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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幸彤:六四非煽动工具“是人命、鲜血、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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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案Day20邹幸彤完成作供称六四“是人命、鲜血、罪行”非煽动工具

支联会被指煽颠案周五(27日)踏入第20天审讯,邹幸彤完成历时六天作供,她结尾重申支联会没利用六四作为煽动“结束一党专政”的工具,称六四“系人命,系鲜血,系政府要面对嘅罪行,不是可以被利用嘅工具”。案件下周一续,料邹将传召辩方证人。

控方盘问邹时,法官李运腾以“改朝换代”形容支联会追求的政治改变,控方沿用字眼问邹“要人实践‘结束一党专政’⋯⋯即系你想搞‘改朝换代’?”邹答“一般人叫民主转型系‘改朝换代’,我谂系嘅”。惟李卓人一方关注字眼此前不曾出现,官着考虑需否再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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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幸彤:六四非煽动工具

“是人命、鲜血、罪行”

邹幸彤周五完成作供前,表示有3点补充,指支联会不论《国安法》前后,都没就“结束一党专政”讨论意思或违法与否,因认为那是“伪命题”,重申“结束一党专政”就是要求民主,毋须刻意鼓吹,因为那只是表达社会已有、要求民主的共识。

邹又说,2018年和《国安法》之后,“需要我哋做嘅事,只系诚实表达我哋系啲咩人、我哋相信啲咩,反而呢样嘢变得有风险。唔系话民主基本理念突然唔受欢迎,无咁嘅情况,只系活在真实中,变得困难中。”

邹最后指,“想重申返我哋支联会,六四从来唔系被我哋利用去煽动结束一党专政嘅工具,六四不是可以被任何人利用嘅嘢,佢系人命,系鲜血,系政府要面对嘅罪行,不是可以被利用嘅工具。系咁多喇。”

2021年9月5日,支联会开记招回应被警方指称为“外国代理人”。邹幸彤等人发言。(资料图片)

邹幸彤解释“和平革命”

官主动提“改朝换代”

主控、律政司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针对“结束一党专政”含意,盘问邹幸彤时,引述何俊仁2017年以支联会主席身份撰写、刊于《港支联通讯》的文章〈如何结束一党专政〉。

艰巨而持久的非暴力抗争

上世纪末“民主第三波”的实现,在于民间不断以和平理性的抗争,成功迫使管治者妥协和改革,从而逐渐走向民主转型。这种社会型态的抗争是多样化的⋯⋯很多时候,改革是非常缓慢和局部的;但积累的改变到了一定程度,便不能逆转,甚至迫至一个大转型的临界点。民间和平抗争成功迫出“和平革命”的历史经验有菲律宾、韩国、台湾以至近日的缅甸⋯⋯

邹同意,此段意指透过形成社会压力带来政治改变,而该改变字眼上是“和平革命”。

张遂问,“系涉及根本制度改变?”邹答,“唔用宪法嘅根本制度(字眼)。系好根本咁改变一个国家嘅政制,系”。法官李运腾指,“通俗啲讲,甚至改朝换代啦”。邹答“通俗啲讲可以系”。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法庭缐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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