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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惠林:第八章 台商海外投资的政经分析

—台湾的自由经济坎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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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说明

本文系1997年底应中国输出入银行之邀写作的,对台商对外投资作综合性剖析,并对“戒急用忍”指导原则有较深入探讨。

一、前言

1997年8月底,台湾宣布与圣露西亚断交,并向该国索债,此举对于在该国经商投资的台商会有何影响,值得我们关切。与此同时,当时的李登辉总统于九月中前往巴拿马参加运河会议,以及访问萨尔瓦多,并与中美洲六国元首举行高峰会议,签署共同宣言,目的当然在于巩固我与中美洲诸国的外交关系。不过,在外交目的达成上,经贸手段确是不可少的实质条件,无论以直接的援助或贷款或参与当地的各项建设,多多少少都与台商在当地的经营或吸引新的台商投资有关,到底关系程度如何也引起国人关心。

虽然一切的发展都是动态式的变化多端,但经贸外交也需评估“成本、效益”却已愈来愈有共识出现,这几年李总统走访东南亚和美国,引发中共的诸多反制,其间的因果关系、利弊得失引起不少争端。其中,台商海外投资是否受到这种政治动作的影响也是令人感兴趣课题,“西进”、“南向”、“东望”、“北上”等等名词一一出笼,夹杂着纠葛不清的政经关系,究竟政治影响经济,抑或经济影响政治,台商的海外投资是否受到政治动作的影响,尤其台商投资中国大陆,是不是已深受我方政府大陆政策,以及李总统和有关部长们访问其他国家大作经贸外交的影响,而“戒急用忍”在大陆政策上扮演最高指导原则,于是经济部拟出南向政策和对大陆投资的新准则,此对台商海外投资有何实质影响等等也都是令人关切和深思课题,更重要的,台商海外投资与台湾经济的互动,以及台湾内部是否会逐渐出现“产业空洞化”,也是值得关切的。在厘清这些课题之前,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台商海外投资的历史。

二、台商海外投资的演变

根据官方统计资料,台湾对外投资始于1959年一笔对马来西亚水泥厂以机器折价所做之投资。在1980年代以前,台湾“核准”的对外投资并不多。自1959年至1979年,台湾对外投资的累积金额约为59百万美元,主要投资国家为菲律宾、印尼,以及美国,而主要行业为食品饮料业、化学制品业、非金属及矿产物制品业,以及贸易业。此一阶段台湾对外投资的型态属于扩张型,亦即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建立海外行销据点(美国),掌握天然资源及生产所需之原料(东南亚),而在分工方式上则属垂直分工。

到了1980年代,台湾出口品结构改变,电子及电器制品成为最主要的出口产品。由于此类产品较其他出口品更需要在出口国设立行销据点,以进行建立自我品牌、售后服务等行销策略,因此许多生产此类产品的厂商纷纷进行海外投资,使得1980年代初期台湾对外投资迅速成长,此由国民生产毛额(GNP)自1983年起即超越国内生产毛额(GDP)可以得知。发展的另一个可能因素则据有关研究表示,是政府逐渐重视与肯定对外投资的重要性,其具体作法包括修改对外投资法令以降低对外投资厂商需具有的实收资本财务标准,以及对属于天然资源之开发或加工给予租税奖励。自1980年至1986年,台湾核准对外投资累计金额约二亿一千万美元,主要投资国家为美国,主要投资行业为电子和电器制品业,以及化学制品业。

1980年代中期起,国内投资环境迅速恶化。肇因最常被提及的,除了全面劳工短缺,造成实质工资及单位产出劳动成本上升之外,土地使用成本上升、新台币价值高升、治安恶化、生活品质低落,以及环保意识抬头等,使得对外投资不仅数量大幅增加,其投资型态与分工方式也明显改变。自1988年至1993年,台湾核准对外投资累计件数超过1千6百件,金额高达67亿美元,主要投资国家为美国及马来西亚,主要行业为金融保险业、电子和电器制品业,以及化学制品业。虽然此阶段的许多对外投资仍具扩张性及垂直分工的性质,但愈来愈多的投资则具防御性(定义于下文说明),而且具水平分工的性质。此点可由对东南亚诸国投资急遽上升予以说明。另外,政府于1987年7月公布实施〈管理外汇条例〉,加速外汇自由化,并且于1989年大幅修改对外投资之法令,修改对投资方式、种类、范围的规定,废除财务标准,并明订厂商之权益。这些有关法令的修改对此阶段对外投资的增加,可能也有所贡献。

