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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市模型:重读《卖炭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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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宫市与官市

白居易的名作《卖炭翁》,入选中学语文课本。一句小序,二十句诗,铺陈渲染,核心内容就是一句话:两个宦官,“手把文书口称敕”,用“半匹红纱一丈绫”,买了卖炭翁一车千余斤木炭。

读者都能感到交易不公平,但不公平到什么程度?我最近关注市场类型问题,对此诗四个字的小序“苦宫市也”所说的“宫市”发生兴趣,便做了一些追究。

《卖炭翁》大概作于唐元和四年(809)。唐代以钱和绢为货币,宦官拿丝织品买东西很正常,问题在于给多给少。

据吐鲁番出土文书记载,天宝年间(742~756),中等质量的木炭每斤约1.5文钱[1],中等质量的绢价每匹460文[2]。按这种比价估算,千斤木炭价值3.3匹绢[3],而宦官只给半匹红纱一丈绫,折绢1.5匹[4],打了4.5折。这等差距,近似上世纪70年代粮食的市场价与统购价[5]。

韩愈记载了宦官“抑买”百姓货物的历史。他说,宫市后期,“率用百钱物,置人直数千钱物”(《韩昌黎集》,外集卷柒,顺宗实录贰),竟打到一折以下,偏离正常市场的程度超过90%。韩愈还说,带着货物进市场,甚至有空手而归的,“名为宫市,而实夺之”。

掠夺不稀罕,市场也不稀罕。名为市场而实夺之,这个市场,在理论上很稀罕。我的理论困惑是:宫市属于哪种市场?

在当代经济学中,市场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和不完全竞争市场。完全竞争市场可以自由进出,买卖双方人数众多,每个人对价格的影响都微乎其微。这是理想中的市场。不完全竞争市场,根据垄断者的多少,依次分为垄断市场、寡头市场和垄断竞争市场,或多或少有垄断可吃。不过,市场毕竟是市场,双方可以讨价还价。即使碰上口无二价的独家垄断者,也可以退出交易,选择自由总是有的。

可是,卖炭翁既没有退出自由,也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更准确地说,卖炭翁本来有自由,但被“手把文书口称敕”宦官剥夺了。文书,公文也。敕,皇帝诏令也。官家有权立法发文,扩大或压缩自由,小民不敢抗命。问题在于,纯种市场的交换手段唯有货币,如果加入权力手段,将交易者分作君臣官民,官家挟权入市,市场便有了官场味道。含有官场成分的市场,借用古汉语的词汇,可称之为官市。

恰巧,《卖炭翁》小序中的“宫市”二字,在白居易集的宋绍兴本和明万历的马元调本,以及清康熙扬州《全唐诗》本中,皆误为“官市”(见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卷四)。这是启发人的妙误。官市的范围大于宫市,也更具普遍性。这个词汉朝就有,指官方设立的市场。官方设立市场,自然有权规定谁能进谁不能进,什么货物能进什么货物不能进,由此可以衍生出盐铁专营、榷酒榷茶或特许经营之类环绕着强制性权力的市场。作为官市的特殊形态,宫市更进一步:强制性权力直接入市,像货币一样成为交换手段。

总之,宫市是官市的一种,是杂种市场,不是纯种市场。

无论宫市还是官市,都不是地理概念,而是描述权力关系的政治经济概念。唐代长安城南有东西两市,卖炭翁将车停在市南门外,就像今天拉白菜的牛车停在农贸市场入口附近一样,我们看到的只是寻常市场。此时宫使挟皇权降临,于是宫市降临。“宫市”二字,可读作主谓结构,意为宫廷采购;也可读作专有名词,意为有皇权加入的市场。“官市”二字也可如此解读。官家的强制性权力加入市场,并在交易中获得价值,官市便出现了。强制性权力在交易中抵价50%,便有五分成色的官市。抵价90%,便有九分成色的官市。更确切地说,九分成色的官市,由九分官权和一分市场构成,其市场性的纯度很低。

