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集团曾生产过按摩器,并在各大商场销售。这难免要和工商部门打交道。
有一天,他突然接到一张工商处罚通知单,大体意思就是大武集团假冒大武商标非法销售大午产品。
这可把孙大午给气坏了,我用我名字注册的大武集团,怎么会有用自己商标非法销售自己产品的道理?
但工商局也很直接,处罚理由就是因为你只注册没公告,所以得交5万元罚款。
这把孙大午的心火又勾出来了,这公告不该是你们出吗,我都申请18个月了,怎么变成了我来出公告了?
就这样,孙大午又把工商局送上了法庭。
一年之后,仍以孙大午低头结束:是我孙大午有眼无珠,多有冒犯。
最见其猛的是和税务的一场“恶战”。
有一次当地税务局突然发来一张纳税通知单,限大武集团3天之内纳税138万元。这让孙大午很纳闷,平时都按时交税的,这莫不是个骗子吧。
然后,他就把这事给扔一边了。
但3天之后,公司帐号突然被封了。他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然后他找到税务局,强调自己一直合法经营,从未偷税漏税,凭什么突然要交这一百多万的税,依据是什么?
税务局也给了他一个台阶下,让他交16万的税就算了,但时任局长让他另补20万的滞纳金。
于是,他又把税务局给告了。
告之前还特意把控告信让人转给对方过目,以显示自己光明磊落。
最后虽以调解告终,但前后也耗费了100多万。
你说,当一个企业天天陷于行政官司,和当地相关部门如此交恶,还怎么经营发展,这样的企业家还是个合格的企业家吗?
对此,当地一位县领导曾这样评价他:
孙大午是“午”字出了头,成了孙大牛。
但你孙大午再牛,能牛得过蚂蚁的爸爸?
而孙大午也并非不自知,所以他在一次演讲中不无悲凉地说:
“可彰而不可学,没有代表性,只是个死里逃生者。”
问题是,上次是他足够幸运。
这一次,还能死里逃生吗?
04.
无疑,在民营企业家界,孙大午是一个奇葩般的存在。
有着过亿身家的他,却过着苦行僧一般的生活,没有别墅,没有专车,出差坐硬座,爱吃大饼卷大葱,生活极其简单。甚至当了董事长还帮工人掏粪。
这么多年来,他始终沉浸在自己的“乌托邦”理想世界里,赚了点钱,不是修路就是办学校,办个大武医院,还承诺“医院全责”,都是赔本的买卖。
这也就罢了,还不断挑战游戏规则,成为那个人人讨厌的潜规则破坏者。
公司需要长期购买某国有鸡场的种鸡。下边人向他请示说,只要给场长送几千块钱,每次就能节约2万块。
孙大午两眼一睁,我宁肯多花钱,也绝不送礼!
另一件事,是有个大客户主动找上门来,一次需要十个车皮,可以常年供货,但按“惯例”每吨得给采购经理60块钱的回扣。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拒绝了。理由更是让人哭笑不得:
这哪里是卖东西,简直就像妓女,在出卖人格!
他喜欢干净,也追求干净,并努力让自己创办的企业也干净。
都说在商言商,可他似乎有着一股天生的精神“洁癖”,与现实社会格格不入。
在他看来,做企业就是做人。靠政府吃饭,和官员勾结,送回扣,行贿赂,然后生产假冒伪劣,坑蒙拐骗,逃税漏税,这都是歪门邪道,不能长久。
只有干干净净的挣钱,才是正道。
始于这种执念,30多年来,他被投毒、剪电线、毒打、暗杀、诬告,但硬是没能让他有所收敛,更别说识时务了。
20多年前,有个村支书想入干股,被孙大午拒绝了。之后村支书带着外甥来报复,抡起铁锤就打,为此他住了3个月的院,大拇指也粉碎性骨折。
结果这人不但没被拘留,而且连一分医药费也没出。孙家觉得不公平,两个弟弟要“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工厂里的工人联名给公安局写抗议信。
但都被孙大午制止了。出院后,他一个人去了村支书家里,对支书说:
“我也不去告你,也不让你赔钱,我只是告诉你,以后不要在我身上打主意。”
5年后孙大午因非法集资锒铛入狱,那个拿锤子打他的村支书的外甥,骑着自行车跑遍全县城,一遍遍地给他喊冤。
而在后来的庭审上,检察长也说了这样一番话:
“不能说你孙大武为人正派,就不能依法治罪,我们是按法来衡量,不是用道德来衡量!”
由此可见,他的人品确实得到很多人的认可。也许他并没有错,但犯了法。
只是与其它富豪落马不同的是,别人是一拨出萝卜带出泥,一出事就能牵连出一串的问题官员。
但孙大午却是个异类,凭他和政府那“关系“,绝对不会有任何一个官员因他获罪。
孙大午啊孙大午,唉。真是无以复加,难以描述。
你到底是一股清流还是一支毒刺?
这世界,总是有人点燃头颅,化身为剑。
刺伤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
05.
此次事件,震动最大的当属民营企业家。
虽然孙大午具体犯了什么罪,是什么性质。目前官方还没有给出进一步的信息。
但如此高规格的集体端锅实属罕见。去年王振华猥亵幼女事件也不过是“带走”而已,并没有影响公司经营。
作为中国经济建设的有力补充,民营经济一直在大国崛起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孙大午事件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带来民营企业的集体性恐慌。
这在经济内卷化的现实环境之下,可能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所以,对民营企业家还是建议慎捕谨判,特别是这种大规模抽血式的集体批捕。
我们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家,都是历经万难,从普通老百姓一路拼出来的。他们普遍有着强烈的反哺意识,热心公益热爱国家,并愿意带领当地百姓共同致富。
更重要的是,他们往往也是国家税收和社会劳动就业的兜底人。
所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就是保护我们每一个“打工人”,就是保护我们基本的经济秩序。
如果孙大午有罪,最好能及时通过媒体公布,毕竟他是中国民营企业界的领袖型人物,且有着非常不错的口碑。
而孙大午的悲剧,也应该成为我们民营企业家的一面镜子,正确处理好政商关系,营造和谐发展环境。而不是走入误区,甚至由着性子刻意制造“对立”。
毕竟,政府有政府的治理逻辑。
我们也应该相信当地政府有足够的胸怀和能力,处理好此次事件。
事实上,如果前文所说那些现象泛滥成灾,大武集团也不可能发展到今天,至少说明并没有如此严重。或者说是特殊历史阶段的个别现象。
张曙光曾说过一句非常经典的话:
官员执法有可能违法,但违法的行为却是合法的。
法制建设道阻且长。
对于广大民营企业家来说,如果不能认识到这一点,或执拗于这一点,肯定会不断碰壁,直至头破血流,基业尽毁。
金风未动蝉先觉,暗送无常死不知。
我知道这对于像孙大午这样的异类来说,让他静思己过,与光同尘,向现实世界妥协是一件极为艰难的事。
也不知道他在第二次被捕入狱后,是否还记得17年前,曾在狱中写下的那首小诗?
从来不信传世作,
天行健,地怎说。
纵然已近天命年,
仍西望长安。
诘啧蜀道,
惟有男儿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