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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谘询期一个月 新增境外干预罪和间谍罪

李家超在记者会上宣布启动23条立法程序。

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律政司长林定国、保安局长邓炳强周二(30日)召开记者会,宣布正式展开《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公众谘询,直至2月28日。律政司长和保安局长下午将到立法会,出席保安事务委员会及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交代详情。23条将会新增多条罪行,与及修改旧有法律,包括电脑和电子系统危害国安和境外干预罪。

李家超表示,《基本法》23条立法是必须做,而且要尽快做,这是香港回归26年多来,仍未履行的宪制责任。他说,香港社会经历了2019年“港版颜色革命”,大家都明白到国家安全风险是严重和真实,可以突如其来,加上地缘政治日益复杂,因此必须尽快修补这块短板。他指23条非针对个别国家,而是“保护自己”,不希望“人哋犯我哋”,但若发生时,需有法律处理。

今次23条立法谘询期比2003年立法时的谘询期短,李家超认为做法合适,因谘询文件已详尽介绍,亦会配合大量讲解工作,强调当局会认真谘询,确保考虑及审视市民意见,同时要平衡尽快立法的“社会共识”,期望尽快完成立法。

李家超表示,今次立法建议采取以下原则,第一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第二,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有关规定,享有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以及第三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应当按法治原则,坚持积极预防和依法惩治。

在立法方式方面,李家超表示,港府建议定立一条全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全面应对现在或未来可能出现的国家安全风险,以及全面落实在人大“5.28决定”和《港区国安法》所规定的宪制责任和义务。他指,建议综合考虑了香港现时的法律、实际情况、以及大量外国相关法律。

李家超表示,立法的建议将包括修改一些现行法例,将一些普通法的罪行转为成文法,也有建议一些新的罪行,文件亦有罗列外国的国家安全法律,帮助市民参考和比较,亦会介绍现行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短板和不足。

责任编辑: 李冬琪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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