二、宫市里的供求均衡

权力可以抵价了,新的成本收益计算就开始了,宫市的市场均衡问题随之出现。

韩愈描述了买方的演变。他说,旧时宫中买外边的东西,由官员主办,按市价随即付款。贞元末年(797年前后),以宦官为使,“抑买”人家的货物,稍低于市价。末年不再行文书,安排市场采办人员(时称白望)数十百人,在东西两市和重要的热闹街坊,查看人家所卖的货物。只消宣称宫中采购,便要敛手付与,真假不复可辨,无人敢问其来头。至于价格高低,常以百钱,购买人家价值数千钱的货物,还要人家送门包并付运费。接下来,韩愈讲述了小民带着货物进市场,闹得空手而归,导致暴力抗争的故事。(《韩昌黎集》,外集卷柒,顺宗实录贰)

从这段叙述可以看出三种趋势:一、弄权越来越简便。开头还要有文件,后来只需口头宣称。二、买方的人越来越多。从宦官集团扩展到市井无赖,还有冒充的。三、“抑买”的程度越来越重。

这种趋势很好理解。

以卖炭翁的故事为例。宦官“手把文书口称敕”,摆开架势一念,就可以少花一半钱,那么,弄这么一份文书用多少钱?如果像今天在办公室开一张介绍信那样简单,介绍信就会满天飞。如果开介绍信的手续严格,不妨拿烟酒甚至货币去换,用现在的话说,这叫买卖批文。如果把管印章的伙计拉入伙,合作分成,更是大好的无本生意。再进一步说,如果卖炭翁不认字,用旧文书冒充如何?干脆连旧文书也不拿,直接“口称敕”又如何?只要弄权有便宜可赚,吃权力饭的必定增加,而且吃法越来越丰富。

同时,对权势的代理人来说,弄权总是比较便宜的。有权不用白不用,便宜归自己,亏损归卖炭翁和社会秩序。卖炭翁蚁民罢了,不值一提。社会的长治久安由皇帝负责,皇帝都不在乎,难道让太监替子孙后代操心吗?

宦官掌握宫市大权后,权力管理日益宽松,加入买方集团的人越来越多。加入之后,在权力不受限制的条件下,他们必定努力压价,抑买的程度便越来越重。

卖方如何应对呢?

《新唐书·食货志二》描述了店铺老板的反应:“每中官出,沽浆卖饼之家,皆撤肆塞门。”

来不及关门躲避呢?白居易描述了卖炭翁的可怜样,这是“被宫市”的常规状态,官市的成色约为五六分。

韩愈描述了一位农夫对更高成色的官市的反应:农夫赶驴驮柴进城卖,被“宫市”了,宦官只给绢数尺,又让他送货进宫,还跟他要门包。汉子不肯送,说我有父母妻子,靠这个吃饭。现在我把柴白送你,不要钱回家,你还不干,我死了算了!说罢痛殴宦官。(《韩昌黎集》,外集卷柒,顺宗实录贰)

看来,官市成色越高,供求均衡越难维持。买方便宜太大,加入者越来越多;卖方吃亏太大,逃避者越来越众。发展下去,市场或者解体,或者变成战场。在这两条路之间,也可能有第三条道路,例如,限制官市的成色和范围,让倒霉者经常轮换,如同偶然遭遇抢劫。或者在市场上额外征一笔税,让全体商贩分摊抢劫损失。

却说卖柴汉子打了宦官,被街吏逮捕,报告了皇帝。德宗下令,开除肇事宦官,赐农夫绢十匹,但不肯废除宫市。德宗既保留宫市,又限制宫市成色,似乎在探索第三条道路。

三、关于宫市的政治均势

宫市虽小,背后却有两大支持者。一是皇帝,二是宦官集团。

德宗受过穷,特别在意钱财,宫市可以节省皇家开支。

宦官集团控制着信息和决策的收发通道,还掌握了禁军,权势极大,宫市便于宦官集团渔利。

不过,宫市损害了生产者和小商贩的利益,影响商品生产和流通,不利于长治久安。一般官员也不能分享宫市的好处,他们不支持宫市。

韩愈记载了皇储的一段事。当时顺宗还是皇太子,在东宫读书。有一次与众侍读和王叔文论政,谈到了宫市。太子说,寡人准备对皇帝极言此事。众人纷纷称赞,唯独王叔文不说话。众退,太子让王叔文留下,问道,为什么刚才唯独您不说话?有什么想法吗?王叔文说,太子的职责,就是侍膳问安,不宜谈论外事。陛下(德宗)在位的时间长久,如果怀疑太子收买人心,您何以自解?太子大惊道:如果不是先生,寡人哪里能知道这一点。(《韩昌黎集》,外集卷柒,顺宗实录贰)

