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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抄家、敲诈勒索 仅2020年 山东省有超过两千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

四、被非法关押洗脑班迫害实例

洗脑班,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手段之一。近一段时间以来,洗脑班在有些地方出现死灰复燃的迹象。

二零二零年以来,全国各地大面积骚扰和迫害法轮功学员。有些地方即使在疫情期间,也没有放松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所谓的”清零行动”中,各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在各级政法委的指令下,以切断法轮功学员生活来源,株连法轮功学员家属和子女为威胁手段,或者直接绑架到洗脑班,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写所谓“三书。不少地方非法抄家、绑架也大面积出现。

据明慧网报导统计,二零二零年送洗脑班迫害的有537人,山东165人,是最严重地区。

◎自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开始,济南市莱城区政法委在莱城区茶叶镇龙山公园开办邪恶的洗脑班,找的都是早期就放弃修炼的学员,有的甚至是连法轮功是什么都不懂的常人也被逼了去充数。每星期办一期,每期15~20人。大队一人陪同,吃住免费。期间,给每个人录音录像表态。

因为强逼人去洗脑遭到抵制,他们就威胁家属说,不去“学习”,影响三代直系亲属,不让孩子上学,不让当兵,兄弟姐妹都受牵连,严重破坏民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淄川区岭子镇、昆仑镇、洪山镇、般阳路办事处、将军路办事处、周村区王村镇的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左右,岭子镇政府和岭子镇南坡村村委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唐秀丽家里骚扰,给她家人施加压力,企图迫使唐秀丽去洗脑班洗脑。唐秀丽不配合,被迫流离失所。

南坡村村委人员又找到同村的法轮功学员孙秀丽,骗她和家人说,只要去签个字,就可以回家。孙秀丽被带到镇政府签字,又被带到洗脑班,后回家。几天后,镇、村人员又要求她去洗脑班洗脑,孙秀丽不配合。她的家人也明白受骗了,不再配合,孙秀丽也被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

将军路办事处西关的一位姓高的法轮功学员,被胁迫去般阳山庄洗脑班洗脑,高姓法轮功学员不配合,拒绝签字,于当天回到家中。

般阳路办事处开河村的法轮功学员高玲长,于十月下旬被绑架到洗脑班洗脑,当天回到家中。

岭子镇政法人员以影响儿媳的公务员工作为由要挟宋家村的法轮功学员王常凤到洗脑班洗脑迫害,王常凤被迫离家出走。

已知还有昆仑镇、洪山镇、周村区王村镇的数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非法拘禁洗脑。

般阳山庄洗脑班有省、市、区的至少十几个政法系统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里面的人员都身着便衣,很伪善。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东营市利津县不法人员绑架六名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非法关押六人三天,逼迫放弃信仰,逼迫签字等。已知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陈守云、张占鞠、李芹,另外三人姓名不详。洗脑班地点在盐窝镇。

◎七月三十一日,潍坊市潍城区多个街办社区人员多次上门及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强迫去洗脑班。据悉,潍城区洗脑班在浮山。另外北关街办在陈家油坊社区办了一个洗脑班,地址:和平路福寿街十字路口向西第一个向北的小路向北路西。城关街办在曹家巷社区办了一个洗脑班。

◎二零二零年山东省对法轮功施行”清零行动”。烟台莱州市政法委于八月六日在店子办洗脑班。

◎聊城市临清市在桑树园社区办邪恶的洗脑班,据悉是济南、聊城、邢台、德州等地的“610”聚到临清,共同实施迫害。据悉,已经开始胁迫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据说有外地的邪悟人员做“帮教”,威胁法轮功学员。

十一月十八日,有恶人骚扰法轮功学员杨慧。有的已经被胁迫到洗脑班,法轮功学员周华已经被胁迫到洗脑班去洗脑班两天,每天从早晨8点到晚上6点。被胁迫去的还有吴刚、康庄的李邦臣等。

