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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占领立会案“重判” 太阳花学运及美国占领国会山判刑对比

台湾的占领立法院各被告最终被判无罪;而美国占领国会山庄,参与程度低的刑期平均只有48天,与香港形成强烈对比。

香港“七一立法会暴动案”最近判刑结果引起争议,包括其中4人被认为参与程度低、不涉及暴力,惟最终被重判入狱55至74个月。本台翻查“台湾太阳花学运占领立法院”及“美国国会山庄骚乱”中,同样涉及最高立法机关,但大部分和平、非暴力的参与者均获从轻发落。

2019年反修例示威中逾3万人参与包围立法会,约300人闯入大楼,当中有12名被告日前均被判暴动罪成并判囚4年半至6年10月。

暂委法官李志豪宣判时指,立法会具独特的宪制地位及象征意义,但“被侮辱和挑衅”,量刑以参与程度分为3大级别,包括“严重”的带领及积极参与者、以7年为量刑起点;属“中等”的运送物资、小型指挥等行为,以6年9个月为量刑起点;以及属“低”的透过身处现场以支持的行为,以6年半为量刑起点。

引起争议的是,王宗尧、孙晓岚、何俊谚和沈镜乐在案中均被认为参与程度低,不涉及暴力或破坏,但法官认为指“像他那样的人”短暂留下,已能作出鼓励、激起士气,令暴动持续,因应各人认罪时间及其他求情因素,分别判囚6年2个月至55个月15天,与严重犯案者相若。

太阳花学运被告台法院首以“公民不服从”概念判无罪

外界一般认为今次判刑“过重”,本台记者翻查民主地区的类似案例,如台湾10年前的“台湾太阳花学运”(又或“318立法院案”),涉及数以十万人参与占领最高的立法院,台湾司法机构依照煽动罪、妨害公务等多项罪名,起诉是次学运主要策划及参与者林飞帆、陈为廷、黄国昌等22名学生和社运人士,但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采用“公民不服从”概念的7大要点(见下表),判决所有被告无罪,成为台湾司法史上首例,及后在检控方上诉获驳回,维持原判,事件被指彰显民主及公民权利的伸张。

而值得留意是,事件中警方对示威者和记者“执法过当”和过份武力获重视,约20人向北巿警局提告后,获赔偿逾140万台币(折合约35万港币)。相反,香港在反修例示威中的警暴问题,一直没人因而遭到问责。

台湾国防安全研究院国安所副研究员侍建宇向本台称,香港立法会冲击案被告判刑“过重”,反映案件不单止是法律问题而涉政治元素,忧虑香港司法独立、法治已消失。而相比台湾太阳花学运,香港法律都有“公民不服从”(Civil Disobedience)概念,但港人所争取的公平、正义,并没有得到彰显。

侍建宇说:“公民不服从意思是,当公民遇到不公平、不正义时,可以起来作一些反抗,他们没有进行甚么杀戮、暗杀,或者是恐怖攻击的行为,他们只是占领了一座建筑物,表达他们不满的情绪,如果香港这样的情况都可以判6、7年的话,那可能法国(示威者)每年发动在街头上的抗争可能都判不完了。”

美国会山庄骚乱大部分人仅轻判

再参考3年前的“美国国会山庄骚乱”,暴力情况较为严重,酿5人死亡。目前事件约1300人被捕及起诉,涉嫌罪名从非法侵入(trespassing)轻罪,到煽动叛乱(seditious conspiracy)重罪不等。

综合美国多间媒体报道,目前案中700多人被定罪,但大部分参与程度低、不涉及袭击的被告,量刑起点低于标准,约半数轻判,刑期平均为48天,惟大多数获假释、在家监禁、社区改造及罚款等。

另至少50多人分别因袭警、使用致命武器、破坏及窃盗政府资产、妨碍公务或阻挠选举等较严重罪行而被判囚,平均刑期约42至48个月,包括多名极右翼组织“骄傲男孩”(Proud Boys)及“誓言守护者”(Oath Keepers)领袖泰瑞欧(Enrique Tarrio)各被判处12年至22年徒刑。相比与香港立会案中,多人仅因身处现场而被重囚6年以上,情况大相径庭。

责任编辑: 李冬琪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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