台湾厂商赴中国大陆投资是近十年来(1990年代)台湾对外投资的一大特色。为了从事经济改革,大陆自1980年代起提供许多优惠条件吸引了大量外来投资,其中也包括台湾的厂商。但是,早期因为法令限制,许多台湾厂商对大陆的投资都是私底下透过香港来进行。由于依当时的法令,对大陆的投资是非法的,因此官方统计资料并无台湾厂商对大陆的投资金额及产业。一直到1990∕1991年,政府才公布法令,使对大陆间接投资合法化。自那时起,对大陆地区的投资金额及产业分配比例,才正式列入官方统计资料。由1991年、1992年、1993年台湾核准对外投资金额及产业分配比例数字可以看出,对中国大陆投资占台湾总对外投资比例在这段期间急遽上升,由1991年9.5%上升至1993年的65.6%。而对大陆地区投资的产业集中于食品饮料业、塑胶制品业、电子及电器制品业,以及器械仪器业。

据行政院经建会指出,1996年台湾对外投资不论件数、金额都创下历年新高记录,显示台湾正掀起第二波对外投资热潮,反映国内企业采取国际化的经营策略,相继赴海外设投资控股公司。

经建会分析,当时进行中的第二波对外投资热潮有两大特色,以服务业领军,与1990年代初期的第一波由制造业挂帅不同;其次,第二波是为了追求国际化,第一波却是企业因应国内投资环境急遽变化,纷纷赴东南亚、中国大陆寻求较低成本的投资地区。

1996年对外投资大幅增加,占国内生产毛额的比重由1995年的1%,提高为1.3%,是1990年以来最高,经建会说,就对外投资与国内民间投资金额相较,1996年对外投资占国内民间投资金额10.9%,也是1990年以来最高水准,对外投资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管道。

在1996年,美洲已取代中国大陆,成为台湾最大的对外投资地区。不过,就单一国家而言,中国大陆仍是台湾对外投资最大的国家。经建会说,1996年投资地区主要集中在美洲地区、中国大陆与亚洲地区。

三、海外投资的分类

据学者们对海外投资依不同的标准分类分为各种不同形式的投资,若依其对资本形成的影响可分为三种情况,若国内与国外投资间有替代关系,称之为“古典情况”;若对外投资不影响国内外资本形成,称之为“逆古典情况”;若对外投资不减少国内资本量,但能增加国外资本形成,则称为“反古典情况”。

对外投资尚可由生产产品的分工方式及投资的主要动机分类。依生产产品的分工方式分,若海外子公司生产之产品与母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层次不同,而为母公司的上游或下游产业,海内外生产为上下连贯的关系而不互相排挤,则称为“垂直投资”(vertical investment);反之,若海外子公司生产之产品与母公司所生产者无上、下游的关系,则称为“平行投资”(horizontal investment)。

若依投资的主要动机分类,则可分为“防御型”与“扩张型”两类对外投资。一般而言,“扩张型对外投资”指那些以扩充企业的营业、求企业的成长,而常含有欲达成某特定目标之投资,如为扩大销售市场、分散投资风险、确保生产资源、地主国公共措施、租税及其他优惠措施使投资有利等;而“防御型对外投资”的主要动机则是由于在本国生产的比较利益丧失,为挽救出口颓势而转至国外投资,以利用地主国廉价的劳工、土地等生产资源,在海外延续其企业生命。虽然对外投资可依不同的标准而有上述的分类,但是各分类标准并非互斥。例如扩张型的对外投资通常与母公司采垂直分工,而国外资本形成与国内资本形成是互补的。相反地,防御型的对外投资与母公司则采水平分工,而国内、外的资本形成则是相互替代。一般最常用的对外投资分类是依动机区分,亦即分为防御型及扩张型二种,本文的分析也采取此种分类。

