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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杀死华人案 法国国家被判定犯有“严重过失”罪

巴黎华人刘少尧在6年前一次警察执行任务时被打死,在法院裁定警方本应携带非致命性武器执行任务之后,一份周五披露的民事判决书判定,国家犯有“严重过失”罪,必须向遇害的刘少尧的亲属赔偿13万8千欧元。

资料照片:刘少尧之死引起法国华人强烈愤怒,众多人上街抗议要求司法公正。 AFP

遇害者亲属的律师表示,家属的律师皮埃尔.伦布索Pierre Lumbroso告诉法新社:“这在法国司法史上史无前例,在一起警察渎职案件被驳回后,民事法庭裁定警察应为重大过失负责”,他希望这一判决能开创“先例”。

他说,“司法确认刘少尧先生不应该在那种情况下死亡,国家部门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7年3月26日,反犯罪大队BAC警察收到巴黎19区一名退休警察打来的电话,他被自家门前的喊叫声惊动,看到好酗酒和精神失常闻名的邻居刘少尧手中挥舞着一把他认为是刀子的物件。大约晚八点,接到报信后的反犯罪大队的一组警察进入这个住宅区。

由于担心遭遇危险,两男一女配备冲锋枪和手枪的警察打开门破门而入,几秒钟后,警官Damien M开枪了,击中了56岁的刘少尧的心脏,刘当即在他的孩子注视下倒下。此后,中国政府公开呼吁巴黎查明事件真相。

警方以自卫为由驳回了此案(2022年成为终审判决),因为根据警方的说法,刘先生刚刚用剪刀袭击了携带冲锋枪的男警官。

与此同时,与此同时,受害者子女和妻子的律师将国家告上了民事法庭。在巴黎司法法院第一民事庭的裁决中,国家被判定犯有“严重过失”罪,理由有二:

判决书指出,反犯罪大队的警察“只可能被要求干预日常冲突或中等危险程度的犯罪”。

他们本应随身携带非致命性武器,如“弹簧警棍、催泪弹或电脉冲手枪”,但情况并非如此,他们“应对的是一名可能仅仅携带一把刀的男子”。

法院还谴责国家对刘少尧的孩子们照顾不周:孩子们目睹了父亲的死亡,留在在公寓的一个房间里大约两个小时,没有得到任何医疗照顾,而且还是他们自己告诉了母亲父亲死亡的消息。这表明“公共司法部门丧失了履行其使命的能力”。

国家将向刘先生的遗孀及其五个子女支付总计138000欧元的赔偿金。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RFI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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