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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命由我不由天?阎王爷都不敢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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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这是袁枚《子不语》中最好的一个故事:

清代,刑部郎中闵玉苍是杭州人,据说一生清廉正直,白天办完刑部公事,夜里还要兼职。

看到这里可能会有人以为,当个清官真的好难,收入少,只能靠兼职维持一家生活。

想当然了,闵玉苍的兼职,说起来吓死人。

真吓死人——他是兼职在阴间当阎罗王。

每晚二更时分,就有仪仗队和轿子、马车从下面上来接他下去上班,都不用他滴滴灵车去。

据闵玉苍后来向人透露,阴间有五座大殿,他负责的是第五殿。跟人间不同的是,每次升堂,判官都会先递上一颗铁丸,让他先吞下去再开始办案。

铁丸有鸟蛋那么大,重约二钱(7.5克)。判官解释说:“这是天帝铸造的,担心阎王在阳间当官时会有所偏袒,所以兼职阎王必须先吞铁丸来镇住心魔,这是几千年老规矩了。”

闵玉苍每次都照办(不照办也不行),审完案子再把铁丸吐出来,洗三次,看三次,再交给判官保管。

他在兼职阎王时所办的案子,早上醒来就忘了。就算记得,也不肯对人透露,只是劝人别吃牛肉,多念佛教的《大悲咒》,自有福报。

就这样兼职了三个月,某个早晨,闵玉苍突然把亲友都召集到身边,发表了一番感慨说:

“我现在明白了,小善是不足以抵消大恶的。昨晚我表弟李某死了,魂魄被押到阴间。判官把他当官时的恶行一一列出,准备送他下地狱,再详细上报东岳大帝。我心里不忍,把狱牌(也叫刑牌,用于记录和标示犯人的罪行和刑罚)放在桌上,再三看着李某。李某辩解说,他一生从不吃牛肉,当官时尤其严禁私宰,能否用这功德抵消罪过。判官反驳道:你这就是‘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了。你不吃牛肉,可你吃了多少人肉你知道吗?”++

“李某说,我从未吃过人肉啊。判官冷笑着说,民脂民膏,不就是人肉吗?你当贪官,吸食千万百姓的血汗,却不肯吃一块牛肉,也不想想,这点小善能抵得了大罪吗?李某无言以对。”++

“我知道李某平时常念《大悲咒》,这在阴间就相当于最高指示,什么鬼都得洗耳恭听,于是在掌心写了‘大悲咒’三个字给他看,李某竟一脸茫然,一个字也念不出来。我只好替他念了几句,满堂的判官和差役都跪下来听。”++

“这时,西方好像有一片红云飞来,我正期待着,也许是《大悲咒》生效,西方来人救表弟。可与此同时,我胸中的铁丸突然躁动起来,左冲右撞,肠子痛得像要裂开一样。西方红云,是我的错觉,没辙,只好赶紧拿起狱牌,盖上朱印,把李某送下地狱,肠子里的铁丸才消停。我接着处理了别的案子才回来。”

亲友们听了,忍不住问,那牛肉到底能不能吃?

闵玉苍笑了笑说,在能吃和不能吃之间。

亲友继续追问原因,闵解释道,这事和敬惜字纸一样,圣人没有明令禁止,不过是出于重视农耕和文化的动机,推而广之,才禁止吃牛肉,也是一种慈悲。但老子早就说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你们想想看,春蚕吐丝,给人类做衣服,功劳比牛大,数量比牛多,可为什么人们煮蚕抽丝,烤着吃它们的肠子,却没人替它们鸣冤叫屈、立下禁吃令呢?因为天地之间,人最尊贵;贵人贱畜,理所当然。所以,吃牛肉的人,是活通透了的人。

这一篇,表面上看,像是借一个灵异故事讨论“到底牛肉可不可食”这个主题。死后被审判的李姓贪官,自以为“平生不食牛肉”,而且“作官时禁私宰尤严”,想以此“功德”来“抵销他罪”。但判官指出,不吃牛肉只是“小善”,刮民脂民膏却是“大过”,“民脂民膏,即人肉也。汝作贪官,食千万人之膏血”。

也就是说,不食牛肉既是小善,也是伪善。

那素食主义者就是真善了?