经由上述台商海外投资的历史演进,可以大略地说,台商赴海外投资起先是为寻求海外据点的“扩张性”型态;到1980年代中期,由于国内生产因素相对昂贵,加上投资环境安定性趋向恶劣,以及全球各国、尤其共产世界纷纷倒向自由经济体制,提供廉价生产因素(人力和自然资源、租税优惠等)、特别是中国大陆更对台商形成莫大吸引力,于是防御型对外投资特性逐渐转强,并由中小企业渐渐转向大型投资案。在此种明显转向的环境下,台湾的制造产业会不会被掏空致“产业空洞化”,以及台商投资中国大陆除了让台湾可能步香港后尘变成服务角色外,对台湾的安全会不会变成致命威胁,而以政府管制、干预力量能否产生什么作用?在在成为台湾的重大话题,以下分别剖析之。

四、台湾有产业空洞化之虞吗?

何谓产业空洞化?虽无一致看法,但以“反工业化”(de-industrialization)同义词来说,必须具备二个要件:一是国内制造业在国民总生产中的比重下降,二是制造业生产力相对于其他国家下降而减少其国际竞争力。第二个要件除了可从制造业产值的绝对量减少与萎缩表现出来外,还必须满足二个前提:一是此为中长期结构转变的现象与趋势,二是以整个制造业为考量。换言之,短期景气波动所引起之衰退或个别产业的萎缩,皆不可夸大为产业空洞化。我们以数据来检定这些条件是否成立。

就产值结构言,台湾的制造业占国内生产毛额之比重于1986年达到39.35%之高峰后,确已呈现逐年下滑趋势,的确已符合空洞化的第一要件。但这现象却是因为服务业相对勃兴所致,是迈向已开发国家过程中的必然现象。

换由制造业的实质国内生产毛额绝对值看,1988年至1996年间除1990年略微衰退外,皆为成长趋势。既然制造业的绝对产值仍持续成长,自然不能满足空洞化的第二个要件,所以制造业这些年来并未发生产业空洞化的现象,只能说其成长幅度变小,多介于3%~6%之间,相对其他产业来得缓慢而已。除了产值成长外,另从制造业的劳动生产力及工业产品出口金额来看,两者近十年来都呈现上升的趋势,更能证明台湾制造业的生产力及国际竞争力并未失去。

不过,台湾内部各界对产业空洞化之忧虑为何会愈来愈深呢?主因有三:一是制造业内产业结构的调整,部分个别产业正面临持续性的萎缩;二是对外投资持续增加,且朝大型化及向上整合方向发展,对台湾制造业的潜在威胁升高;三是1996年初以来台湾失业率屡创新高,传递景气不断衰退的讯息等等所引发的联想。这些忧虑有道理吗?

先就制造业内产业结构的调整看,由有关的产业统计数据可知,近十年来台湾制造业内的劳力密集产业正面临萎缩,而技术及资本密集度产业则不断地成长。此由成衣等四种劳力密集产业的实质总产值占制造业之比重,由1986年的14.31%下降至1995年之4.97%;而电子等五种技术、资本密集产业的产值比重,则由1986年之32.57%上升为1995年之48.30%可见端倪。此外,如纺织、塑胶加工业等曾经是台湾经济奇迹的重要功臣,近年来则是衰退多于成长,以致其在制造业中之实质产值比重分别由1986年之9.05%及7.11%下降至1995年之5.40%及4.68%。

就是这样的转变,使得台湾制造业在面临失去劳动比较利益下,劳力密集产业的产值虽持续萎缩,但由于电子及重化工业在技术、知识及资本上的比较利益获得支撑,以致全体制造业的产值仍然能够成长而未发生空洞化的现象。虽然制造业内调整的结果朝电子产业高度集中(电力电子机械器材业在1995年的产值比重高达20.58%,而其他各业的比重皆低于10%),而引发“过度依赖此一行业”的高风险之说;然而,从近十年来电子业异军突起的表现,正足以说明该业为台湾目前最具竞争力的产业,已为台湾比较利益之所在。

