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精英分子在寻求“救亡图存”方案的过程中,曾提出了一个“中心势力”的构想。但对这一概念探讨和推广的时间不长;随着列宁式政党的引入,列宁式政党实际上就成为了精英心目中的“中心势力”。因而,这一术语就逐步淡出了政治和社会议题。
最早提出“中心势力”这一词语的是国民党主要创始人宋教仁。由他起草,于1912年8月13日发表的《国民党宣言》开篇言到:“一国之政治,恒观其运用政治之中心势力以为推移。其中心势力强健而良善,其国之政治必灿然可观;其中心势力脆薄而恶劣,其国之政治必暗然无色”。其核心要义是,中国欲要强大国家,必须要建立一个由精英分子组成的“中心势力”,将民众组织起来,领导他们朝向强大国家这一目标共同奋斗。
继之,中共主要创始人李大钊于1917年4月23日在《甲寅》日刊上发表了《中心势力创造论》的专论文章,对“中心势力”进行了比较详尽的阐述。他开门见山地写道,“国家必有其中心势力,而后能收统一之效,促进化之机。否则,分崩离析,扰攘溃裂,无在不呈兀臬之象,久而久之,且濒于灭亡之运焉”。同时期的若干知识精英和政治领袖对“中心势力”也有若干论述。“中心势力”论遂成为20世纪初社会精英的共识。
近代中国自十九世纪中叶陷入“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以来,其核心命题始终围绕着“救亡图存”与国家重建展开。随着清王朝统治秩序的瓦解,中国社会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离散化与原子化状态,这被当时的精英们形象地比喻为“一盘散沙”。面对这种社会组织的涣散,近代知识精英和政治领袖急切地寻求一种能够统摄全局、重塑秩序、动员民众的组织化力量,即所谓的“中心势力”。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20世纪初期,苏俄革命的成功为中国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组织模式—列宁式政党。这种由精英分子组成的政党以严密的纪律、高度的集权、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以及明确的意识形态为特征,完好地契合了近代中国知识精英构想中的“中心势力”。本文旨在探讨近代中国建立“中心势力”的主张与引进列宁式政党之间的内在逻辑关联,从而说明中国引进列宁式政党,以及中国的政治制度最终定型为党国制的必然性。
一、“中心势力”论的形成与演变
学界目前对“中心势力”论的研究甚少。在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上,笔者只检索到三篇专门研究“中心势力”的论文。且这三篇论文都没有将研究重点放在“中心势力”与中国引进列宁式政党的关系之上。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翁有为在《试论李大钊的“中心势力”思想》(2022)一文中梳理了李大钊“中心势力”思想的萌发、形成和演变。翁文认为李大钊“中心势力”思想以“再造中国”为目的,以复兴中华民族为使命,并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演变1。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郑师渠《重建社会“中心势力”说与国共的两度合作》(2022)一文则将研究重点放在“中心势力”说与国共的两度合作间的关系上。郑文认为“重建社会‘中心势力’说不仅是催生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重要思想因素,而且影响了其后的两度国共合作”2,但并没有对前者展开论述。
唐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秦善进《从淡化、关注到动员:李大钊“中心势力”说中的农民要素》一文认为,“在前期同情农民的基础上,这一时期(十月革命后)的李大钊开始重点关注农民,‘中心势力’的组成要素转到以工人和农民为代表的庶民群体”3。