◎二零二零年春,山东省临沂沂南县双堠镇开始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邪恶的”清零”行动,镇综治办、派出所和司法所胁迫村干部不断上门骚扰、威胁、绑架好人,其中上埌村的法轮功学员庞中华、高洪州及东梭庄村的刘乃双、刘乃奎先后被劫持到县城洗脑班迫害。

五、被“取保候审”迫害实例

近一、两年来,中共恶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更多了。很多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到期应该是直接释放,却让家属签字,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回家。这是中共为了再次骚扰迫害留下了借口。多起事件表明,检察院或法院,要求被“保外”的法轮功学员写“保证”,或者“定期汇报”,只要不写,或者不汇报,就收监或进一步迫害。

很多法轮功学员都是被“取保候审”回家的,而且是花了钱才被“取保候审”的。邪党恶人就是为了弄一个“取保候审”,给日后迫害法轮功学员找理由。因为一旦进入“取保候审”状态,警察就要求法轮功学员被“取保候审”期间,随叫随到,配合传唤。如果不配合,就可以以“违反被取保期间的规定”为由加以迫害。

“取保候审”只是暂时获得自由,法律程序仍然在推进中,取保候审不是真正意义的获得自由。

◎济南市章丘区普集镇麻秸村法轮功学员李维棕(男,58岁)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清晨遭到临池派出所绑架,随后,李维棕被非法关押在邹平区看守所。之后,因为疫情原因李维棕被办理“取保候审”。半年之后,李维棕再遭临池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山东滨州市邹平区法院冤判三年半,勒索罚金五千元。

◎法轮功学员姚景丽,辽宁省丹东人,今年68岁,现居住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儿子家。二零一八年,在外讲真相时,姚景丽被不明真相人举报到淄博市张店区商城派出所,后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零年四月,姚景丽被商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二零二零年七月,被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被张店区法院非法判刑1年,勒索罚款2000元,上诉后,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高光成在昌乐县黄埠村讲真相时,被黄埠村周涛恶意举报,被昌乐城南派出所绑架。城南派出所警察高玉柱带领着五个警察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师父讲法48本、《明慧周刊》10本、真相资料20本、播放器3个、光碟机1台、笔记本电脑一台、碟片19张。

当时因疫情期间各看守所都不收人,高玉柱从高光成手机上找到了他女儿的电话恐吓说,交三万元钱办取保候审手续,不办就送往监狱。他女儿害怕就好说歹说交了八千元办理了“取保候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潍坊市青州法院对高光成非法开庭,对他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

◎济宁市兖州区法轮功学员吕承娥,因发放大法真相资料于二零一九年十月被兖州区“610”一名郭姓人员带人绑架并抄家,被抄走部分大法书籍、播放器、真相资料、真相币及私人钱物。送济宁市看守所时,因查出腹中有肿瘤拒收,被“取保候审”在家。二零二零年六月,吕承娥被强行绑架到济宁市梁山县法院。六月十八日,被秘密开庭,被非法判刑一年,判决书上写着监视居住6个月,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止。七月二日,吕承娥被送到济宁市看守所迫害。

六、被经济迫害实例

1、敲诈勒索、抢劫敛财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二零年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至少2788234元。山东高达985795元,占全国的35%,其中法院非法罚金230000元,警察、检察院非法抄家抢劫、勒索现金756495元。

在被勒索罚款的116名法轮功学员中,65岁以上的18人,年龄最大的85岁。勒索罚款万元以上的43人,最高勒索14万元。

◎据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报导,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张德英、史占花发放真相资料被警察秘密跟踪、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警察在非法抄家时候,明著抢劫钱、银行卡,当搜出现金后,警察兴奋的说过节了。

七月六日晚上八点多,济南市市中区法轮功学员张德英(女)、史占花(女),到一居民小区里发放真相资料,准备出小区的时候,被早已守候的市中区兴隆派出所七、八个便衣警察绑架。

