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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锋:709特大抓捕事件真相

—原题:709特大事件真相

作者: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周世锋,身份证号410522196411180077,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刑法学博士,震惊世界的709事件直接、主要的受迫害者。

傅政华孙力军反宪法法治、人权政治团伙制造的这起震惊世界的709事件,虽然操纵该案的傅孙两人被判处终身监禁,但傅孙政治团伙的骨干分子以及其他积极支持者还在政法队伍中掌握司法权力,继续践踏宪法、践踏人权。不彻底铲除这个政治团伙,宪法和人权就不可能得到维护,人类共同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就会被继续肆意践踏。

所以铲除傅孙政治团伙所有成员并肃清其流毒,乃是我等法律从业人员捍卫宪法,维护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类共同价值的责任,也是所有捍卫人权与正义的人们的期望。

一、709事件的发生

在公安部傅政华、孙力军及其政治团伙成员操纵下,北京、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等地公安人员,从2015年7月9日凌晨开始,陆续抓走了北京律师王宇、周世锋(锋锐所主任)、王全璋、黄力群、谢远东、李姝云、刘四新、谢燕益、李和平,还有公民包龙军、王方、高月、赵威、宗教人士胡石根以及广州律师隋牧青、湖南律师谢阳、广西律师陈泰和。在此之前已被抓的还有北京律师刘建军、公民吴淦、翟岩民等20人。他们全部被剥夺了依法聘请律师的权利。

为了阻止律师会见和阻挠亲属、民众提出质疑,从2015年7月10日起数日内,专案组分别对全国各地近千人强制谈话、违法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警告他们不要介入这起案件,禁止发文、转帖、评论。同时威胁被羁押人:“你们聘请哪个律师,我们就抓哪个律师。”事实也是如此,当我们提出聘请律师后,被聘请的律师要么受到威胁,要么被抓捕,要么被吊销律师证。在傅孙团伙操纵下,2015年7月11日到18日,国内多家官方媒体根据公安部指示,用警方提供的材料对我和锋锐所进行了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报道,在央视等媒体上对我和锋锐所、刘四新、王宇进行文革式游街公审。全国的律师和大批公民联合签名,对傅政华、孙力军团伙体系和官方媒体记者予以控告,这些控告信均石沉大海。

傅孙团伙制造的709案明目张胆违反宪法精神,公然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破坏中国司法声誉的恶劣行径在国际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世界许多国家的政要、主流媒体和自媒体都持续多年关注709案,直到我2022年9月24日刑满释放,媒体将我出狱的照片和同时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傅政华的照片放在一起,标题是《709案“主犯”周世锋出狱回家傅政华被指蓄意制造假案遭报应》。709事件影响至今,是世界历史上特别重大、特别恶劣的政治、法律、人权事件。

傅孙两人虽然得以法办,但这两人的余党却还掌握司法权力,继续假借法律的名义为非作恶,践踏宪法和基本的人权。本人和其他709事件受迫害者多次向多部门控告这个反宪法反人权团伙,但时至今日没有任何合法回复。不仅如此,还有许多维护宪法人权的仁人志士仍被以法律的名义非法关押。所谓的709专案组,实则是践踏宪法人权的傅孙团伙,其余党依然非法扣押受害者大量的财产,非法阻挠受迫害者控告申诉。即使在中共中央于2021年掀起“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这个庞大的政治团伙还在继续违抗中央精神,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国共产党二十大以后,傅政华孙力军的反宪法、法治、人权团伙也完全没有收敛的迹象。

二、709事件的原因

709是傅孙政治团伙代表的黑暗邪恶势力对我、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维权人士所代表的光明正义力量进行的野蛮、惨无人性的血腥迫害,其具体原因概述如下:

(一)我成功为德国时代周报记者助理张淼辩护,遭到傅孙团伙的迫害。

2015年7月9日夜近11点,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看守所9个月的德国时代周报记者助理张淼被无罪释放。我作为张淼的辩护律师,指出公安机关将张淼关在“黑监狱”一个多月,其中有三天四夜不让张淼睡觉,这是典型的非法拘禁和酷刑,是中国法律所禁止的。于是,在张淼被释放几个小时后,7月10号早上,我和当事人及亲友在宋庄7天酒店休息,我的房门被踹开。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说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我被戴上黑头套、反手铐住、用胶条粘住嘴、用衣服蒙头被带到了非法设立的黑监狱。律师和当事人以及亲友还没有分开,就将律师非法绑架走,这是对宪法和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的公然亵渎,也是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肆意践踏,对德国、欧盟乃至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公然侮辱和挑衅。