植物也是生命,韭菜也有向阳梦,你一茬又一茬地割韭菜包饺子,就是一次又一次作恶,阎王爷都给你记着呢。

那我只喝水呢?

“佛观一碗水,八万四千虫。”喝水,也会杀生。

那我喝西北风总行了吧?

西北风中,也有无数微生物,会被你炙热的喉咙杀死。

你怎么不去死?

本来就是自杀行为。

以上几句纯属开杠,玩笑而已。严肃点,“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老子这话,跟释迦“众生平等”的价值观一致,生命无分高低贵贱,若说牛为人类作出巨大贡献不能吃,那么,“春蚕到死丝方尽”,蚕的贡献不亚于牛,“而何以烹之煮之,抽其腹肠而炙食之”?

所以,李姓贪官不吃牛肉,却鱼肉百姓,正是“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

这话是孟子对齐宣王说的,出自《孟子·梁惠王上》。齐宣王有一次看到有人牵着一头牛从堂下走过,准备杀了献祭,于心不忍,下令改用羊代替。孟子反问,你对牛不忍,可羊跟牛有啥区别?“见牛未见羊”嘛。就算是一种恩惠,但也是“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你对当牺牲品的动物都能表现出怜悯和恩惠,却未能惠及普通百姓,这正是王者之伪善。

也就是在这一篇中,孟子提出“君子”对禽兽应有的态度:“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这又跟佛教殊途同归了。原始佛教《律藏》规定,出家佛教徒不能主动索求美食,在化缘所得的食物中,若有肉类,必须是三净肉才允许食用。所谓“三净肉”,即“没有见到为自己而杀,没有从可信之人处听闻为自己而杀,不怀疑其人会为自己杀的肉类”。

所以兼职阎王闵玉苍认为,牛肉“在可食不可食之间”,因为,在“天地不仁”和“众生平等”之上,还有一个“上位法”,就是“天地之性,人为贵,贵人贱畜,理所当然”。人是万物之灵,地位在众生之上,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食牛肉者,达也”。

不用纠结,想吃就吃,不想吃就不吃,但要一视同仁,不要“见牛不见羊”,这就叫通透。

在此主题之外,最有创意的,还是天帝让兼职阎王吞铁丸这个设定。

天帝铸铁丸的目的,是“以镇其心”,防止“阎罗王阳官署事有所瞻徇”。因为兼职阎王穿梭于阴阳之间办案,阳间是人治世界,司法上黑箱操作多,徇私舞弊是家常便饭,能被阴间所聘的兼职阎王,虽然是千挑万选的清廉之辈,但也难免在某个时候会卖人情,影响阴间的司法公正,所以,铁丸的作用,就是定心,让心不偏不倚。

果然,“一生清正”的闵玉苍,见到表弟李某死后被押下来审判时,也起了“恻然”之心,“再三目李”,就是一再用眼神示意他怎么为自己辩护(这骚操作仿佛在哪里见过)。在李某想以不食牛肉的“功德”来抵消贪腐之罪被判官驳回后,又暗示李某诵佛教《大悲咒》,想借西天势力来破地狱,以便脱罪。

这就是典型的徇私舞弊了。于是,他吞下的镇心丸开始“涌起于胸中,左冲右撞”,导致“肠痛欲裂”,再不收手,恐怕五脏六腑都会被清零,只好赶紧依法结案,将表弟李某送下地狱。这时,“肠内铁丸始定”。

可见,袁枚笔下的这一个阴间,是理想主义的、司法公正的阴间,天帝所铸的镇心丸,负责的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哪怕你是阎王,也得乖乖接受监督,敢任性妄为徇私舞弊,肠子会悔青的。

2025年02月19日

责任编辑: 吴量  来源:后代聊斋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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