当天晚上十点多,兴隆派出所一伙警察先到张德英家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师父法像、几十本大法书还有手机等私人物品。大约半夜十二点左右,八个警察(七男一女)又胁迫史占花到她家去非法抄家,抢走几十本大法书籍、多本真相期刊、MP3、播放器、四部手机、1420元现金、电脑等私人物品。

七月七日晚上八点多,兴隆派出所警察分别给张德英、史占花的家人打电话,要他们带着一万元钱到派出所赎人,她们的家人都没有配合警察的勒索。警察对张德英、史占花宣读了非法拘留通知书:在家拘留十五天,罚款五百元。

◎据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四日报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江苏省徐州市法轮功学员黄志力在山东省蒙阴县被恶警闯入租住房里绑架,他儿子及岳父伊廷绪和岳母谢顺芳(77岁)同时被绑架。恶警从黄志力家中翻出十多万现金抢走。

第二天,黄志力与岳父伊廷绪和岳母谢顺芳被非法关押在沂南县,儿子被释放回家。伊廷绪和谢顺芳是山东省蒙阴县野店镇南峪村人。

二零零一年九月,迫于没有经济来源的生活压力,黄志力南下打工,其妻子随即遭矿保卫科及紫庄派出所骚扰,派出所指导员刘德友谎称:恢复黄志力已经辞掉的石膏板厂工作,以解决他的生活问题。但黄志力回家没几天,身份证便被紫庄派出所非法扣押,并被非法拘留十天,后又被劫持到鹿庄洗脑班半年。

之后黄志力被安排到董庄办事处工作,月工资四百元。当时黄志力的妻子没有工作,孩子幼小,一家三口就靠这四百元生活,只能勉强糊口。就是这么艰苦的生活也没有持续多久,二零零七年四月,黄志力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抓捕,被冤判三年,送入无锡监狱。

2、靠非法扣发退休金、工资搜敛钱财

二零二零年,据说全国的社保局利用清查扣除这几年来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的退休工资这种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搜敛钱财。凡是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过的法轮功学员,或者交过社保医保养老保险的法轮功学员,共产邪党要把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非法关押在监狱的时间段的退休工资全部扣除,还要让法轮功学员们把(不论多长时间)这几年微博的涨工资的差额也要扣除,少的几万,多则十几万。缴纳“罚款”,才继续给被非法判过刑的法轮功学员发退休工资,否则就非法停发法轮功学员的生活费(即退休工资)。

这是从经济上迫害法轮功学员,把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也拖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队列里来,让社保局里很多明白真相的工作人员也非常的反感和为难。

据明慧网显示,二零二零年山东省有11人被非法停、扣退休金、工资、补贴等。他们是青岛市的王德铜;淄博市到王忠实;潍坊市的宇美霞;烟台市的李玉君、于月珍;威海市的王玉娜;济宁市的李小玲、展丽华、张敏;临沂市的宋芳霞;菏泽市的张静等。

◎据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六月六日报导,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日,青岛市北区社保局下发通知给当地法轮功学员王德铜,不仅非法停发了他的养老金,还要求他上交自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九年九月已经领取的养老金44万元。所谓的“理由”是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九年,王德铜因信仰法轮功被非法判刑,在济南监狱服刑,没有上班,也没有缴纳养老金。

王德铜自一九六四年就参加了工作,工作了几十年,市北区社保局通知中竟然说根据“规定”,把王德铜的工龄(工作年限)清零。据了解,像王德铜这种遭遇,在青岛和全国还有许许多多例。当地社保局皆以“不当得利”和“非法所得”为借口,强行停发、少发、追讨当事人的退休金,数额从几万到上百万元不等,使他们在蒙受中共公检法司强加的冤狱同时,又遭受社保部门的经济迫害。

稍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懂得,退休金是公民的合法财产,何以成了“不当得利”和“非法所得”?当地社保局的这种违法行径又是怎样造成的?

