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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仅存 日本一习俗为何百年不变?

日本是目前全世界仅存的、在结婚时必须要强制“同个姓氏”的国家,多年以来“夫妻可以分开姓氏”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歇。不少日本夫妻对此提出上诉,甚至要求最高法院释宪,但是至今两次释宪,结果都是“合宪”。

日本最高法院在6月23日正式宣判称,目前民法与户籍法规定的婚姻关系中,夫妇需要“同个姓氏”一事表示合乎宪法规定。这也是自2015年后,日本官方再度就此表态。

判决中并指出“规定夫妻婚姻同姓的民法与户籍法,并未违反宪法第24条的婚姻自由”、“2015年后虽然社会状况与国民意识产生变化,但是本案不认为应该要改变过去判断”。但也指出,夫妻姓氏的制度,未来可交由国会进一步讨论再做出决议。

该法案是由15位最高法院法官决议,其中11位裁定合宪、4位裁定违宪,当中两方各有1位女性。最高法院大法庭指出“家族姓氏称呼定为一个是合理的,就算对女性来说可能有许多不方便的地方,但是通常称呼习惯下,已经出现若干缓和”。

目前日本民法750条与户籍法74条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时,需要选择一个固定姓氏,因此除非男方入赘,通常女方都要跟随丈夫姓氏。而“通常称呼”则是女性在结婚后回到职场,公司还是习惯用旧姓氏称呼,甚至文件都可不必更动。

但是近几年来,夫妇各自保有姓氏的论争愈来愈多,2015年时日本官方曾一度裁定夫妇同姓“合宪”,但在2018年时又有3对夫妻对此提出申诉,断断续续经过三年一路上诉到最高法庭才在6月23日再度裁定“合宪”。

25年断断续续抗争

“夫妻都要采用同个姓氏的这规定,除了日本以外我就都不知道了”,日本法务大臣上川阳子在2020年11月的参议院质询上,被质询时如此回复。上川阳子本身也是结婚后改夫姓,但是支持未来夫妻双方可以选择自己姓氏的政治人物。

日本在25年前的1996年,就有对夫妻是否都要强制同个姓氏一事考虑解禁。当时担任日本前法务省参事官小池信行跟《朝日新闻》回忆,“刚开始讨论法案时,内部气氛是很压倒性地支持夫妇可以各自姓氏,当初很乐观的”。

不过在对议员展开游说后,气氛就完全转变,以自民党为首的保守政治派系对此大力反对。理由不外乎是“夫妻别姓会弱化家庭的牵绊”、“婚后在职场用旧姓氏通称不就好了”,无法得到执政党理解下,法务省在当年决定终止提案。

但在2001年10月起,日本政府解禁国家女公务员可以在职场使用“旧姓氏”通称,社会风气开始转变,不少企业也相继跟进。

在2014年《日本经济新闻》调查中,显示96.1%女性为了结婚,还是去户政事务所改成跟丈夫一样的姓氏。但是在2015年该媒体同样对1654间企业调查,发现85.3%女性结婚后都在职场使用旧姓氏,只有在结婚时名义上改为跟丈夫一样姓氏。

对于是否应该推广夫妇别姓,日本《每日新闻》在3月的民意调查中,显示51%的人赞成分别保有姓氏,只有23%反对。在最高法院裁定出炉后,该报也在6月24日的社论中以“与时代背道而驰的最高法院”为标题批评,并指最高法院“无法正视现实”。

这次裁定合宪的大法官11人都为60岁以上的资深法官,但是这次判决也在推特上引发讨论,认为法官男女比例不合,也没有考量年轻世代的心声。

“如果我结婚要我改姓氏的话,我会有点懊悔”,在网络上发起“‘男女共同参加基本计划’是什么?”活动的26岁樱井彩乃跟日本媒体表示,许多朋友跟她反应“绝望”或是“明明是人权问题,为何这样做?”

近30年来,许多日本女性在世界各国留学、就业的比例大增,但她们也发现一但跟日本男性结婚后,如果改姓氏,几乎在国外等同换一个人。从护照、各种税务处理到民事程序,甚至信用卡等都要重发,因此也提升女性想实现夫妻各自选择姓氏的意愿。

这几年来,日本夫妻选择“事实婚姻”的状况也开始增多。意即夫妻虽然有办婚礼、成家,但是因为户政登记要同个姓氏,就索性不登记,维持事实上的婚姻生活。显示愈来愈多男方愿意考量女方的心情。

明治时代以来传统

目前全世界中,日本是唯一真正明文规定夫妻结婚一定要同个姓氏的国家。美国、英国、德国与俄罗斯等,都可以选择同姓氏或分开姓氏。法国、中国、韩国与台湾等,则是原则上夫妻姓氏都分开。而意大利跟土耳其可以用夫妻两人姓氏来当作“结合姓氏”。

日本原先在古代是只有贵族与君主才能拥有姓氏,直到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快速西化之余,也在1876年颁布政令,要求结婚时女方要跟从夫家的姓氏。在1947年,二战后的日本颁布新修正民法后,依旧维持此规定。

原先西洋各国法律上都是维持结婚要跟从夫方的姓氏,但在20世纪下半叶,全世界开始兴起男女平权运动,联合国在1979年通过《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后,包括丹麦瑞典等国家开始开放夫妻可以各自保有姓氏,连原先被认为家族观念较强的德国也在90年代开放,夫妻姓氏不同不再如以往那样罕见。

中国古代则是汉朝之后慢慢有对妻子称“某夫人”,在中华民国于大陆建政后,在1929年规定男女结婚妻子可冠夫姓,但夫妻可讨论是否冠夫姓,直到1998年正式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则是建政后的1950年就规定夫妻可分开姓。但在两岸三地至今仍是有些罕例,如前中共高官薄熙来的太太薄谷开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台湾前副总统连战太太连方瑀等,都是冠夫姓的例子。

奈良女子大学教授,专攻性别法学的三成美保跟《朝日新闻》坦言,“日本未来导入各自夫妻可以选择姓氏或同姓氏,才是个人权利保障最合理的”。他并认为1996年时日本错失重大机会,“世界潮流从家庭为单位到注重个人权利为单位,现在只剩日本留下来了”。

《朝日新闻》在24日社论则建议,日本的国会势必要就此好好议论,自民党不能再开倒车,执政党背负相当大的责任。而是否能真正顺应世界潮流,下一期的国会开议后,《朝日新闻》称“国会要有相当自觉了”。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德国之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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