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短短1953年到1956年的3年时间,中共对私营工商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迫使超过12万多家私人企业实行“公私合营”,随后在1966年将这些企业全部据为“国有”。所谓的赎买,公私合营私股的核定是由政府单方面来核定的,多少由政府说了算,企业家对自己的企业的价值根本没有话语权,中共说多少就是多少。同时,对于企业的无形财产,如商标、品牌、技术秘密等都忽略不计。举例说,茅台酒厂的前身是“荣和烧房”,“成义烧房”和“恒兴烧房”。1952年,“荣和烧房”第四代经营者王秉干以所谓私藏枪械被中共枪毙,“荣和烧房”资产只象征性补偿500元就被没收。中共再以1.5万元强制拿走“成义烧房”,以2.5万元强制拿走“恒兴烧房”,中共就这样把这三家私营企业合并成了贵州省国营茅台酒厂,现在成了价值超过1.5万亿人民币的全球最大白酒企业。
1966年9月,十年定息年限期满,公私合营企业最后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政府按照原定的向资本家支付定息的年限已满,决定不再支付定息,公私合营的企业就变成了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按现时的概念,即一夜之间股民股票归公,房奴房产归公。未经任何合法手续,私营股份被没收为国有,公私合营企业全部变成了国营企业。
1966年开始的十年文化大革命,实际上把这些付息的钱和私人企业家的家底又几乎全部以“抄家”的形式抄走。文化大革命中,原先的资本家不仅在经济上被彻底剥夺,还遭受了系统性的肉体摧残与人格侮辱。他们被划定为“阶级敌人”。红卫兵对资本家家庭进行残酷抄家,掠夺其金银珠宝、古玩字画及现金。许多资本家家庭被扫地出门,赶往条件恶劣的农村或边远地区接受劳动改造。在批斗大会上,资本家被迫戴高帽、挂黑牌、下跪、“坐喷气式飞机”(反剪双臂),遭受广泛的殴打、剃阴阳头和侮辱,甚至发生大量非正常死亡事件。迫害不仅针对资本家本人,其子女在升学、就业和婚姻等方面也受到严格限制,被剥夺社会上升通道。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爆发,以红卫兵为绝对主力的“破四旧”运动,是指“破除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为名义的打砸抢抄家行为。据不完统计,在破“四旧”过程中,全国总共约有1,000多万户被抄家。据统计,仅1966年8月的一个月内,北京市被抄家的达11万多户,被赶回原籍的有8万多人。上海市从8月份,红卫兵抄家就达8万多户。据不完全统计,从1966年6月至10月初,全国红卫兵收缴的现金、存款和公债券就达428亿元人民币,黄金118.8万余两、古董1,000多万件,被抄走的资产据说价值达到2,500亿到3,000亿人民币。红卫兵抄家时,还私自批斗、抓人,甚至私设公堂,滥施酷刑,打人致死。因为多年兵荒马乱,中国人凡家中有点积蓄的都存些金子,防备动乱年月衣食之需。但在红卫兵看来,金子是资本家、地主或反动派的象征,许多人在抄家时因被抄出金银首饰而被活活打死。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针对公私合营的政策,在1979年1月,中共中央出台的《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问题》规定:公私合营时股票股息发放到1966年9月结束,现有资产阶级工商业者要求领取在此前应领未领股息是可以的。但国家财政部又在当年下发文件,确定不再清退私股股金。
1983年2月,中共统战部和国务院商业部联合发文规定:国家已按年息五厘发给定息,发至1966年3季度,公私合营资产(包括核定投资房屋)已属国家所有,不应退还本人。此后全国发生多例私股定息或股权的诉讼,皆因上述政策文件的原因而败诉。有学者对这一不应退还政策提出了质疑。既然向私股股东支付定息,就说明公家承认私股股东对于合营财产的所有权。自1966年9月之后不再支付定息,并不说明一夜之间这些财产就转归国有。
文化大革命在1976年结束后,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召开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此次会议标志着中国将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启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历史新时期。经过二十多年错误政策的动乱后,面对千疮百孔的经济和摇摇欲坠的政权,中共对私营企业及私营主采取了新的放松管制的新的赎卖政策,在笔者另外一篇文章《中国的私营企业主生存状态日益边缘化》有提及这一段历史。关于中共建政初期通过公私合营剥夺私营企业资产的历史就此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