我作为律师为当事人张淼成功辩护,是律师的本职工作。却因此被傅孙记恨,是他们制造709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秘密关押的单人房间,他们对我使用酷刑,反复调查是谁委托我代理张淼案件,代理费多少,还调取了所有锋锐律师所留在公安机关、看守所和检察机关的公函、委托书。他们公开说(有不间断视频为证):“你不要命了,还亲自代理张淼的案件”,“要不是时代周报张淼案件也不会整你和锋锐所,也不会有709案。”公安反复审问所有和案件相关的德国人,如德国驻华使馆的一秘安淑娜,时代周报安可馨、南德意志报记者凯等。傅孙团伙企图从中找出所谓的案件线索,最终一无所获。过了一段时间,办案人员说:“你们的案件对你们有利了,总理访问德国,给德国啤酒做了广告,并且还买了德国的修路机。”德国是欧盟的领导者,对人权高度重视,时代周报张淼的被捕在德国、欧盟、美国引起极大关注。当张淼被无罪释放后,关注张淼案的民众喜悦还没持续一晚,作为张淼的律师被捕,爆发709案,震惊了全世界。

不惧傅孙团伙的威胁,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尊严,用高水平的辩护让当事人重获自由,捍卫了法律的严肃性,是我作为律师的荣耀。对世界而言,德国时代周报张淼案的胜诉是律师运用法律对人权信念的守护和正义的胜利,维护了中国宪法法律的尊严,树立了中国依法治国、保护人权的国际形象。然而,如此有广泛国内外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却被傅孙团伙玷污了。傅孙团伙制造的709案引起全世界持续多年的强烈关注,给中国的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傅政华孙力军团伙实施的709案不仅使我个人家庭蒙受了巨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还使几百名律师、公民和亲人分离,常年被跟踪骚扰,失去工作和正常生活。

(二)傅孙团伙制造709案的另一个原因是我和锋锐所多年来秉持着善良、宽厚、同情和正义的人道信念,承担社会责任,扶危济困,代理了一系列人权案件。

1、多年以来,我代表锋锐所接纳了被打压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律师。这些人皆是社会进步力量的推动者。我的这个行为引起傅孙团伙的不满。锋锐律师所先后接纳了公民吴淦、杜导斌、张耀杰、律师刘晓原、王全璋、程海、王宇、李昱涵、刘四新博士后等等一大批社会知名贤达,为这些人提供生存和工作机会,使他们可以继续实现捍卫人权和正义的理想。这成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状之一。

2、锋锐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中国很多访民伸冤、法轮功和其他知名人士的案件,被傅孙团伙攻击为炒作热点事件。锋锐所从成立开始,到709案件爆发的2007-2015年间,代理了中国几乎所有重大维权事件:三鹿毒奶粉案、黑龙江建三江非法培训基地(又称黑监狱)的撤销,还有曹顺利案、范木根案、叶红霞案、天理案、朱承志案、冀中星案、杨佳案、艾未未案、伊利哈木案、吴祚来案、夏业良案、铁流案等等。这些案件全部是当事人听闻锋锐大名,依法委托我所律师代理的,被傅孙团伙作为我和锋锐所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在709专案中,专案组对我代理的案件肆意歪曲,用威胁、抓捕我当事人的手段,企图让他们陷害我,但是都被我的当事人拒绝。

2015年春节前三天,当国人不远万里赶回家过年时,我到数千公里外的福建莆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春节假期里大年初五我到山东冠县,为了第二天第一时间能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这种律师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被709专案组作为颠覆国家政权的嫌疑反复调查,并多次跑到莆田、冠县,企图劝当事人诬告我。莆田当事人说:“周律师这么敬业,业务又很专业,没法告。”冠县当事人说:“周律师不需要看材料,发表半个小时的辩护意见,旁听群众不顾法警阻拦,自发热烈鼓掌12次。还在法庭外用三分钟时间化解了一场群众间的冲突,确实没法告人家。”

201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警方将他们认为涉嫌构成假冒商标罪的民工从广州抓到鄂尔多斯看守所,公安拿着打印好的讯问笔录强迫所谓的嫌疑人签字,威胁道:“不签字,就把你们扔到沙漠活埋。”检察官在起诉前,到看守所问他们,警察是否有逼供,回答“有”,结果检察官在讯问笔录上写成“没有”。