次就对外投资的持续增加看,如上文所言,台湾对外投资热潮起于1980年代中期,以劳力密集之中小企业为主,到了1990年代初期政府核准赴大陆投资后,中国大陆在统计数据上就成为台湾制造业最主要之对外投资地区;且自1993年起制造业对大陆投资金额即超越了对非大陆地区之投资额。尽管大陆投资的政治风险偏高,但仍影响不了制造业者投资大陆之意愿。以1996年为例,3月份虽然中共导弹事件致两岸关系陷入低潮,但核准对大陆投资金额也只有在4、5月减少,6、7月很快地又回增,致1996年1~8月对大陆投资总金额相对1995年同期又成长了23.43%,其中制造业对大陆投资金额即成长21.97%,仍维持近年来的上升趋势。不但如此,制造业对大陆投资案件的规模近年来亦明显朝大型化发展的趋势。以1996年1~8月制造业对大陆投资之规模言,平均每件投资额为363万美元,为1991年时的4.9倍,且超越了该业对中国大陆以外地区投资案件的平均规模(311万美元)。

另一方面,在对外投资的型态上,传统劳力密集产业已由早期之设立海外子工厂,发展为关闭台湾母厂的连根拔起式外移,且近年来更有朝向上整合之趋势,许多海外劳力密集产业不断向在台之上游产业招手,甚至力邀在台协力厂对外投资。这种整合上游及周边产业的对外投资发展趋势,对国内制造业似乎具有潜在威胁。

不过,中、大型企业在国内通常有相当之根基,其对外投资也多以国际分工及多角化为主,不易发展为连根拔起式的外移方式。至于向上整合型的对外投资,主要是厂商为了就近掌控市场而以对外投资来替代出口,与劳力密集加工业的迫于竞争力失去而外移之动机不同,因而廉价的劳动力并非其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尤其愈朝上游发展,资本密集程度愈高。因此,若非这些上游厂商的主要客源集中在海外的台商身上,否则向上整合型的对外投资能够整合多少的上游对外投资,以及这类厂商是否会如下游加工业一般,步上连根拔起的后尘,仍无定论。而且这一类的对外投资其范围仍多局限在传统劳力密集产业的相邻上游及周边协作系统内,对整体制造业的影响有限,应不致引发产业的空洞化。

最后就制造业就业人数和制造业内各行业受雇员工人数看,制造业就业人数和受雇员工数确实自1980年代末期之后就几乎呈减少趋势,而制造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之比重也下降了。其主因是制造业的自动化与劳动生产力提升,以及制造业内产业结构转变,即劳力密集产业衰退而资本密集或技术密集产业成长之故,对于就业并无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为国人忧心的台湾产业空洞化系因制造业的诸多负面表征而起;但在进一步剖析其结构后,却可发现其中的干扰因素主要来自劳力密集产业的衰退而破解之;而产业空洞化的真正隐忧恐怕是国内投资意愿的不振而非对外投资蓬勃所致。至于台商热衷赴中国大陆投资是否应严予规范,下文将详细剖析。

五、大陆投资不应设限——两岸经贸关系还是应让市场作主

尽管数据显示,至1996年,美洲已取代中国大陆成为台湾最大的对外投资地区,但就单一国家言,中国大陆仍是台湾对外投资最大的国家。比起对其他地区的投资,台商赴中国大陆无疑受浓烈的政治因素左右,当时台湾的“大企业主”兴起一股赴中国大陆投资热,又将“企业出走”的课题再度炒热,赴大陆投资更是热门。

1996年8月14日,李登辉总统在国民大会,听取国大代表们提出的国是建言后,特别针对当时国家发展上有关如何提升台湾国际竞争力问题,作总结报告。在报告中,对于亚太营运中心这个跨世纪计划有些许意见,最受人瞩目的是,李总统认为建立亚太营运中心之努力方向,往往被扭曲为西进大陆的政策依据,以致在三通、转运等问题上投注过多的规划人力资源,使更重要的国内经济投资问题,反而有所延宕,间接造成国际竞争力的衰退,更因产业对大陆轻易地横向转移而忽略国内之升级。

李总统更强调,“以大陆为腹地、建设亚太营运中心”的论调,必须加以检讨,并且希望财经部门应迅速依台湾的经济规模,参照各国对外投资的历史,检验试算出三个指标,分别是:最有利于台湾经济发展的全体对外投资占国内总投资的适当比例,订定个别公司对大陆投资占该公司最近二年有效国内投资金额的最适比例,以及订定对大陆投资占全体对外投资的适当比例。

