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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宪称黄永胜不过是毛泽东的替罪羊

吴法宪在书中还特别指出,“虽然黄永胜是彭德怀专案组的主管人,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彭德怀的问题应该由毛泽东来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算到黄永胜的头上是不公正和不公平的。”以下为书中相关章节全文摘录。

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专案组不仅令人谈虎色变,而且其具体的操作更是罕为人知,中央专案组的结构和作为迄今难于见诸公开出版物。据林彪“四大金刚”之一吴法宪在临终前出版的《岁月艰难:吴法宪回忆录》一书中披露,“从一九六七年九月开始,到我(吴法宪)被捕时为止,一共成立了十四个中央专案组。”吴法宪在书中还特别指出,“虽然黄永胜彭德怀专案组的主管人,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彭德怀的问题应该由毛泽东来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算到黄永胜的头上是不公正和不公平的。”以下为书中相关章节全文摘录。

黄永胜,彭德怀专案组主管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包括刘少奇在内的许多中央领导人被打倒了,为处理他们的问题,中央陆续成立了一些专案组。除了这些中央专案组以外,下面各省、市、自治区,国务院,军委各总部和各军、兵种,以及各地、县直至基层单位,都分别设立了自己的专案组。有的虽然没有专案组之名,确有专案组之实。总之,“文革”期间的专案组究竟有多少,谁也说不清。

据我所知,从一九六七年九月开始,到我被捕时为止,一共成立了十四个中央专案组。当时,决定成立什么专案组、由谁来分管、选派专案组工作人员等,这些问题都是在中央文革碰头会上,由周恩来亲自提出,经大家讨论同意,再由周恩来签名报毛泽东、林彪批准。

中央军委专案组成立以后,还下设了三个办公室。第一办公室主任是汪东兴,办公地点在中央办公厅,下属一共是七个专案组;一、刘少奇专案组;二、王光美专案组;三、“薄一波等六十一个叛徒”专案组;四、陶铸专案组;五、陆定一专案组;六、张闻天专案组;七、彭真专案组;

第二办公室主任先是杨成武,后来是黄永胜,副主任是我,办公地点在军委办事组,下属一共是三个专案组,一、彭德怀专案组;二、贺龙专案组;三、罗瑞卿专案组。

第三办公室主任是谢富治,办公地点在公安部。下属四个专案组;一、“五一六”专案组;二、抓叛徒专案组;三、叶向真专案组;四、其他一些人的专案组。

每个专案组的领导都分为两层,最上一层是中央文革碰头会负责,但是实际上掌握着中央专案组工作的是周恩来、江青陈伯达、康生四个人。比如在中央专案组“一办”里,主管刘少奇专案的是周恩来、陈伯达、康生、江青;主管王光美专案的是陈伯达;主管薄一波等人专案的是康生;主管陆定一专案的是陈伯达,我和谢富治是陆定一专案组的成员;主管彭真专案的是康生;主管陶铸专案的是江青。又如中央专案组“二办”里,主管彭德怀专案的是黄永胜;主管贺龙专案的是康生;主管罗瑞卿专案的是江青。中央专案组“三办”里的各个专案,主管都是谢富治。

专案组的具体工作人员和负责人,由军委办事组,根据中央文革碰头会的决定从部队选派。专门抽调了一批军、师一级的干部。每个专案组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我记得前后一共从部队抽调了三次,一共大约是五百多人。所抽调的人员在北京集合以后,就由周恩来带领中央文革碰头会的成员召集他们开会,讲话,说明任务的重要性,布置工作。周恩来每半个月就在人大会堂的东大厅,主持召开一次专案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四、五百人全部到会,然后由每个专案组依次汇报工作。会议常常一开就是一夜,从晚上的八、九点钟一直开到第二天的拂晓,大家累得不行就散会,几乎每一次都是这样,其实好多人都是陪会的。

据我所知,从我一九六七年七月十七日开始参加中央文革碰头会议起,一直到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我被捕时为止,这一段时间内,除了刘少奇以外,中央再也没有正式开除过一个人的党籍,整个专案组的进展都不大。由于弄来的材料究竟哪些是真、哪些是假,无法判定,时间一长,办专案的人就越来越不积极。而这时上面就来压,就批评工作人员“右倾”,要求他们严格审查呀!认真调查呀!赶快作结论哪!然而不管上面如何压、如何批,进展还是不大。本来嘛,都是些冤、假、错案,又从哪里搞得到过硬的材料呢?!

关于几个专案组我还记得几件事情,在这里说一说。

第一件事情,关于刘少奇被定案的问题。一九六八年十月八届十二中全会前夕,汪东兴突然拿了一份材料到中央文革碰头会上,说是专案组的工作人员从武汉一个外国领馆搞来的。然后,凭着这份材料,给刘少奇安上了“叛徒、内奸、工贼”等一大堆帽子。最后,由专案组的工作人员写了一个报告,经中央文革碰头会讨论通过,并由周恩来签署,上报毛泽东、林彪批准。后来,就据此“证据”在八届十二中全会上给刘少奇定了案,“永远开除”了他的党籍。

第二、关于彭德怀专案组的审查报告。一九七〇年九月十七日,彭德怀专案组整理出了《关于反党头目、里通外国分子彭德怀罪行审查的综合报告》,报告说:“彭德怀一贯反党、反毛主席、里通外国,罪行累累,证据确凿。在被审查期间,态度不老实,时而出尔反尔。我们建议,撤销彭德怀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出党,判处无期徒刑。”这个报告送上来以后,黄永胜一九七〇年十一月三日批示:“同意。”

这些年里,经常能看到一些报刊和书籍上说,黄永胜在这个报告上写下的“同意”两个字,是他“残酷迫害彭德怀的一个铁证”,是他的一个“反革命罪行”。而黄永胜一直只承认,当时他只是同意上报党中央。

关于当时的这个报告还在,我已经找到了。节录部分如下:

时间是一九七〇年九月十七日,彭德怀专案组《关于反党头目、里通外国分子彭德怀罪行审查的综合报告》

此报告的开头写道:“永胜同志,遵照您对彭德怀结案材料可以上报的批示,现整理好,呈上,请审示。”

黄永胜的批示:“同意”一九七〇年十一月三日

按照我们当时的作法和理解,黄永胜当时批示的意思,应当是同意上报中央。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岁月艰难:吴法宪回忆录》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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