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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亚当‧斯密

庄子(公元前369‧286年)在《国富论》之前两千年就已经阐述了亚当·斯密的“无形之手”

2011年9月9日,中国贵州省贵阳市的标志性观光古建筑——嘉秀楼和周围大厦夜景。

《传道书》(旧约圣经诗歌智慧书的第四卷)告诉我们,“天下已无新鲜事”,意思是说,我们认为的新事物其实很少是新事物,经济哲学也不例外。

虽然卡尔‧马克思被认为是共产主义之父,但他的思想并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具有原创性。他的思想先驱是弗朗索瓦‧诺埃尔‧巴贝夫(1760—1797),他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早期社会主义者(proto‧socialist),因参与推翻政府的政变,失败后被处决。在马克思出生前数十年,巴贝夫就呼吁绝对公平和禁止私有财产。

马克思的同行,奉行古典自由主义的亚当‧斯密,也有他的学术“分身”。据信,安德斯‧奇德尼乌斯(Anders Chydenius)仅比斯密晚出生几年(斯密的确切出生日期不详)。与这位更著名的苏格兰人一样,奇德尼乌斯也是自由贸易、新闻自由和法律面前权利平等的倡导者。在斯密发表《国富论》的十年前,奇德尼乌斯已经描述过类似于斯密“看不见的手”的经济过程。

“如果法律不阻止的话,每个人都会自发地寻找他能最好地增加国家收益的地方和行业”,奇德尼乌斯在《国家收益》(1765)中写道。

“一个国家的财富在于产出,或者说,在于产出的价值;但产出取决于两个要素,即工作人员的数量和他们的勤奋。只要让其自由发展,自然界就会产生这两种要素。”

虽然斯密和奇德尼乌斯都没有使用20世纪才出现“自发秩序”一词,但两位哲学家所描述的显然就是这一现象,即社会秩序与和谐来自于个人的自愿行动,而不是中央计划。

然而,这两位伟大的哲学家都不是第一个阐明这一观点的人,庄周(又名庄子),一位生活在公元前四世纪的中国哲学家和诗人比他们更早。

庄周拒绝了当时倡导道德教化和强调服从国家权威的儒家思想,接受(并扩展了)老子的教义。老子是孔子的同时代人,反对国家控制,强调自由放任的经济。

庄周写道:“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可以理解为,顺应事物的自然发展而没有半点儿的偏私,就会自发实现良好的秩序。

很难找到比这更精炼的自发秩序的定义,经济学家默里‧罗斯巴德认为庄周是第一个记录这一想法的思想家。虽然这个概念很简单,但自发秩序的出现并不简单,而且极其罕见。

难以出现自发秩序的原因在中国古代和今天一样:暴力的存在。

暴力是历史书页中的一个常量。无论是在普鲁塔克、《圣经》还是庄周的著述中,在许多方面,历史都是人类相互侵犯的编年史。这可能就是为什么庄周认为人永远难以给别人“独善其身”的空间,而我们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创造一个限制侵犯他人的社会秩序。

这就是为什么人类要签订“社会契约”,也是任何一个读过《哲学101》(译者注:马克斯‧马利科教授写的一本通俗哲学著作)的学生都可以告诉你的事情。暴力的存在促使人们建立一个权威机构来约束侵犯者。但正如19世纪的经济学家弗雷德里克‧巴斯蒂亚特(Frédéric Bastiat)指出的那样,随之出现的问题是国家很快就会偏离其使命,往往是在行善的幌子下成为侵犯者本身。

巴斯蒂亚特在《法律》中写道:“即使法律可能是在帮助穷人,也需要公正对待人和不能掠夺他们的财产”,“法律的使命是保护财产。”

当今世界的许多矛盾,都源于对法律的不同理解。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私有财产,重新分配财产,或是废除财产?人们对这个问题会有像斯密和马克思那样不同的看法,而这种讨论也已有很久远的历史。

同样清楚的是,庄周和斯密告诉你的观点是通往和平、繁荣、和谐社会的道路,而马克思的观点则相反。

“无为而治”,伴随的是天下大治。

作者简介:

乔纳森‧米尔蒂摩(Jonathan Miltimore)是FEE.org的执行编辑。他的文章/报道时常出现在《时代》杂志、《华尔街日报》、CNN、《福布斯》、《福克斯新闻》、《明星论坛报》。他还是:《新闻周刊》、《华盛顿时报》、MSN.com、《华盛顿检查者报》、《The Daily Caller》、《联邦党人》、《大纪元时报》的署名作者。

原文:https://www.theepochtimes.com/meet-the-adam-smith-of-ancient-china_4794605.html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本文所表达的是作者的观点,不一定反映《大纪元时报》的立场。

责任编辑: 方寻  来源:英文大纪元专栏作家Jonathan Miltimore撰文/任季编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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