“不当得利”是民法规定的一种债务的关系,指没有合法依据,使用不正当手段,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形成了债务的关系。不当得利是非法所得,而退休金是个人的合法财产,退休金和不当得利是截然相反的概念,二者没有任何关联。退休人员领取自己的退休金,并不存在损害他人而取得利益的情形,不属于不当得利。

而《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这些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表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领取退休金的条件只有一个:达到退休年龄;企业人员除了达到退休年龄,还要累积缴纳保险费满十五年。而停发退休金的条件只有一个:退休人员死亡。与是否劳教、服刑无关,更与信仰无关。也明确规定: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本没有“除外”的规定,即退休职工服刑期间也照样享受养老金待遇。只要公民符合退休条件,即有权享有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只要公民在世,该待遇就不能被剥夺。

王德铜是七十岁的退休老人,工作了几十年,期间应该早就交足了保险费,即使被非法判刑入狱,按法律规定,在被迫服刑期间也照样享受养老金待遇。为什么青岛市北区社保局还要强行停发扣留追讨他的退休金?这是不是枉法行径?既然社保局部门无权无证停发、扣留、追讨公民退休金,那为什么青岛市北区社保局还要强制执行?很明显,它执行的不是法律。那它执行的是什么?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灭绝性政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与江泽民流氓集团违宪违法,以举国之力突然发动了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当时元凶江泽民发出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等灭绝密令政策,以株连、连坐、奖惩手段胁迫体制内各级官员参与迫害,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单位又层层分解量化扩展,制定了更精细具体的土政策,其中包括经济迫害政策,对农民主要的经济迫害手段是收田、牵牛、抢粮、劫财,对城镇户籍人员则以开除公职,侵吞退休金等相加害。

中共劳社厅(人社部)等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迎合当局迫害政策出台了《覆函》,后又补充为《意见》、《通知》,充当法律依据,催逼基层社保局将那些被非法劳教判刑入狱的法轮功学员的退休金,非法捏造、分离、曲解成什么“不当得利””非法所得”,以此为借口,欺骗社会和他们的单位家人,无理停发、扣留、追讨他们的退休金,从经济上加重加害法轮功学员。

在迫害中,我们看到,不论是从“名誉上搞臭”,还是从“经济上截断”,都是中共当局极其邪恶的做法。退休金实际是公民的养老金,是公民在年届老年阶段时才能开始拿到的资金,是他们在老年和晚年时一家人主要的生活生存经济来源,如果突然被非法停发了,切断了生活资金,加上他们年龄大,因迫害备受社会歧视,难以找到工作,他们从此怎么生存和延续生命?

王德铜的妻子魏淑华于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劳教,后被迫害致死。王德铜被中共迫害的家破人亡,现在这个孤苦的老人,本来应该受到社会的照顾。但青岛市北区社保局罔顾这些事实真相,不仅强行停发了养老金,还要求他上交自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九年九月已经领取的养老金44万元。这不仅仅是不公正,这是冤上加冤,这不就是落井下石吗?这叫王德铜老人以后怎么生活生存?这不等于把老人家推向绝境吗?

从法律角度讲,青岛市社保局的做法,是故意剥夺公民财产权利的非法行为,违反了《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立法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多部法律,触犯了滥权罪、渎职罪、徇私舞弊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同时触犯了中共江氏流氓集团的共罪,即危害人类罪。

◎济宁市法轮功学员李小玲被非法判刑入狱期间的养老金被社保局追扣共计14万多元,现李小玲每月无一分钱的收入。为此其丈夫已把诉讼状递交到法院,讨回公道,追回个人的家产。

◎淄博市博山法轮功学员王忠实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被绑架,被非法关押10年,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被释放。原单位山东铝厂在这期间私自将其按死亡处理,使王忠实出狱一直拿不到退休金,现任一、二把手朱守河、宋国卫以各种理由不给办。

◎潍坊市昌乐县法轮功学员宇美霞,二零一九年六月讲真相被诬告,遭绑架、构陷,十二月二十日被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并勒索罚款5000元。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宇美霞回家,得知自己的退休工资被社保局非法停发。

