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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逸明|搭一座浮桥,十八人获刑,寻衅滋事罪再显“神威”

最近,吉林省洮南市的浮桥事件成为中国国内舆论关注的焦点,在该案当中,黄德义等人因为参与搭建便民浮桥,结果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其后被以该罪起诉和判刑,获刑者共计18人。

据悉,黄德义系瓦房镇振林村人,原先的职业为教师,祖上在村中以摆渡为生。2014年,黄德义和亲友一道,在该村洮儿河沿岸利用13条铁皮船搭建了一座浮桥,总投资过13万元。为了收回成本,黄德义让过桥者自愿交费,正如过去乘坐渡船一样,很多过桥者都习以为常。

古往今来,修桥补路都是一大善举,从道德上讲,都是为人所称道的。黄德义等人修建的浮桥,并非完全无偿供他人使用,所以,此举虽然不能言有多高尚,但每次5元钱的过桥费,对于在无桥的情况下,可能需要绕道几十公里的人而言,的确算是大开方便之门。

然而,诡异的是,群众虽然对此拍手称快,可是,官府却火冒三丈。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但在其缴纳过罚款之后,仍可以继续正常经营。等到2019年2月,他又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因此丢了教师工作。

据黄德义表示,“除了家里五岁的小孩,还有正上学的孩子,其他人都被判刑了。”黄德义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所以,在被关押一段时间之后得以获得有限的自由,并不得不将经营多年的浮桥拆除。黄德义在完全丧失工作过后,只得到外地打工。期间,他曾两次向白城市中级法院提交《刑事再审申请书》,但是均被驳回。

黄德义因为建桥被罚款,后又被抓捕和判刑,这估计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的。幸好,这是一个网络时代,当他的遭遇被国内媒体广泛报道过后,迅速掀起了舆论热潮,当地处置他的部门,包括水利局以及公检法,均被网民骂得狗血淋头。因为从罚款到刑拘、起诉、判刑等一系列措施,与公众最朴素的认知相去甚远,大有颠倒黑白之嫌。很多人不禁发问:黄德义到底做错了什么?当地官方为何对其恨之入骨?

要弄清是非曲直,我们还得从当地的实际情况说起。据悉,洮儿河是松花江的最大支流,两岸分布很多村落,由于建桥太少,村民到对岸种地和走亲访友需要绕行70公里路。如此漫长的路程,即使是对体质优越的中青年人而言,也是一件极为辛苦的考验,更不用说老弱病残了。

逢山开路,逢水搭桥,这是交通不便地区实现道路通达的必要条件。对于洮儿河附近的村民而言,无桥通达两岸是一个现实问题,修桥才是现实需要。可是,这里的村民经济条件并不宽裕,黄德义也一样,每个月只有微薄的教书收入。可是,当地政府对此视而不见,根本没有建桥的打算。

在这种情况下,祖上从事摆渡业务的黄德义领衔搭建了一座浮桥,之所以用铁皮船,也是为了节约成本,但最终的花费还是超过了13万元。黄德义一人之力根本不够,而是找亲友借款,才筹集到全部资金。浮桥的建成,可谓皆大欢喜,不仅仅是参与者,还有附近的村民。

黄德义等人搭桥,显然是当地官府不作为后的无奈之举,倘若当地官员能急群众之所急,或许早就将桥建起来了,建起来的桥肯定也会更结实更安全。可是,村民们就是等不到这一天。既然村民自主建起了浮桥,你不表彰也就算了,还要搜集“罪证”,将黄德义等人一网打尽,所谓的罪名正是已经臭名昭著的口袋罪“寻衅滋事”。

对于黄德义等人的遭遇,可谓群情激愤,不仅是自媒体和普通网民,诸如新京报、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这样的主流新闻媒体也对其大加挞伐。7月8日,澎湃新闻发表题为“私搭浮桥一家18人获刑:执法太过机械”,该文认为刑法的执行关乎公民的清白,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不能脱离了具体的生产、生活场景,把刑事案件变成法律积木的拼装游戏——刑法A法条,套用B司法解释,再换算一下“涉案金额”,就计算出有罪、无罪,这是典型的机械执法。

黄德义在接受九派新闻记者采访的时候透露,未搭浮桥前,该河段溺亡22人,拆除浮桥后又溺亡10余人,其中最多的一次是溺亡5人。从浮桥上过,虽然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安全,但是,与没有桥的时候相比,还是安全系数高了很多。虽然过桥收费,但并非强制,而且费用低,每位成年人每次5元。很多时候,老人和小孩都不会全额收取。

黄德义建桥收费,是一份经营,方便村民出行,根本就没有“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等目的,不具备与寻衅滋事罪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处罚的必要性,不应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这个罪就是过去的“流氓罪”新版,其原始犯罪形态是:小混混为了耍横称霸,强拿、硬占他人的财物,但财物数额不大、暴力手段不算严重,不宜按抢劫罪处理的。可是,黄德义一家为修桥付出了资金和劳动,哪怕收费在法律上不合理,这种收费行为也和啸聚一方、充当车匪路霸有着本质区别。

臧启玉律师公开发表评论指出,黄德义搭建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一案权力善恶不分,违背法律精神。他认为,黄德义案根本就不是一个法律事件,而是典型的权力者任性,它们根本就不懂法律精神。四川时事评论人谢哥认为黄德义动了官府的奶酪,在他看来,花13万搭建浮桥就解决了村民的出行问题让当地政府丢脸,同时,也给官方花巨资建桥造成了障碍,也就是挡了他们的财路。

因为浮桥事件的持续发酵,近日,又牵扯出“案中案”。据网友爆料,负责该案的主审法官“孙利”系高考冒名顶替者、审判长。该事件在网上引发舆论关注后,黄德义再次提交《刑事再审申请书》,并在7月2日收到法院《受理通知书》,落款时间为6月26日。目前,黄德义仍在等待进一步的处理结果。但愿此案能重新公平公正公开审理,将黄德义等人改判无罪,与此同时,当地政府应该早日重建一座浮桥,以方便村民出行。另外,相关机构应该重新审视寻衅滋事罪,不能任其范围无限扩张,伤及无辜。

2023年7月14日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议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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