陈寅恪评论说:“当日皇位之继承,决于内廷之阉竖,而宫市之弊害则由宦官所造成。顺宗在东宫时,所以不宜极论宫市者,亦在于此,不仅以其有收人心之嫌也。”(《元白诗笺证稿》)陈先生评论精当。招惹不起宦官,就招惹不起宫市,更何况还要顾及上意。

皇储不敢说话,肩负言论之责的谏官和御史们必须说话。谏官御史多次上疏批评宫市,皇帝却不肯听。有一次,监察御史韩愈上疏极论宫市之弊,激怒了皇帝,将他贬为阳山令。可见,想推翻宫市,言官的力量不够。

就在有关部门“附媚中官”,无人敢争的时候,京兆尹吴凑向皇帝提出了替代方案。吴凑是章敬皇后的弟弟,为人强力勤俭。作为首都最高长官,宫市就在他的管辖范围之内,市民的怨愤也不能不考虑。吴凑对皇帝说:“小人因宫市为奸,真伪难辨。”(《新唐书·食货志二》)他建议,宫中需要的东西,责成臣办理就行了。如果不想让外臣与闻宫中事,最好挑选年高谨信的宦官为宫市令,公平交易,以免闹得纷纷扬扬。(《新唐书·列传第八十四·吴凑》)

吴凑的建议隐含三层策略。第一、包揽并保障了皇家利益,皇帝容易接受。第二、虽然取消宫市对宦官不利,但在名义上,吴凑并没有直接反对宦官的利益,只反对“真伪难辨的小人”,宦官难于反驳。第三、如果宫市无法取消,至少要找一个办事慎重的宦官负责,限制权力入市的深度。听了吴凑的建议,皇帝“颇顺可”。

另一位极有权势的人,节度使张建封,韩愈原来的上司,朝觐时也说了宫市的坏话。“德宗颇深嘉纳”。(《旧唐书·张建封传》)

德宗在位26年,钱穆对他的评语是:“志大才小,心褊意忌,姑息藩镇,聚敛货财,委任宦官”(《国史大纲》)。前两条是皇帝的性格问题,姑且不论。后三条涉及三个利益主体。其一,宦官集团,支持宫市;其二,藩镇中的一位,反对宫市;其三,皇帝自家,既可以通过宫市敛财,也可以委托京兆尹办理,态度应在两可之间。宫市存废,有利有弊,就看德宗的个人偏向了。恰好户部侍郎(近似财政部副部长)苏弁入奏,德宗问到废除宫市的事。苏弁“希宦者之旨”,回答说,京师游手之徒成千上万,没有生业,靠宫市生活,废除之后怎么办?德宗听到这个答复,很喜欢,完全相信,从此再不听人谈宫市。(《新唐书·食货志二》,《旧唐书·张建封传》)

贞元二十一年(805)正月,德宗死,顺宗李诵即位。二月,罢宫市。

四、更广阔背景上的均衡

关于宫市存废的决定,大体形成于宫廷政治的范围之内,由最高权力权衡拍板,体现了朝廷上各派利益的博弈。那么,最大的利益相关者,京师受害民众呢?

民众也有可能直接发出声音,影响决策。

德宗建中三年(782),朝廷平叛军费不足,皇帝下诏向富商借钱。资产万贯以上的部分一概借走。这近似强行摊派战争公债。不够数,又查封商人粮窖和当铺钱柜,只要有钱帛粟麦,强借四分之一,“百姓为之罢市”(《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七),成千上万的市民拦住宰相哭诉。京兆少尹(近似管治安的副市长)韦桢督办此事,事情闹大了,韦桢害怕,向上级请示,钱不及百缗、粮不及五十斛者免。

由此看来,经民众一闹,权力在借贷市场的抵值可能降低。

官方大概是这样权衡的:藩镇叛乱,若用半年时间平叛,需要军费500万缗。强行向富商借钱,得罪一两千富商,可解决数年财政困难。没想到估算有误,闹到逼人上吊的程度,只搞到88万。于是扩大打击面,查封粮窖钱柜,闹到万人罢市和拦路哭诉的程度,又得110多万,总计200万(《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七)。强权大举入市,得到了这笔短期收益,即70多天的平叛军费,同时,也造成了新的动乱,激发了更多民众的反叛意图,还损害了税基。利弊孰轻孰重?半年内得失如何?十年二十年的得失又如何?这是不同时段内政治经济和军事的综合权衡。如果得不偿失,便调整政策。办法之一,就是缩小打击面,放过小商小贩。另外一个办法,就是枪打出头鸟,提高闹事的组织成本。至少要把政策调整到短期收益大于短期损失的水平。