◎二零二零年八月初,法轮功学员李玉君接龙口劳动局电话,说根据社保局文件规定,要她补交被绑架后未被判刑前所领发的退休工资,不交的话,就从工资里扣。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日,山东兖矿集团铁运处退休职工展丽华,去银行领取养老金,银行告知未到账。于是,展丽华到退休所询问,后到铁运处工资科,才知道她的养老金已被停发,停发原因是因坚持真善忍信仰,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被陷冤狱,要非法扣回判刑期间已领取的养老金。展丽华多次上找无果,相关人员不讲法律。

七、其它迫害实例

1、监控与诬告

据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报导,青岛市市南区中共不法人员企图在各小区单元门门口安装刷脸设备,在每个小区单元门外面,安装了两个监控摄像头,还嫌不够,又在单元门入口楼道里,安装监控摄像头,现在在金门路街道的一些社区已经试点安装,这是中共进一步控制民众的手段。

◎据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报导,青岛市城阳区法轮功学员江静的父母因家里拆迁暂时搬到了城阳区前桃林桃花源三期,城阳区610组织暗中指使不明真相人员采取对江静与母亲的行踪进行严密监控、监听、跟踪。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城阳区顺安热电一名高姓管家安排一名姓邵的试压工人(60左右)去江静家,看看有没有地方漏水。下午傍黑时分,姓邵的又带着另一名身穿工作服的年轻人来到江静家,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把电源开关换上了显示温度的上传信息的联网开关。

十二月七日,江静去顺安热电公司,工作人员说,按这种开关得经过客户同意,工作人员联系高,说下午1点到3点高会去江静家把事情说明白,直到晚上,也不见高的影子。自城阳派出所派人秘密安装监听设备后,江静每天晚上下班,总能看到有车辆跟踪,有时两辆。去亲戚家或朋友家串门,总有男女便衣跟踪、录像。

十一月三十日晚上,江静的母亲张玉珍骑电动车回老家拿衣服。回到小区,因不方便,就把衣服放在地上。回头看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身后不走,突然从后面骑车窜出一名保安,上来就把一包衣服拎了起来,江静的母亲急喊衣服是她的,保安才把衣服还给她。

自从江静搬到前桃林桃花源三期以来,这种迫害的手段就不断。二零一九年春,江静家的楼道里安装了像天线的设备,江静的手机在无任何操作下自动的就连上了数据。江静跟物业多方面沟通得到的答复是:防沙尘的。最后江静不得不自己拽下来。

据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报导,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古楼派出所在住宅小区张贴通知,用金钱利诱不明真相世人对大法犯罪,所谓的“奖金”为300-2000元不等,诱骗世人诬告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山东烟台龙口公安局将龙口法轮功学员庄淑花构陷到龙口市检察院,龙口法院图谋于同年七月十九日非法庭审她。庄淑花老人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龙口法院在“掌上龙口”APP上悬赏10000元非法通缉庄淑花,并把非法通缉令在其家门口及附近街道张贴。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龙口法院在网上再次发布了对庄淑花的通缉通告。联系人王姓警察,18596118657尚姓警察,18653518918.悬赏金额由1万增加到3万,企图用利益诱惑绑架民众犯罪。

2、被逼辞职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下午五点左右,济南市槐荫区法轮功学员王永山在济南市槐荫区段店附近的财富一号小区被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被逼迫辞职。

六月十七日早上七点三十分,王永山给供电公司单位组长侯东打电话要去上班,组长说:“先别来,事还未完呢,今天刘峥旭到派出所去。”六月十八日下午六点三十分,侯东来电话哄骗,意思是就供电局这种恶党单位,不会让王永山上班的,让王永山主动写辞职报告申请,个人原因,个人自愿,这样争取工资不少发给王永山。王永山说:“少发我就找他,这是株连迫害”。

六月十九日下午四点多,单位同事王凯来电话说:“侯东让我来拿辞职申请”,但当天王凯没来,第二天下午六点多王凯来拿辞职申请。由于辞职申请中写到“本人由于受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单位已不让上班,要求提出辞职申请,这是违背本人意愿的,我干的工作并不是不好,鉴于已形成事实的被辞退,同样是被迫害,写个申请只是表面的形式,我保留追诉的权利。”

