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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政府指《苹果日报》是政治事件 命《台苹》拒香港法院清盘令

香港法院指派清盘人处理台湾《苹果日报》相关资产一事,台湾文化部周一(20日)正式发函台湾《苹果日报》,要求其在台湾法院作出裁决前,拒绝香港法院及指定清盘人的任何指令及要求。台湾《苹果日报》当晚即发声明表示,至今未向港府主动提供采访资料及员工个人资料。

台湾文化部于声明中表示,经严谨审慎考量新闻自由价值及个人资料保护的平衡与界线,以及参酌民间团体陈情及建议后,决定提出三点官方回应及方案,并正式发函通知台湾《苹果日报》。

首先,文化部解释香港《苹果日报》停刊“明显是政治事件,而非公司经营不善,更显现《港区国安法》严重侵犯人民言论自由、迫害普世人权价值”,文化部故此根据《港澳条例》42条及《民事诉讼法》402条规定,认定“香港法院的裁判在台湾法院裁定同意前并无效力”,并指香港法院指派清盘人必须向台湾法院提出声请,而在台湾法院裁定同意前,台湾《苹果日报》依法应该拒绝香港法院及指定清盘人的任何指令及要求。

第二,文化部为保护国家利益及台湾《苹果日报》所保有个人资料的所有当事人权益,根据台湾《个资法》第21条规定,限制台湾《苹果日报》“不得跨境传输所保有的所有个人资料”。最后,文化部又促请台湾《苹果日报》依据《个资法》第11条规定,主动或依当事人请求后销毁所保有的个人资料,若相关程序需衍生任何费用,文化部将予以协助。

台湾《苹果新闻网》即晚发出声明指,香港壹传媒清盘人目前并未要求《苹果新闻网》提供任何采访资料及员工个人资料,《苹果新闻网》至今亦未主动提供该等资料,另外《苹果新闻网》表明必将顾及香港及台湾分公司所有人员权益,同时以符合中华民国法律规定之前提下处理事件。

香港《苹果日报》停刊后,港府以《公司条例》向法院提交壹传媒清盘的呈请,香港高等法院于上周三(15日)颁令壹传媒有限公司清盘。代表呈请人的政府律师表示,壹传媒于香港清盘程序已完成,有关台湾《苹果日报》的相关事宜,会由法庭委任的临时清盘人处理。

早前有台湾民间团体向台湾文化部递交公开信,要求阻止香港清盘人将台湾《苹果日报》采访等资料交给港府。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亦曾经表示关注事件发展,并指台湾相关机关一定会依法采取必要的因应作为,以保障民众权益及公共利益。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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