这项谈话还被总统府做成完整的新闻稿供给各家媒体,足见总统府处理此事的慎重态度,也证明李总统的确关心、甚至忧心两岸经贸往来之热络,尤其对近来大型企业对投资彼岸跃跃欲试的情况看不过去。李总统话声一落,朝野起了一阵大骚动,有关部门的官员忙着解读总统话语,负责审查投资案的经济部也技巧地延缓审查程序,而台塑漳州兴建电厂案也在台塑知趣下主动撤案,原本欲跟进的几项投资大陆大案也停顿了下来。紧接着发生全国工业总会组团赴大陆接受江泽民召见并吟诗相待,而其副团长在彼岸发言抨击海基会引发国内不满,甚至于被李总统引为中共“以民逼官”、“以商围政”的依据。于是该年9月中,在台北市举行的第三届“全国经营者大会”,自李总统以降采取被称为“柔性惩罚”的“缺席杯葛”,让主办者工总理事长高清愿有失面子。为了挽回高官们的出席,工总在会场临时发起“投资台湾”运动,与会的业者共写下千亿资金的投资,这些补偿动作终于换得总统的出席大会。而李总统在致词时明确表示,中共目前采取“冷处理”手法,借由“以民逼官”、“以商围政”对政府施压,企图提升社会焦虑感,这是中共一贯的统战作法。因此,国人要秉持“戒急、用忍”的大原则,亦即必须审慎、忍耐地处理两岸关系。

经过一个月左右的摸索、折冲,政府部门终于对大陆政策取得这样的共识:两岸贸易持续放宽,对大企业赴大陆的大型投资将管制规范,已开放的不会收回,但新投资却应放慢脚步。虽然仍旧不是很明确,但对大企业的投资大陆却明白地表示将“管制规范”,且明确不准台商赴中国投资金融和基本建设产业。

官方决策单位的态度是如此,而民间舆论在李总统提出要对业者的对外投资比例(尤其是对大陆的投资比例)应明确设限后,也有纷歧的说法。对李总统的说法喝采者持多年以来一直存在的“安全”观点,认为台湾经济“过度”依赖大陆,将带来极大风险;尤其中共一再使用统战伎俩、封杀我方外交、对我不友善,台商陷于大陆的利益愈大,愈有可能成为中共的统战棋子。他们举出中国大陆市场已占台湾总出口的16%,如果加上出口到香港的数量,已高达23%,相当于台湾对美国市场的分量。再以台湾对中国大陆投资占国内生产毛额(GDP)2%以上,而其他国家都没有如此,作为数字依据,忧心中国大陆的情况将会影响到台湾经济,比如,中国大陆外销成长率的下降就已在台湾造成一种“小型衰退”的影响,更不用说如上所述的中共会控制台商回过头来向我方政府施压了。此外,有些学者更提出政府应干预投资大陆的“理论基础”,此即所谓的“外部性”、“社会成本”,以及“市场失灵”等等。

表面上看,这些对于两岸经贸和台商投资大陆愈来愈热的忧虑都有道理;但认为政府应扮演“踩刹车、甚至订定比例以严格限制业者投资大陆”的角色,却并不妥当,甚至会有后遗症出现。即使极端忧心台湾经济过度依赖大陆,将对台湾的安全形成极大威胁的学者,对于台湾与中国经贸往来到底要到何种程度才适当,也只是认为必须考虑对国内投资和就业的影响,以及政治经济风险等其他因素,而且也承认并不易精确计算。同样地,在主张应限制对中国大陆的经贸往来上,也只能指出应该比较由不限制到严格限制之间各种作法的利弊而已,问题是:有可能求算出精确数字吗?答案是不可能!因此,类似此种主张政府应订定某一比例,以限制台商投资大陆,或者限制两岸经贸往来的所谓“警戒线”,或者“预警指标”之称呼,实在只能说说而已。我们当然不能否认,可以经由各种计量方法算出一个、甚至好多个“设限比例”,但其公信力有几何呢?无怪乎政府官员们坦言“不可能”订定设限指标,连李总统也在1996年8月14日之后,再也不提、甚至否认他有以数据来限制业者投资大陆之意。

