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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源滚滚中共的“土地财政”聪明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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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中央批转的《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中,已经有“一切私人占有的城市空地,街基等地产,经过适当的办法,一律收归国有”的条款。但是,以巍巍宪法明文抢劫土地是公元1982年。当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就这么短短的十一个字,一劳永逸地将城市的私有土地一夜间变为所谓的国有,而没有给公民的财产损失任何补偿。如此石破天惊的掠夺在任何国家和任何社会都会引发巨大的社会动荡,但在中国大地上,微波不兴,一片安宁。(也许,刚从文革血泊中走出来的民众觉得能活下来已经是万幸。)

既然城市土地都是国有,那么,就想法把农民们“城镇化”,让他们彻底失去土地。过去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在毛泽东时代还可以算作是生产队这个集体所有。邓小平时代搞“承包制”,把集体所有权剥夺了,改成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接下来,通过“城镇化”,中共又把使用权剥夺了。因为一旦“城镇化”,土地就国有化了,农民连土地使用权也没有了。中共热衷“城镇化”,就是要让土地成为党产,然后不断地卖土地。2010年,重庆市所有高校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村学生把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就是为了这种掠夺。另一方面,即使还未“城镇化”的土地,农民们也只有使用权,而一旦拥有所有权的党国要征用、倒卖土地时,其强征强拆便合法合理。学者东夫先生说:“这种掠夺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连前苏联都没做到。”

经过一次次的巧取豪夺,这样,当中共大搞让他们和他们的子弟们“先富起来”的经济改革时,中国的土地,无论城乡,已经是“普天之下莫非党土”了!

三、卖田卖地财源广进

中共成了广袤土地上的唯一地主!

学者熊飞骏在《中国在这里反思》一书中写道:特色中国的极端贫富悬殊是什么因素造成的?是“公有制”!因为“公有制”的本质就是“官有制”。公有制中国最大的富豪群体是官僚。当今中国最容易发大财的机会是“圈地炒地”。而“国有土地”的管理权、处置权和利益分配权掌握在“公有制”国家的各级官僚手中,所以,名义上的“国有土地”就演变成事实上的“官有土地”。

1986年11月11日,历史学者辛灏年在武汉大学的讲演会上说:“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就是中国层层统治集团中人最完美无缺的私有制!”

这些新时代的拥有对土地管理权、处置权和利益分配权的“地主”们,虽然官职大小不一,但他们都有一个共性(姓),那就是,他们都姓“党”。

在一党独裁、国产等于党产的“党国”里,中共成了广袤土地上的唯一地主!他手中有地,心中不慌,轰轰烈烈启动了一场全国范围的“土地开发”。

“开发”——卖地——财源滚滚的“土地财政”!

这几十年来,“党国”这个“唯一地主”通过卖地收入了多少银子?

经济学家吴敬琏2013年3月23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说:过去几十年来,政府赚取土地差价至少30万亿。笔者所居住的重庆市,据市长黄奇帆披露,重庆卖地获利颇丰。2012年重庆市全年的卖地收入为897.5亿元,“土地收入一般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3,是重要的第二财政。”(详见“重庆土地生意”《时代周报》2013年3月22日)

“党国”以极低的价格,支付只有使用权的老百姓(你不干就强拆甚至关押、打死),然后以极高的天价再把土地卖出去。这个“天价”曾达到什么高度呢?看最新的数据:2013年9月4日,北京卖东三环农展馆地块,收入43.24亿元,每平方米土地卖了逾7.3万元!经济学家何清涟在《当中国经济只剩下房地产时》(2013年9月16日)一文中说:“北京上半年卖地收入已超千亿,比去年全年的600多亿还多好几百亿。”

由此可见,“30万亿”的价差正是“党国”卖地的一本万利。这个巨额价差的背后,是对农民以及城市拆迁居民的残酷掠夺。正如清华大学社会学者李楯所说,巨大的收益和低廉的土地成本对比,显示出政府对公众的一种掠夺。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民主中国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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