法庭辩论过程中,当事人提出对这项证据的质疑。检察官听了当事人的质证意见,气急败坏道:“不能判缓刑。”当事人都是农民工,其中一位女士家里还有几个月大吃奶的宝宝,都被判了实刑。法院判处的罚金等值于当事人被扣押的财产。检察院起诉阶段,检察官非法阻拦律师介入时间长达三个月。我在庭审结束后签字时说,要就以上检方的非法行为提起控告。我被抓后央视说我闹法庭。专案组说我在法庭上态度不好,颠覆国家政权。

2014年我用几个小时时间为广东农民工群体讨回了多年未能讨回的五千万工资。专案组跑到广东中山和内蒙古鄂尔多斯,调查我是否在谈判过程中和欠薪方鄂尔多斯集团拍了桌子,如果拍了桌子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结果我没有拍桌子。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专案组为了阻止我收律师费,就将当事人从中山抓捕到鄂尔多斯看守所,时间长达近一年。致使当事人原本要给我律师费,在我出狱后隐身,不接我的电话。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在我释放后继续非法扣押我的代理合同,使我不能行使追索代理费的权利。

专案组沿用他们惯用的伎俩,找一些女性强制谈话、扣留,企图让她们指证和我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都被她们坚决否认,严辞拒绝。现在这些女性要对专案组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2015我作为北京市优秀律师、律师代表在北京军区招待所开律师代表大会,在该处有过住房登记。专案组用他们龌龊的心理,猜测我进行不正当男女活动,于是让一个孙姓女人诬告我强奸,我马上写了刑事控告状,控告他们构成诬告陷害罪,交给专案组。专案组气急败坏又垂头丧气,大声说:“不得不说,全是假的。”但是专案组没有追究诬告者的刑事责任,这一行为就构成徇私枉法罪。专案组公开说:“你面对的(专案组)都是流氓。”有民警说:“你觉得专案组缺少什么?”我说:“缺少人性。”该民警回答:“对!”

3、锋锐所一直关注并参与、支持重大社会事件的合理合法解决,促进社会各阶层利益共存、和谐共生。如锋锐所作为顾问团参与了聂树斌案件的申诉;吴淦曝光徐纯合被铁警枪杀的视频,使得央视的谎言破产;江西方春平四人被判死缓,服刑14年后被无罪释放。这被傅孙团伙污蔑为颠覆国家政权。

4、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我刚成立锋锐所不久,各处都需要钱,但是毫不含糊捐款给灾区民众,是律师中捐款数额最多的。锋锐所和我无偿为很多访民和经济困难者长期提供法律和经济帮助,每年春节给素不相识的被迫害者寄钱或送钱。我于2014年决定个人出资八百万元人民币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受迫害家属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者。我在公共场合见过某坐轮椅的女士,强烈的同情心使我给她转了两次款,这件事被专案组调查很长时间。这在任何社会里都被视为善良之举,却引起傅孙团伙对我的嫉恨,试图作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三)709事件是傅孙团伙对我和锋锐律师所为维护公民权益、宪法尊严、推翻冤案、举报司法局的不法行为进行的报复。

1、吴淦在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口举牌,抗议法院长期不许律师依法复印卷宗。

早在2002年,江西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案件。经过几次审判,公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被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四名被告人多年申诉,但律师们却在法院的阻挠下始终不能依法复印案件卷宗。2015年5月,律师们已连续10多天在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口举牌,要求复印卷宗仍然没被允许。18号律师们在江西省高院门口已经举牌14天,吴淦到江西省高院门口支持律师们,举牌要求省高院允许律师复印卷宗。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认为吴淦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吴淦处以十日的行政拘留处罚。早前吴淦在黑龙江庆安事件中,曝光了徐纯合被铁警枪杀的真相,使得央视原来播出的徐纯合枪击案饱受社会谴责。行政拘留本是很小的事,但是中央电视台于25号在黄金时段的专题栏目中,对吴淦举牌事件进行特别报道。报道歪曲事实、移花接木、抹黑污蔑吴淦。

我作为善于洞察社会问题的律师,意识到这起事件一定有不一般的社会背景,隐藏着某些人的政治企图。因为前面提到的公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被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极有可能是一起原中央某些领导团伙体系制造的冤假错案。律师和吴淦想借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契机,推进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但央媒在傅孙的操纵下,对吴淦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维护正义之举予以歪曲事实的报道,显然是想一箭多雕:一方面包庇原中央某些领导以及当时仍在高位的帮派成员,另一方面打压吴淦和锋锐所。