著名的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寇斯(R. H.Coase)曾对言之成理、以数学演练头头是道的东西,统统以“黑板经济学”称之。这个名词也颇适合设限主张、却提不出得到公认的具体数据之说法。至于以“外部性”和“社会成本”的出现,来引进政府必须对大陆投资设限的主张,也被寇斯予以驳斥。因为“外部性”是人的各种行为都避免不了的产物,其出现固然对其他“非行为人”产生成本,因而有所谓的外部成本和社会成本之说法,但主张政府出面以租税、禁止、设限等等手段干预,以消除社会成本,所将产生的“额外成本”,恐怕会大于该外部成本,而在各项成本和效益加总之后,政府干预后的“社会资源总产出”可能反而下降。因此,并非出现了“外部性”,就忙不迭地请出政府来使用公权力“强制”解决问题。政府是应担任角色,但并非下场订定办法来鼓励或禁止行为人,而应是扮演保护产权、判定产权角色,也就是一般人熟知的扮演“裁判”、“中间人”角色,并负责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而将实际的生产、投资行为回归市场力量运作。

我们这样说也并非否定各别厂商,甚至整体经济应有宏碁电脑集团董事长施振荣所说的“安全系数”,只是说这个数字是存在于个别业者的脑中,只有个别当事人才能算出自己的安全系数,而且这个系数也一定随着内外环境变化有所变动,作为一个成功的经营者的确时时刻刻都应有一个此种数据的,但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自己的情况,不可能由他人或政府帮忙订定,而需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当然,在某一时点,由于每个业者都各自有一套安全系数,“理论上”将所有业者的安全系数加总平均是可得到一个整体经济的安全系数。但实际上可以算得出吗?别说实际社会是瞬息万变,就是可以静止不动,要做“普查”也并非易事。因此,无论是“安全系数”、“警戒线”,或者是“最适比例”等等名词,对于总体来说,是属于概念性名词,至于实际数字则只能存诸各个业者心中。当然,即使每个业者都有各自的安全系数,也并不保证就无风险,毕竟世界是变动不居的,成功者会随时变动其数字的。既然如此,怎么可能有哪个人或哪个单位有能力来提出一个标准数字,以保证大家都安全无虞呢?

也许就因为这样的道理,李总统终于放弃其在8月14日的构想,转以“戒急、用忍”大原则来期勉国人,希望有关业者冷静思考、不要急躁,尤其中国大陆处处充满风险更须谨慎将事。其实,对于业者来说,“呷紧弄破碗”者,或者轻率地“将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者,都是失败的一群,资金是他自己的,财产是他自己的,有谁会比他这个当事人更爱惜他自己的财物呢?何况对于中国大陆的环境,时常亲临其境考察者,会比坐在办公室里根据书面资料者更不了解其风险状况吗?官员和学者们怎么可能有越俎代庖的能耐呢?

说来说去无非在强调,任何局外人绝对不可能比当事人更清楚其事业,充其量只能提醒注意,或提供资讯及专业技术,但后者须付代价,而且只有当事人最清楚自己的需求。如果政府在此时要担当角色,也只能扮演开放资料、畅通资讯管道者而已。

政府不可能订定适当的安全系数或任何限制比例,已如上述,如果不自量力,一意孤行,“强制”设算某一数字并雷厉实施,结果将如何?一种可能性是如“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形容的,“非法”、“地下”行为到处充斥,而1987年以前两岸经贸的景象将会重现,这是中小企业主较常用的方式,但会增加其经营成本。另一种可能是产业外移,与国内断绝脐带关系,或以跨国企业方式达到对外投资目的,其成本也会增加。第三种可能是产业从此萎缩,因为国内环境不适宜经营,业者又不敢违逆政府政策,只好任其自生自灭或将资金转至投机性行业。后面两种是大企业使用的方式。无论如何,以“强制”设限手段,不但对个别业者不利,更使台湾经济萎缩。我们知道,产业的发展都是顺应“比较利益法则”进行的,而比较利益的演变涉及国内外各种因素,当前“经济无国界”愈来愈明显,这些因素也愈来愈难掌握,业者固然应顺应世界潮流,更加重视国际性比较利益。在各国都不约而同转向开放的自由经济下,中国大陆也不落人后,由于两岸人文环境、语言等等相对具有比较利益,虽然彼岸体制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仍极高,但在商人的盘算下,当地仍有难挡的商机具有无比的吸引力,这才是台商接二连三、前仆后继前往彼岸的主因。若说台商起初眩于对大陆的幻想,但十多年的经验也应梦醒,而中共当局果真利用欺骗手段,也早被拆穿,台商在东南亚诸国急起直追之后,也应赶紧逃离中国大陆那块是非之地,成群涌往东南亚,配合南向政策去了。为何还甘心留在彼岸发展,甚至转型?而国内大企业主在观望十年之后,终于决定收拾部分家当往中国大陆探路,不是更凸显出当地的环境并没有恶化,或许还相对改善呢!

