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是我党卖给你的伪概念。
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一个全民所有制的国家----也就是全党所有制的国家系根本不存在地方政府的。所谓中央政府是否挽救地方政府的债务,根本系个伪命题。地方政府的债务根本就系中央政府的债务。
若你Google“黑龙江鹤冈债务”,或“地方政府债务”,你会看到各种各样的报道和分析,包括华尔街的,财新网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我看基本上是针对鸡毛蒜皮的技术细节和伪概念作出的肤浅或掩饰的分析。
根据我党国的宪法,各样法规和实际执行,所有的土地国有,所有的矿产国有,而中国的地方政府只是代中央政府卖地卖矿产而得财政收入。而所有土地和矿产资源皆源于我党在1949年之后以全民所有制之名通过各阶段的政治运动收归国有。而党领导一切,实为党有。
若中央政府不还地方政府债,根本就系中央政府赖债。
党就是国,国就是党,党国不分,宪法规定。
根据我党的初心和往绩,不难预测有关债务和相关事务的动向,例如房地产的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