5月26日,锋锐所原央视记者、律师谢远东在微博上写了“对央视《网民“超级低俗屠夫”吴淦被拘真相》报道的驳斥”一文,抨击央视的报道,认为吴淦的行为属于行使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监督权。我在谢远东的评论下面写道:“央视的行为割裂了习近平主席辛辛苦苦建立的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央视的报道割裂了中共中央建立的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正所谓“孔子著《春秋》,乱臣贼子惧”。这句话将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与傅孙团伙操纵的央视报道划清了界限,将中共中央与这起冤案划清了界限。这也是709特大事件又一根本原因。评论发表的第二天即5月27日,吴淦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傅孙团伙由此拉开对我和锋锐所及声援我们的律师、仁人志士大规模抓捕的序幕。

傅孙团伙成员在相关省市和公检法部门的办案人员、相关领导都很清楚,我和锋锐律师事务所是因为维护十八大以后的宪法法治的中共中央精神而被迫害的。

我于2015年7月10日被非法抓捕后,我对讯问我的北京公安人员说:“吴淦抗议不让律师阅卷,卷宗中的江西省四人杀人强奸案是原中央某些领导的帮派体系搞的,很可能是冤假错案。你们不能让现在的领导背这个黑锅,落千古骂名。原领导人已经被抓了,你们为啥趟这浑水?”他们说:“这个领导不可能被抓。”我说:“你们了解一下。”过了几天,两名公安人员告诉我:“我们领导说了,很感谢周世锋给我们提了醒。我们不趟这个浑水,如果那边(指天津公安)非要给周世锋定个什么罪,我们就过去(交涉)。”所以后来央媒709案件的歪曲报道中,没有提及吴淦在江西省高院举牌这件事。这个讯问内容不仅两名北京公安办案人员能够证明,他们的直接领导也开会讨论过,能够证明。此外还有不间断视频监控可以证明。

过了几个月,天津公安机关居然将我在2015年5月份就吴淦被刑事拘留一事,接受媒体访问时提出“建立中华民族大家庭、建设富强民主文明中国”的观点作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而天津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完全采纳了天津公安这个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证据。证明了天津公检法的愚昧和野蛮,公然践踏人权,也证明他们是傅孙团伙的骨干分子,公然和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对着干。

2016年12月2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赣刑再1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江西方春平四名被告人无罪。如果不是吴淦举牌抗争,如果不是我揭穿傅孙团伙的政治企图,该案即使平反,也要拖到若干年后,这将使十八大以后的领导集体和原来的领导层一起背负这个历史罪名。

2、我和锋锐所署名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对抗十八大后的国家路线方针、继续执行为讨好薄熙来而制定的非法政策,公开发表了《北京市司法局公然与中共中央相对抗》的檄文,并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向律师协会索贿一千万元的犯罪事实。我和锋锐所因此受到北京市司法局的报复。2014年北京市司法局非法阻挠锋锐所通过年检,在锋锐所控告后才作罢。并且阻挠锋锐所在广州和北京顺义区设立分所,致使锋锐所许多律师长时间无法执业。709专案组调查核实了这些事实,不但不追究北京市司法局滥用职权、报复陷害的刑事责任,以及政治上对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不忠诚的政治责任,还和他们串通起来共同陷害我和锋锐所。

三、709专案组对我和锋锐所以及其他反对他们的法治维护者的迫害手段

(一)在公安侦查阶段

1、无任何法律手续,非法抓捕公民。

2015年7月10日,我还在睡梦中,房门被一阵踹门声踹开,进来几个便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文书,其中一人自称是天津市公安局的人,不由分说给我戴上手铐、黑头套,用胶条粘住我的嘴,将我绑架到车上。他们将我带到北京看守所门口,喊了几声:“将人送到哪里?”没人理睬。后来将我带到了一个可能是宾馆的三楼的房间。不久来了两个没穿制服的人,没出示任何证件,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民警,其中一个上年纪的人在后来的近两个月里负责审问我。三天后,那个自称天津市公安局民警的人(半年多以后,在他接电话时我得知他是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民警刘晓宇),拿来几大摞公安用的各个阶段空白法律文书,在他们抓我时专案组甚至连空白的法律手续都没有。