六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四十分,王永山在槐荫供电公司的第三方人力资源于女士来电,说要和王永山见面,问方便否,王永山同意她来,两人交谈了二十多分钟,此人来的目的是让王永山写个人自愿辞职或他们写好让王永山签字,遭到王永山的拒绝。

3、阻止办证

据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报导,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山东省司法厅信访科焦科长给法轮功学员陈广昌律师打电话,声称:只有放弃法轮功信仰,才能办理律师执业证。陈广昌是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原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有十年的律师执业经历。因多次遭到中共恶党的迫害,失去了工作。

二零一八年,陈广昌夫妻考虑到双方父母都已经年老,奶奶90多岁,准备到陕西老家工作。为此陈广昌申请将律师档案调动到陕西,在陕西申请律师执业。但是,山东省司法厅在给陕西省发送律师档案时,专门给陕西省司法厅打了一个电话,说明陈广昌信仰法轮功,建议不要给陈广昌办理律师执业。陕西省司法部门本来比较欢迎陈广昌到陕西工作,但是接到电话之后,就开始给陈广昌申请律师制造障碍。由此导致陈广昌在陕西省的律师执业证未能办理。

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一位自称是山东省司法厅姓焦的科长给陈广昌打电话,声称:“网上流传信息,山东省司法厅给陕西省司法厅打电话,要求不给陈广昌办理律师执业证”,要进行核实。陈广昌如实说明了自身被迫害、山东省司法厅违宪违法干涉公民信仰自由、非法干预陕西省司法厅工作的情况。焦科长说:你要放弃法轮功信仰。只有放弃法轮功信仰,才能办理律师执业证。

4、辱骂殴打

二零二零年七月上旬一天的下午两点左右,龙家圈乡柴山村法轮功学员黄建国和母亲正准备下地除草,从巷子里窜出来三个人,堵在门口,他们是大队副书记杨建军、妇女主任王进英和另一个又高又胖衣服上有虎头图案的人。

大队副书记杨建军说:“法轮功这么多年了,你只要念这四句话,就不再找你了。”黄建国说:“我不念。”他们走了。下午五点左右,黄建国从地里回家,在街上,遇到大队副书记孙得余。黄建国快到家时,孙得余说:“这是黄建国。”原来这里已经有不高不胖的两个人,一个凸脸,另一个凹脸,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人名。

黄建国说:“我只是坚持宪法的信仰自由。”来人大喊:“把他弄走!”这时,凸脸人跑过来,一边骂一边抡拳猛击黄建国的嘴,当时黄建国鲜血直流。凸脸和凹脸两人开始猛烈殴打,黄建国的心脏部位被猛击多次,疼痛异常,黄建国不想被打死,就拼命挣扎,凸脸人就死死的抱住黄建国,凹脸人抓住衣服打,黄建国的衣服被撕破、鞋也掉了。

黄建国心脏部位的淤青十几天才渐渐褪去。黄建国想避开再次被骚扰,就出去打工。第二天,黄建国的母亲说,杨建军领着两个人来了。第四天,他们又来了,放下一张纸,上面写着骂人的话,叫黄建国自己念并录像,黄建国把纸烧了。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黄建国去地里掰玉米,四点半左右,在大街上,又碰到凸脸人,他说:“黄建国,你把三轮车熄火,我们不想怎么,咱好好谈谈。”黄建国说:“我遵守宪法信仰自由,没犯法。”凸脸人就打电话,叫来了五、六个人,衣服有虎头图案的人也来了,一个人录像,被黄建国拒绝。

黄建国向外跑,几个人把黄建国打倒在地,两人反拧住黄建国的手到后背,两人用脚踩住黄建国的头、背部。几个人强行把黄建国拉扯到家中,按在沙发上,两个人压在黄建国身上,解下黄建国的腰带,绑住他的手,黄建国大喊:公民人身权利不可侵犯!