闹事是需要组织的。卖炭翁式的受害者,在时间空间中零散分布,难以自发地聚集成一股有影响的力量。在帝国体制内,民意影响决策的合法途径不多,韩愈和白居易之类的好官虽然可能成为民意代表,但能不能碰上好官,好官说话管不管用,都要碰运气。运气不好,又缺乏组织,就需要突发事件提供闹事机会。如果连机会都没有,只好静待政治均势发生变化。

建中四年(783)六月,朝廷又将市场交易税从2%提高到5%(算除陌),同时征收房产税(税间架),再次闹得民怨沸腾。十月,五千泾原士兵路过京师上前线,本指望得到点赏赐,结果只给一顿粗食。泾源军鼓噪起来,涌向皇宫抢劫。入城时,百姓惊吓逃走,叛兵大呼:你们别怕,不夺你们商货僦质(当铺抵押物)啦!不收你们房产税交易税啦!于是万民围观,德宗仓皇出逃。

皇帝逃至奉天,与叛军拥戴称帝的朱泚开战,随即反省政策得失,下罪己诏,宣布取消间架税、除陌钱和其他杂税。

由此看来,民众要影响决策,除了闹事,还可以指望需要争取民心的政治竞争格局。一般说来,适合闹事的条件或政治竞争格局很少出现。没有这些条件,只要权力愿意,市场和整个经济领域就难以抵抗其入侵。

仍以宫市为例。

宋朝唐朝宫市之弊,建立杂买务,负责采办宫中所需货物,由京官和宦官共同主持。景祐中(1036左右)明令,所有货物,必须按实际价值付款,然后方可入宫。十四五年之后,宫内买小民的东西,又有“累岁不偿钱”的。宋仁宗说,现在扰民太甚。于是重申景祐之令。过了六七年,仁宗再次下诏,宫内拿金帛到杂买场购物,金帛估值,必须在三司判官的监视下“平估”,不得“抑配”小民。(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十)由此看来,以强凌弱,抑买抑配,近乎自然趋势。

除了宫市之外,官家依仗强权向商贩和民间购物,还有许多花样和说法,诸如科买、科率、和买、和籴等等。(金)李节诗曰:“棒头打出和籴米,丁口签来自愿军”,描绘了所谓平价购粮(和籴)的真相。

那么,迫使权力退出市场,让纯种市场诞生发展并长期维持,需要哪些充分必要条件?在中国历史中,我不知道能否找到正面答案。但我知道,现代汉语所谓的市场和经济,是日本人对英文market和economy的译名,引入中国不过110余年。在古汉语里,市场只有买卖场所之义,经济只有经世济民之义。市场和经济相对政治权力而言的独立性,以及支撑这种独立性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是历史演进到特定阶段的产物。在17世纪的英国,国王、贵族和平民三方制衡,王在法下,人身和财产权利才有了高于王权的地位。

【注释】

[1]据吐鲁番大谷文书3046号记载:白柽炭壹斤上直钱叁文次贰文(下缺),赤柽炭壹斤上直钱壹文伍分次壹文(下缺)。转引自韩国盘:《唐天宝时农民生活之一瞥——敦煌吐鲁番资料阅读札记之一》,《厦门大学学报》1963年第4期。本文取两种木炭的中等价格的平均数,即每斤炭一文五分。

[2]据吐鲁番大谷文书3097号记载:生绢壹匹上直钱肆佰柒拾文次肆佰陆拾文下肆佰伍拾文。出处同上。

[3]《卖炭翁》成诗年代的绢价比天宝年间高70%以上,地点也不同,本文假定比价关系一样。

[4]唐法规定,一匹绢长四丈,宽一尺八寸。本文出现的三种纺织品的定义是:绢,平纹的生丝织物。纱,绢之轻细者。绫,薄而细且纹如冰凌的丝织物。纱的价格大体相当于绢价,绫价则数倍于绢价。本文假定一丈绫的价格等于一匹绢。

[5]“70年代中期是粮食统购价与市场价差别最大的时期,当时市价一般为统购价的2-3倍。”见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第175页。

炎黄春秋》2011年第2期

责任编辑: 东方白  来源:炎黄春秋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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