北京两个民警和天津河西区公安分局民警刘晓宇,以及其他一起参与抓捕我的民警,还有提供这些法律空白文书的人,都有义务交代这一重大犯罪问题。笔迹鉴定、文书上公章和上面所书写内容的时间不同,可以鉴定出来。其他被拘留、拘禁、监视居住、搜查、调查、执行逮捕等等,全部是空白的法律文书。

这在任何一个国家,无论是执法者还是普通民众都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都强调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是人类共同的价值准则。如此公然践踏宪法法律,对抗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对侵犯人权而又证据确凿的犯罪行径,有关部门必须严肃查处。

2、暴力威胁加体罚,是实质的酷刑。办案人员多次对我辱骂恐吓:“周世锋,我要剥了你的皮!”他们还在地上划定一个不到半平方米的小方块,强迫我每天在这个小方块里坐九个半小时,经常深夜来审讯我。我不知道每天睡了没有,也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实在没有力气,我只能将声音降到最低,以此节省体能。

3、我被关在“黑监狱”。被关在什么地方,不仅我的家人和社会各界不知道,我本人也不知道,甚至出具非法空白文书的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相关负责人也不知道,负责监督公安的政府、人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也不知道,因为这里不是法定的羁押场所,就是一处“黑监狱”。我被转到天津这个不知名的“黑监狱”后,办案的施姓公安人员抱怨说:“找一间黑屋子,戴上黑头套,想抓谁就抓谁,就是黑监狱。”有另一办案人员刘晓宇在场,还有24小时高清摄像可以作为证据。

4、非法剥夺我们请律师的权利和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的权利。依法为我们声援、辩护的律师受到了傅孙团伙系统性的迫害。在“黑监狱”,我先是被威胁“要争取好态度,不要请律师”。同时家属请的律师也受到威胁,不允许他们代理709案件。李姝云在被羁押期间提出聘请本所的刘晓原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办案人员说,“你请谁代理,我们就抓谁。”他们也拒绝向亲属送达强制措施通知书。这是侵犯亲属的知情权,剥夺被羁押人依法及时获得辩护的权利。

2015年7月10日几天后,王宇、李和平、刘四新、高月等被羁押人的辩护律师赶到北京、天津两地,查找709具体办案机关,要求依法会见被羁押人。公安人员都说不知道。刘书庆等辩护律师想会见李和平,被警察阻拦。杨金柱律师接受委托为我辩护,但被公安人员围堵在家,杨以死相拼才得以前往天津。到了天津,办案人员阻挡杨金柱律师会见我,杨律师在天津市检察院门口用翻筋斗、摔律师证的行为表示抗议。我家属聘请的另一律师王少光也被非法阻止会见我。我本人多次提出要求聘请律师,数月以后允许我写书面委托书,但一个月后告诉我,不批准我聘请律师。

我被逮捕后,办案人员说给你们每人都指派了律师,我感到无比愤怒。但为了将我的情况反馈给锋锐所以及不知我任何消息的家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我不能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只得与他们指派的律师签了侦查阶段的委托律师协议。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没有再签署任何委托律师协议。2016年4月,我强烈要求更换他们指派的律师。5月1号,办案人员刘晓宇和一个貌似领导的人到看守所,说不能更换律师。我仍然强烈抗争。到6月4日那两个人再次为此事来看守所,拒绝了我的要求。开庭前三天,办案人员刘晓宇和施姓警察在看守所黄所长的带领下非法进入看守所,将他们打印好的律师委托说明塞给我,硬让我签字。即使到了监狱,负责监管我的原十监区副监区长任毅说,只要我在给家人的信中提出委托律师为我申诉一事,他就不给我寄信。他也是这么做的。

很多律师因为代理、声援709事件中被抓捕的律师和维权人士而被吊销律师执照,甚至被抓捕、判刑。律师申请复议,司法部不受理。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许多律师还被非法关押。傅孙团伙仍然十分猖獗,仍在假借法律的名义践踏宪法法律,公然与国家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相对抗。

5、天津公安制造伪证。审讯过程中,在我没有说一个字的情况下,天津公安自己编出讯问我的笔录。还将其他人发的微博言论说是我说的。他们不仅知道不是我说的,也知道我没看过。

6、2015年我响应中央关于政法委不干预个案的决定,批评保定某政法委领导非法干预个案。这个行为被专案组污蔑为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将我批评满城县法院法官非法超期办案的行为,攻击为丑化法官形象。将我对当时法院案件管辖制度提出的合理看法,污蔑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周世锋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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