几个人翻箱倒柜,又打电话,叫来五、六个警察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师父法像等,书、电脑、机顶盒,放在地上录像。又到另一间屋里翻,天棚上、米缸、厕所里,都翻的一片狼藉。

黄建国趁压着的人翻书时,终于解开腰带,向外跑,冲到大门口,几个人一拥而上,黄建国被猛烈按倒在地,眉角磕破,满脸沙土,被用绳子反绑起来,一人拉着绳子,几个人压在黄建国身上,一人喊:“把裤子扒了,看他怎么跑!”

黄建国被绑架到派出所,他们把黄建国从车里拖到审讯室,一黑色便衣和警号0117的警察开始暴打黄建国,黄建国说打人犯法,黑衣人说:“谁打你了?”黄建国说:“你。”“谁看见了?”“神看的见。”警号0117警察说:“我这不叫打人,这叫给你按摩。”说着,用手狠抠黄建国的胳膊,并铐上手铐,勒的黄建国疼痛难忍。

5、辱骂、刁难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临沂市沂水县许家胡镇长乐小区邪党代理书记王清伟,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刘跃成说:到办公室来有点事。善良的刘跃成急忙放下手中的活,赶到小区办公室。一进门,本片区的王书记、王清伟、许家湖镇的一个邪党女干部、本小区的会计田宝金、还有一位工作人员,王书记开口就问:“你就是刘跃成?你还炼法轮功吗?在哪里打工?”刘跃成如实回答。

王书记训斥道:你吃着共产党的,喝着共产党的,打着共产党的工,还不听共产党的话。刘跃成说:我是靠自己的劳动打工吃饭,我有什么错?王书记立刻恼火了,冲上去照着刘跃成前胸打了四拳,并扬言要把他带走。从傍晚七点直到夜里十一点,百般辱骂、刁难刘跃成。

二十五日早上,王清伟又把刘跃成叫到办公室,王书记等人仍然辱骂、强迫刘跃成放弃修炼法轮功,强迫刘跃成照相,折磨了一个多小时后才让他回家。

6、狱中迫害

据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九日报导,烟台市龙口法轮功学员姚新人,原本身强体壮。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晚被迫害的“突发”脑溢血,开颅手术后呈植物人状态。

如今,姚新人在龙口市人民医院住院部五楼重症监护室九个多月了,极度消瘦,没有意识。但门外仍有警察轮岗,每班两人,监视着什么人前去探望。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二月六日报导,据知情人透露,新年之前,德州市平原县法轮功学员王金华遭山东省监狱不法人员暴力殴打,他的脸红肿、青紫,两颗门牙被打掉,且神志不清,三天没有让他吃饭。

过后,监狱负责人怕承担责任,带着王金华去监狱医院拍了片子。王金华神志不清,可能被吃了什么药,或被打的神志不清。王金华,今年七十岁,是平原县退休教师,一九九七年三月,与妻子荆传风一起开始修炼法轮功,仅仅修炼一个多月,两人身上所有的病都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王金华九次被绑架,荆传风三次被绑架,并多次被非法跟踪、监控,家人被多次骚扰。王金华的小女儿王秀萍被绑架五次,大女儿王秀丽被非法抄家,王金华及儿女共被勒索抢劫72720元。

7、药物摧残

据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报导,高密市李家营镇男性法轮功学员王锡乐,68岁。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锡乐屡遭迫害,并在柏城敬老院被非法关押了六年,期间被药物摧残,致使王锡乐精神恍惚、失忆,无法正常生活。

他们给王锡乐吃药后,王锡乐身体出现严重不适:大小便不通、心跳加快、加重、眩晕、呕吐,连苦胆都能吐出来,浑身肿胀,从腿到腰部以上,肿的特别严重。大脑一片空白,记忆力丧失。王锡乐在柏城敬老院被非法关押了六年。期间八个月的药物摧残,致使王锡乐精神恍惚、失忆,无法正常生活。

资料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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