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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郭飞雄犯下的“和平言论罪”

中国知名人权捍卫者郭飞雄再次在中国获刑,被广州一家法院一审判决八年监禁。时评作家长平指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赤裸裸的“和平言论罪”。

郭飞雄犯下的“和平言论罪”

维权人士郭飞雄在广州因煽动颠覆国家罪名被判处八年监禁

5月11日,中国知名人权捍卫者郭飞雄(本名杨茂东)再次在中国获刑,被广州一家法院一审判决八年监禁。自1989年以来,郭飞雄持之以恒地参加各种民主抗议及维权活动,曾先后入狱11年。

据报道,此次郭飞雄被法庭宣判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其“犯罪事实”是长期撰写并在互联网发表文章,2020年创建世界宪政民主论坛继续发表自己和他人撰写的煽动性文章,2021年1月27日出境受阻时接受自由亚洲电台的采访发表言论,长期攻击、诋毁中国政治的制度。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言论罪”。仅仅因为写了一些文章,接受了一些媒体的采访,就被判刑八年。这种发生在21世纪的荒唐现实,竟然正经八百地在一个叫做“法庭”的地方上演。

“暴政无道隔阴阳”

尤其残忍的是,其中的“犯罪言论”之一,是他要求被允许出境前往美国陪伴和照顾身患癌症的妻子张青,以及一对尚未成年的子女。

2021年1月,郭飞雄发表“致中国最高领导人紧急呼吁书”说,妻子癌症手术后生命高危,“我必须立即赶赴美国,尽全力照护,帮她渡过人生最危险、最艰难的关口”。他诉诸人之常情说:“妻子的遭际令我痛彻心肺,每延迟一天于我都是精神酷刑。诸位公仆亦为人夫,想必亦有常人共情同理之心”。当局的回应是在上海浦东机场阻止他登机。

2021年11月,郭飞雄再次发表致 中共领导人的公开信,要求放他出境探望妻子,当局的回应是将他拘押。2022年1月10日,张青在美国病逝。两天后,绝食抗争中的郭飞雄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2022年1月16日,来自全球各地的专家学者、人权律师和异议人士参加了张青的网络在线追思会。追思会的挽联写道:“相思不绝望天涯,暴政无道隔阴阳。”

批评言论的口袋罪

郭飞雄和很多中国人权捍卫者一样,希望推动中国政治脱离专制,走上民主和法治的道路。然而,由于中共当局对社会的严密控制,他们几乎都在仅仅发表言论的时候就被阻止、拘押和判刑。绝大多数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事实”都是普通中国人无法读到的文章或者报道。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法律规定来自中国现行《刑法》第105条第二款,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该刑法第104条规定“武装叛乱、暴乱罪”包括“组织、策划、实施”等行为,因此在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中,“煽颠罪”都是赤裸裸的“和平言论罪”。由于没有对什么是“颠覆”、什么是“推翻”、什么是“社会主义制度”等概念进行厘清和限定,这条罪名就成为可以随意使用的“口袋罪”,既包括要求民主自由的政治主张,也包括呼吁推动体制内改革的批评言论。中国法律学者和人权捍卫者多次呼吁废除这条言论罪。

郭飞雄在此次法庭辩护词中说:“在中国官民各界,几乎没有异议的是,鉴于我长期的言论立场和客观社会影响,我被公认为中国大陆靠近中间地带的温和右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然而,在当局看来,他下面这句话已经是激进求变的政治宣言:“首先,我必须声明的是,从1986年12月第一次参加学潮直至今日,我的政治主张和政治理想从来没有改变过:在中国彻底实现真正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德国之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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