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奥运开锣后,铺天盖地都是这个得金牌、那个破纪录的喜讯,两三位胜利者成了熠熠生辉的明星,天天占据媒体网络当眼位置。但若你还会看看其他新闻,不难发现星光背后,依旧是那一望无际的黑暗。
今年六四前夕,港警首度用“23条”拘捕Facebook专页“小彤群抽会”的八个管理员,指他们“利用某个将至的特别日子,连续发布意图煽动的帖文”,自此专页没再更新。昨天有新闻说,专页已完全消失,原因不明。
恰巧这两天有另一则邹幸彤的新闻,不知跟专页关闭是否有关。7月30日她申请司法复核,指惩教署以“对社会事件存在偏颇描述”及“危害监狱安全”为由,拒绝其母向监狱存入四本书——《人民不会忘记:八九民运实录》、《弟弟》、《大江东去:司徒华回忆录》、《敲钟者言:朱耀明牧师回忆录》——实属违宪,要求法庭推翻署方决定。
邹幸彤认为惩教署的决定既不合理,也不合宪,侵犯了“基本法”保障的“表达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这包括接收及传递资讯的自由)。她强调,那四本书仅描述当代政治事件和历史,并非禁书,现在监狱禁阅这些书籍,或带来寒蝉效应,令公众误以为它们是违法禁书。
邹幸彤的抗议当然合情合理,但囚犯基本人权被剥夺,可说是世界多地监狱的通病,包括美国。查一查资料,才知道美国某些州的监狱禁书单长得惊人。据今年5月《卫报》报道,在2023年,光是佛罗里达州惩教署的禁书就有22,825本之多,德州惩教署则禁了10,265本,排第三的堪萨斯州也禁了7,669本。
除了禁书数量大得夸张,列入禁书的准则也使人莫名其妙。2017年有新闻报道,德州监狱禁了超过15,000本书(近年已大幅减少,但仍然过万),包括美国脱口骚主持Oprah Winfrey的传记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集,但荒诞的是,希特勒《我的奋斗》则在狱中流通无阻。
我举出这些美国监狱的禁书例子,并非想说:“看,人家美国也是这样,香港为什么不可以?”不,见贤应该思齐,见不贤就必须内自省,想想自己是否也做得像别人那样差。美国监狱禁书不合理,不代表香港也要跟随。
如果真的要“说好香港故事”,最佳办法莫过于让邹幸彤上诉得直,推翻惩教署的无理禁令,然后香港政府就可以理直气壮嘲笑美国监狱的禁书问题了。
当然,我明白这建议被接纳的机会微乎其微,但夜空有时也会划过一颗流星,让漆黑乍放一刹那的光芒,法官若想证明香港“法治”良好,应该趁此机会,好好向世界展示自己的独立和理性,展示香港比美国更“开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耶稣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