我们这样说,并非故意长他人志气,只是客观地检讨各国的环境之相对变化,来合理解释商人对投资地的选择。如果两岸的环境对于商人来说是“零和”选择,那么,在商人选择彼岸时,我们应否采取限制、不准台商前往,或者自我反省找出症结所在呢?我想大家应会选择后者吧!其实,经济活动不是零和游戏,而是彼此往来、自然发挥各自比较利益,致使交易各方都能获利的,此由上文反驳产业空洞化之说已可见梗概。有些人喜欢以“互补”、“竞争”来划分各产业,进而得出何者该留、何者可离的结论。这是非常危险的做法,因为即使能精确地计算出互补和竞争情况,那也是既成的事实,我们能以这些既成事实来推估未来的情形吗?答案是否定的。进一步言,我们何必那么担心业者往大陆投资?如果台商愿意将台湾当成自己真正的家,他们的“心”能向此地,甚至愿与其共存亡,不但他们会将在别处所赚的钱拿回来建设此地,让台湾的居住品质更加提升、更适于人居;他们会为此地的安全付出心力,说不一定还会说服中共领导人放弃对台湾动武呢!这样的美景就是我们政府可戮力以赴的,亦即如何真正营造一个“命运共同体”,让台湾民众无论身到天涯海角都“留心”于台湾。不要说这是不可能的,“以色列”就曾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因此,政府对于商人,以胡萝卜和棍子两者而言,何者较佳?“斥责”、“设限”等属于棍子的行列,恐怕不是办法。不过,胡萝卜的方式也并非给个别业者(尤其是大企业者)糖吃,而是改善整体环境,以通盘方式为之。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会有不肖业者去彼岸经商后,会被统战的可能,而当大陆对我方安全会有不利情况时,不也正是政府表现保护此地人民生命财产职责的时机吗?怎能反过来指责什么“以民逼官”、“以商围政”呢?总之,政府不能、也不应该对包括大陆投资在内的对外投资设限;应该全力以赴的是,设法改善台湾的环境,让此地居民心连心地团结在一起。既然说到“留心”,我们也可藉有趣的“不肖子定理”来更详细地剖析。

六、台商是两岸的“不肖子”

所谓的“不肖子或坏小孩定理”﹙Rotten-Kid Theorem﹚是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G.S.Becker﹚教授在其不朽钜着《家庭论》(A Treatise on the Family)中提出的。意思是说为人父母者对于子女都具有“利他心”,都会为子女的利益和幸福着想,虽对不同的子女会有程度上的区别,但基本上都会为每个小孩的利益着想。不过,为人子女者却往往是“自私自利”者,贝克就称这些只具“私利”却没有“利他心”的子女为“不肖子”。依此定义,不肖子不但不会为其兄弟姐妹的利益着想,也甚至不会顾及父母的利益,甚至于为了自己的利益还会侵害兄弟姐妹和父母之利。但可怪的是,这些不肖子为了使整个家庭的总产出或总所得增加,而具利他心的父母会将好处分给众子女,为了自身利益于是这些不肖子也会表现得好像具有利他心的乖小孩一样,因为他们也会努力增加家庭总所得。

