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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民|中共国个人维权抗争的“内卷化”与政治性反抗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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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中国民众普遍只为个人私利维权,而回避对根本体制的批评和变革要求,也是中共政权有意诱导所致。中共政权一方面对批判政权、直接涉及政治的反抗严防死守,一方面又对个人因私利维权而网开一面,就是故意一“堵”一“疏”,诱导人们放弃改变体制、推翻政权的尝试,而只顾个人私利,以便于政权各个击破。而且个人维权的要求往往也较低、较易满足,也不会对统治集团的统治造成冲击,政权也就不害怕,有时也愿意部分满足人们个人诉求。

而笔者对于个人维权者自私自利的批判,主要是针对那些干部、工人贵族、体制内各种要求保障特权的人,而非弱势的大众。弱势大众的维权正因为自身的弱势也就更难成功。只有克服个人维权的局限、结成更加团结的社团、甚至进行带有一定政治色彩的抗争才是集体维权的出路。

但无论如何,目前个人或小群体为个人私利进行的维权抗争,显然都是颇有局限的、不宜高估的、应当寻求更加有效和普惠性抗争方式的。

中国维权活动及维权者之间的“内卷化”

对于这些个人维权及其作用和影响做简单概括,可以称为维权的“内卷化”。

“内卷”是近年中国流行的词汇,指就是人们获取利益、争夺固定量的资源,投入巨大精力与他人同质化竞争,且竞争门槛和成功要求水涨船高,而竞争过程并不能益于其个人和社会,空耗人们的精力、增加压力和痛苦,反过来损害人们的生活质量、阻碍社会真正的进步。

而根据“内卷”的定义和特点,维权抗争显然同样在“内卷化”。

虽然,相对于默默无闻、逆来顺受、接受被剥削压迫的代价,人们敢于说出来不公和提出诉求,甚至上街举牌、前往政府请愿/抗议,是前进了一大步,是值得称赞的。这反映了人们的权利意识和维护权利的意愿,以及可贵的行动力。这也可以施压政府,让其看到人民的诉求、做出必要的改变。

但当各路维权者都只为自己发声、只为狭隘的小群体说话,也并不要求进行根本性的、体制性的变革,只是要求获得自己个体的、眼前的利益,并不顾及社会中其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关切,乃至愿意让执政者从他人和公共资源中挖出一些满足自身需求,部分维权者还在自身需求被满足、获得利益后又站到政府一方、对其他受害民众加以漠视、嘲讽、批判,这样的维权显然就“变味”了。即便客气些批评,这样的维权也是非常有局限性的、无法让大多数人的处境得以改善的。

如果不能改变根本制度和分配不公,弱者处在缺乏保障、贫穷虚弱状态,就必然时常遭遇权利被侵犯,尊严被践踏、剩余资源也被明抢暗偷的情况。而在物质匮乏和时常遭受伤害情况下,弱势老百姓不仅会被上层欺凌,中下层民众之间的竞争也会更加激烈、冲突更多,各种纠纷此起彼伏。这些老百姓就会陷入贫困和暴力的恶性循环,在各种迫害和纠纷中越陷越深,无论物质利益还是精神心理,都遭受重创,人生被毁掉。

即使对于这些个人维权者自身,其只追求个体利益,也是不易实现的、难以维护长远利益、还容易被“秋后算账”的。对于统治者,这些分散的维权者当然相对“好对付”。即便组成维权小团体,无论其成员所属还是利益诉求,都局限在特定而狭小的范围,而没有足够公共性,且内部往往也是没有纲领和团结性,很容易被分化和各个击破。

例如一些“烂尾楼”受害业主,并不能和其他“烂尾楼”受害者长久团结,一旦政府和开发商对部分业主拉拢,同意退房款或尽快施工交楼,这些人就不再顾及其他没有得到退款和交楼的“烂尾楼”受害者,而p2p集资诈骗事件受害者,同样在得到退款/赔偿的就会退出维权,不顾其他受害者。而政府可以通过根据维权者情况,分化瓦解、各个击破,只满足抗争能力较强的维权者,而相对更弱势的维权者得不到支持,就只能放弃维权,不放弃也难以有以前的声势和影响、难以维权成功(往往最后也都不了了之)。政府就“维稳”成功了。

而这些人即便在短期维权成功,也并不意味着再也没有了侵害。在不公不义、缺乏民主法治的环境中,被侵权是常事。而每次被侵害权利都维权抗争,代价是很大的,且几乎不可能每次维权都成功。尤其涉及公权力和权贵的不法行为,维权成功率很低。

而维权后被打击报复,也是常态。许多维权者当时依靠证据、舆论、人多势众,暂时维权成功。但往往会在舆论淡忘、维权组织解散后,被各种“秋后算账”、“穿小鞋”。而这种可能性,本身就吓阻了很多潜在的维权者。即便一些人勇敢的抗争了,之后也是无尽的麻烦和充满不确定性的危险。例如在胡锦涛时代为被拐卖卖淫的女儿伸张正义、2013年在法院胜诉的唐慧女士,就在2023年被地方政府和公检法报复,被逮捕判刑。唐慧还是广受关注且其抗争颇有公共性的人物,都被如此报复,可想而知那些被忽视的抗争者被“秋后算账”的危险和悲剧。

这些都是个人为了个体利益维权的局限和弊端,很多弊端都可以视为维权“内卷化”的表现。与近年来国人在劳动、学习、考试等方面恶性竞争、零和博弈的情况类似,个人或小团体的维权,客观上演变为较弱势民众之间的利益争夺,上层统治者坐收渔利。这些个人维权也并未改变体制和社会环境,整体人权状况的恶劣和分配不公都没有改善。

政治性抗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所以,基于个人利益的维权抗争,固然值得称赞,但其弊端也颇多,有着明显局限性。那么,如何才能革除维权的弊端、打破局限性呢?

笔者认为,只有人们不再只为个人利益、局部和短期利益、具体物质利益而抗争,而是愿意关心和参与更具政治性的、抽象与意识形态层次的、触动乃至改变根本体制和分配制度的反抗行动,才可能实现广泛而长久的、既宏观和根本又能惠及每个公民的有益变革与收益。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议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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