻、危险与良心不安。法律有时会动用法院、警察、治安人员与监狱体系为掠夺者服务,当被掠夺者起而为自己辩护时,反而成了阶下囚。”一百七十年之后的今天,巴斯夏所指陈的社会主义措施,非但没有减少,还继续滋长呢!

我们知道,十八世纪时“经济学始祖”亚当・史密斯就在1776年出版的《原富》(国富论)钜着里宣传自由经济、市场经济,以“不可见的手”(神之手)引导人的行为,予政府有限,但重要的职务,如国防、治安、法治,主张自由贸易、反对公债。当史密斯在伦敦将这本书初稿一章一章地在“文艺俱乐部”朗读时,美国的八个国父之一班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就在场细细地聆听,并提出评论。想必美国在1776年建国时,就在富兰克林引导下,采用史密斯《原富》中的理念作为立国基础,也就是自由经济、民主政治、小政府、法治、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采用基于清教徒伦理精神的资本主义,当然不是社会主义国。

美国已是社会主义国?

不过,到1930年代世界经济大恐慌,凯因斯主义盛行,罗斯福采行“新政”,社会主义就已渗透进来,到1960年代嬉皮、反战等种种所谓“进步”观念或主义排山倒海而来,左派社会主义已然壮大,而民主党就采用这种思想,美国社会左右拉锯愈来愈明显,到21世纪红色共产蚕食美国、大举入侵,奥巴马政府公然实施社会主义政策。而2016年川普意外上台,四年间全力排拒并扫除社会主义政策,但2020年大选,在一番夹杂“舞弊”的惨烈争战下,民主党再上台,立即拾回奥巴马的政策、回归左派社会主义政策。

1944年米塞斯在《官僚制》(Bureaucracy)这本小书的〈前言〉第二段写着:

“我们这一代目睹社会主义国运动快速推进、取得重大胜利。约在半世纪前,一位著名的英国政治家,威廉‧哈库特爵士(Sir William Harcourt),宣称:‘我们现在都是社会主义者。’当时这句话,就英国来说,未免言之过早,然而现在对那个曾是现代自由之摇篮的国家来说,却是几乎百分之百正确。现在对欧洲大陆来说,它也同样适用。现在唯独美国仍可自由选择,而美国人民现在的抉择将决定全体人类未来的命运。”

看来如今美国人已作了选择,社会主义国隐然成形,美国人的“个人自由”看来也即将不保,而全体人类未来的命运也将成为“奴隶”了!是吗?支持川普的七千三百万美国人民会答应吗?

作者为中华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 赵亮轩  来源:中文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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