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信仰 > 正文

河北廊坊原优秀警察张宪被中共非法判刑

作者:
2023年9月5日,河北省廊坊市原优秀警察张宪被非法判刑1年半。

 

现居美国的原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告诉大纪元,张宪一案是中共公然违反程序,违法构陷。

明慧网报导,张宪,50岁,原香河县公安局刑警队警察。张宪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工作认真负责,保持廉洁的品行;1998年被评为廊坊市优秀户籍警察。自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张宪遭严重迫害:被开除公职,被逼流离失所,四次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三次被非法劳教,期间遭酷刑折磨。

2022年9月28日,张宪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王志山见面时,被香河县政保大队警察及派出所警察绑架。

据知情人透露,此案是香河县政保大队指导员曹军英等人采用布控、跟踪等特务手段,对张宪和王志山设局构陷。

王志山,男,52岁,老家香河县渠口镇东梨园村,是一位乡村医生。王志山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曾经被多次绑架,遭酷刑折磨。诊所被迫停业,本人被迫流离失所十几年。

2023年3月28日,香河县法院非法庭审张宪、王志山。

开庭前,香河政保大队长黄忠伟带领大约二十多名警察,五、六辆汽车,在路边拦截搜寻过往行人,如临大敌,对可能出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排查、阻挠。

2023年5月23日,香河县法院再次非法庭审两位法轮功学员。

辩护律师指出,根据案卷材料、视频截图显示,警察的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150条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263条的规定,属于非法取证,诬告陷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第八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丁福才多次打断律师及张宪、王志山发言,声称不许介绍法轮功基本情况,不许讲“天安门自焚”伪案情况。

天安门自焚案指的是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广场上发生的5人“自焚”。此案被联合国“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定性为伪案,整个事件是“(中共)政府一手导演的。

此案漏洞百出,仅举证其中三处漏洞如下:

1.自焚者是法轮功学员吗?

法轮功是上乘佛家修炼大法,明确禁止杀生和自杀。真正的法轮功学员不会自焚。

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第七讲〉中专门有“杀生问题”一节,其中写道:“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

1996年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悉尼法会讲法》时,弟子问,“杀生是一种很大的罪业,一个人他自杀算不算罪呢?”

李洪志先生回答:“算罪……所以自杀是有罪的。”

 

2.自焚者喝了汽油?

自称是自焚者之一的刘葆荣说,其喝了半瓶汽油,但据医学百科记载,人体口服汽油7.5克/每公斤体重,就能导致死亡。

 

3.前后“王进东”是同一个人吗?

“天安门自焚”案中,中共媒体报导上出现了三个王进东。下图显示,中共先后披露的三个“王进东”,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图:“天安门自焚”案中,中共媒体出现了三个王进东。此案被联合国“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定性为伪案,整个事件是“(中共)政府一手导演的”。(明慧网图片)

 

人权律师:中共违法构陷

原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告诉大纪元,张宪被抓捕,是违法构陷,设局在先,

他说,从此案中,“看到中共对人们信仰权利的剥夺的残暴程度,因为你禁止信仰,滥用司法去构陷,比如设局去抓捕一个自己禁止的信仰的(人)。”“公然地违反这个程序,去取证,去构陷,你可以看出他们的这种无耻的程度。”

“他(中共)的手段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包括我们过往(讨论的)案件当中,他们可以针对造假。”

“你禁止了信仰,某种程度上控制和剥夺(法轮功信仰者的)基本行动自由。”

“即使(流离失所),他(法轮功学员)都有可能因此遭受监狱之灾。”

“从前张警官的遭遇,可以看到中共对于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全方位的。”他说。

责任编辑: 刘诗雨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3/1023/1969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