“中心势力”论的萌发最早可追溯到梁启超提出的“中等社会”。1902-1906年,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发表系列政论文章,后汇集成《新民说》一书。他在《新民说・论政治能力》中写道:“(救国的)主体何在?不在强有力之当道,不在大多数之小民,而在既有思想之中等社会,此举国所同认,无待词费也,国民所以无能力,则由中等社会之无能力,实有以致之”。
梁启超基于近代社会结构变化,将社会阶层划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等社会指掌握政治权力与巨大资本的权贵、高官和大资本家;中等社会指拥有一定资产、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与中小工商业者;下等社会则指无产、处于社会底层的劳工和贫民。他认为上层社会已腐朽堕落,下层社会又愚昧无知,而“中等社会”兼具新的知识与道德操守,在培养新民、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中起着关键作用,是领导中国由弱变强的“主体”。
梁启超的“中等社会”主体说的观念承接了他早期的“少年中国”说和国民性改造的思想。但有了新的变化,在“中等社会”说中,拯救中国的主体由学生转化为了更成熟的知识精英和中产阶级,而关注的重心也从国民性改造转为要形成国民性改造的主体-“中等社会”,由改造谁和如何改造转向谁来改造。
1913年,梁启超发表了《多数政治之试验》,在“中等社会”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中坚阶级”的概念。“吾所谓中坚阶级者,非必名门族姓之谓。要之,国中必须有少数优秀名贵之辈,成为无形之一团体,其在社会上,公认为有一种特别资格,而其人又真与国家同休戚者也,以之董率多数国民,夫然后信从者众,而一举手一投足皆足以为轻重……是故理想上最圆满之多数政治,其实际必归宿于少数主政。然缘是而指其所谓多数者为虚伪得乎?曰不得也。主持者少数,而信众者多数,谓之多数,名实副也。”他认为,中国的民众素质低下,又不可能短期内得到提高,就需要由有公德有能力的优秀名贵之辈组成的“中坚阶级”来领导多数素质低下的民众。
承接梁启超的“中等社会”思想,宋教仁首次提出了“中心势力”这一概念。在1912年国民党成立时,他于《国民党宣言》中明确提出“一国之政治,恒视其运用政治之中心势力以为推移。其中心势力强健而良善,其国之政治必灿然可观”。在宋教仁的构想中,政党不是可有可无的普通结社,而是国家进化过程中必然产生的“中心势力”载体。宋教仁认为国家的“中心势力”必须由“大党”才能胜任。他在1913年2月在国民党上海交通部欢迎会上发表演讲说,“世界上的民主国家,政治的权威是集中于国会的。在国会里头,占得大多数席位的党,才是有政治权威的党”。他主张通过合并同盟会与其他政党,组成一个规模庞大、政纲明确的国民党,以赢得国会多数,控制政府权力。这表明他既想保持议会的多党制,又希望在议会中有一个有巨大支配力的大党,如此才能够控制政府权力。
相比之下,梁启超的“中等社会”或“中坚阶级”说仅停留在社会阶层上。“中等社会”或“中坚阶级”是由社会发展自然形成的,非常宽泛,没有明确的边界。而“中心势力”说则更明确地提出要有意识地建立一个边界清晰的势力,这个势力处于社会的中心,由这个中心来领导和组织国民以形成强大的力量,拯救和强大中国以摆脱列强的干预。
然而,宋教仁的遇刺宣告了以议会大党作为“中心势力”方案的失败。民国初期的议会不能建立起稳定的政治秩序。军阀割据和各自为政仍然让中国停留在“一盘散沙”的状态。这促使精英们转向寻求更具有强制性的“中心势力”组织形式。而其中最关键的人物就是中共重要的创始人之一李大钊。
李大钊早期也萌发了类似于“中等社会”的思想。1914年7月他撰写了《风俗》一文说:“一群之中,必有其中枢人物以泰斗其群。是曰群枢”。在“群枢”基础上,李大钊进一步形成了“中心势力”思想。1917年,李大钊发表了《中心势力创造论》,这是中国知识精英对“中心势力”认识的关键跃升。首先,李大钊将国家的兴亡与“中心势力”之有无绑定在一起。“夫中心势力亡乃无异于国亡”;其次,李大钊认为当时的中国各派势力,无论是北洋军阀,国民中的“温和系统”与“激进系统”都不能成为国家的中心势力。北洋军阀在袁世凯称帝失败后,“亦以骤失其中心而呈崩离之象焉”。对此,李大钊以进化论观点指出,“势力之为物,亦各有其生命”,皇权统治这样的旧势力“已臻衰老者,不能使之复反于壮盛也。”