这个定理的内涵可明确地陈述如下:家庭中的子女中有些天生就只顾到自己的利益,而为人父母者都有对所有子女利益着想的利他情怀,因而会将全家庭的利得“分享”给众子女,不论该子女是否属于只具利己之心的不肖子,如此一来,由于家庭所得愈多,子女所分到的也将愈多,于是纵然是不肖子,也会努力提高家庭所得或总产出,也就是说,其内心是自私自利的,但表现出来的行为却像是拥有利他情怀者。这个定理的关键是父母有慈悲为怀的利他心。在台湾政坛上,其实已有类似的例子,当时的新党核心份子未独立出来时,在国民党内是“新国民党连线”,可说就是不肖子的典型,当时国民党的主席还会将党利分给他们,因而他们仍尽力捍卫党产,到后来,党主席不将党利分给他们时,乃逼使他们出走重组政党、成立另一个家,于是转而大力批判国民党的党产。

正如某些人将两岸政府比喻作父母,把台商看成子女的家庭关系,此虽然不合“民主”原则,倒也符合两岸的现实。如此一来,将不肖子定理应用于政府和投资大陆的台商身上也甚贴切,更可获得深具意义的政策内涵。由于台商普遍被认为只会追求私利,缺乏社会责任或利他心,因此他们就是国家这个家庭中的不肖子。依据贝克的理论,若身为父母的政府官员具有利他心,则台商就会不得不表现出具利他心模样,其实际行为将使台湾这个家庭的整体社会的产出增加,分给人民之后人民的幸福便能增进,具体的表现就是台商将所赚的钱源源不断汇回,而且其心系以台湾这个温暖的家庭为依归。那么,我们的政府若真心为了全体人民的幸福增进着想,不是应如父母般慈祥地对待台商吗?如今却将台商投资大陆行为较趋严厉对待,如此怎可能让台商这些不肖子表露出具利他心或具社会责任的行为呢?反观彼岸,其领导人一向表露出对台商的关怀,并信誓旦旦地尽力给台商各项优惠和方便,尽量帮他们解决问题,据说邓小平曾主动对王永庆说以十亿人口当其靠山,也是血肉之躯的王永庆怎不会动容?!也许这只是笼络言词,但时日一久总会见真章,而且人非草木,说不定那一天台商真会受到感动!如此一来,若与大陆政府的政策相比,我们政府当前的投资大陆政策不是很值得台湾人民深思吗?

七、结论——平常心看待台商海外投资

商人一向被人轻视,这是古今中外都同样的现象,而“轻商”、“反商”、“商人无祖国”等等称呼更是常见的名词,然而商人也是凡人,是与你我一样的“逐利”凡人,也是在考量内外环境下,自己做出最有利的判断,这也就是典型的“比较利益”原则之实践而已。如何以优良环境吸引他们投入资源来造福此地住民,才应该是住民要求政府负担的任务,至于主动选择产业、甚至择取业者,或者下场主导产业发展,实在并非政府当为之务。换句话说,政府是顺应全体居民的托付,营造出适于居民要求的生活环境,在此环境和人民本身拥有资源的配合下,让市场机能挑选产业和业者,以使居民福祉提升。

由于环境的变动不居,“比较利益”条件的与时俱变,业者的选择也是动态多变的,对外投资是一个地区发展到某个阶段后自然出现的现象,也只是利用其他地区资源的一种现象,若掺杂政治和当政者的主观价值判断,只会让可见的表面现象偏离实情,此由1980年代台湾中小企业虽踊跃投资大陆但统计数字却阙如可以为证。因此,我们所能期盼于政府的应是,尽其保障住民生命财产安全之责,让住民在有秩序、有伦理的环境里决定如何过福祉最高的生活,政府实在不必逾矩作不必要的指导,更不宜作无谓的管制和干预,对外投资的事务也不例外。

参考文献

1.吴惠林,〈大陆投资不应设限〉,《经济前瞻》,中华经济研究院,1996年11月5日,页34~38。

2.吴惠林,〈台商是两岸的“不肖子”〉,《经济前瞻》,中华经济研究院,1997年5月5日,页86~88。

3.吴惠林、辛炳隆、王惠贞,〈产业外移对台湾就业市场的影响〉,行政院经建会委托中华经济研究院研究报告,1995年5月,第二章。

4.杜英仪,〈产业结构变动与产业空洞化〉,《经济前瞻》,中华经济研究院,1997年1月5日,页84~87。

(作者为中华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 李安达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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