而温和派大多为专门政治的营业者,“恒不惜以国家殉其私欲与野心”,“遂致国民之厌弃”;激进派则“为专门政治的营业者,故其所为,毫不与国民之生活有何等之关系,因而无国民之后援”。“今日国家所有之势力,皆不能为国家之中心势力以支撑此风雨飘摇之国家;而此分崩之各个势力中,又皆无其中心人物,足以统率此散漫无纪之团体。以致政象日涣,人心日离,如孤舟泛于风涛澎湃之重洋”,“斯诚政治上之绝大危机也”。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李大钊认为,“中心势力”不能没有中心人物,不能“散漫无纪”,必须是有中心人物,成员受纪律管束的团体。他进而得出结论说,“吾民对此零落凋谢之三大系统,无庸为之凭吊唏嘘,致其感慨,惟当顺世界文明之潮流,别造一种新势力以代之。此之势力,必以中级社会为中枢,而拥有国民的势力,其运命乃能永久”。李大钊所谓新的“中心势力”,即那些受过现代教育,具有强烈责任感的知识精英和青年学生。
与李大钊同时期的知识精英也提出过“中心势力”的概念。如报人邵飘萍于1916年在评论“中心势力”时说:“凡一国政治运行之稳固,不可无中心势力,此言诚是也4”。其后不久,众议院议长汤化龙在接受邵飘萍采访时说,“凡一国政治之所以能稳固进行者,必赖有一中心之势力;否则非如一盘散沙,即各派互相攻击无已时而已,……然尚有所希望者,仍以众力养成国家之中心势力,以巩固国家之基础耳。但兹事体大,其成至难”5。而《大公报》总编辑胡政之在对时局的感言中也指出:“吾曹日日所希望者,国家有中心势力与中心人物……今则举国殆成一盘散沙之势,中心人物既渺不可得,中心势力亦破坏分裂不可收拾……使中心势力长此破坏,中心人物长此缺乏,则国家终于无可救治”6。
可见,在20世纪初期,中国的知识精英和政治领袖有一种共识,就是要建立一个具有中心人物的强有力的中心势力以结束中国如“一盘散沙”的状态,从而拯救国家。
二、“中心势力”是皇权势力的替代
从政体的演化角度来看,“中心势力”说是传统皇权势力作为国家的“中心势力”的替代。辛亥革命前,皇族就是国家的“中心势力”,皇帝就是“中心势力”中的“中心人物”。皇族以开国皇帝的后代及姻亲组成利益共同体,是国家最尊贵和凝聚力最强的势力。皇帝则拥有独断专行的权力,继任皇帝只能从前任皇帝的嫡亲中产生。清朝的八旗制度则是在皇族势力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中心势力”。清朝的“中心势力”有更多的层次。旗人是第一层次,皇族则是更中心的层次。从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化逻辑来看,清朝的“旗天下”在“家天下”和“党天下”之间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7。
近代清王朝屡屡败于列强,使得知识精英认识到皇权统治不能使得国家足够强盛而与列强抗衡。一是皇权统治的权力世袭制,将继承候选人限定在前任皇帝的儿子身上,甚至嫡长子身上;范围太窄,不能保证产生具备足够能力和责任心的继任者。如孙中山所言,“专制时代,父兄做皇帝,子弟承父兄之业,虽然没有能干,也可以做皇帝,所以没有能的人也是很有权”8。第二,采用郡县制任命官僚进行统治的皇权只能延伸到县一级,所谓“皇权不下乡”,县以下的乡村主要由地方乡绅通过宗法家族来治理。“中国的人,只有家族和宗族的团体,没有民族精神,所以虽有四万万人结合成一个中国,实在是一片散沙”9。比较而言,郡县制的权力更集中,但对基层的组织动员能力更弱;分封制的权力更分散,但对基层的组织动员能力更强。皇权的组织和动员能力不能下沉到占人口大多数的乡村,在近代面对列强时,就不能凝聚起全国的力量与列强抗衡。
因而,推翻皇权专制建立共和制就成为革命党人的目标。革命党人理解的共和制非常狭隘。按孙中山的说法,“在共和政体之下,就是用人民来做皇帝”10。而忽视共和制要以法律来进行统治。也就是说,国家最高领导人要从更大的范围来产生,不能再限于由前任最高权力者的儿子来继承,以保证继承者有足够的能力和责任心。但孙中山并不同意所有人都有资格做“皇帝”。他将人民分为三类,“第一种人叫做先知先觉,……,第二种人叫做后知后觉,…….,第三种人叫做不知不觉”11。他认为,只有他这样先知先觉的人,才有资格做“皇帝”。“我们先知先觉的人,便要为他们指导,引他们上轨道去走”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