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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相父”,两种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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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天子遇上托孤重臣,往往不是佳话的开始,而是宫廷斗争的序幕。诸葛亮与张居正都曾辅佐幼主,总揽朝政,也都承担过近乎“相父”的角色。然而诸葛亮去世后,刘禅为之发哀,维护其名誉,继续任用其所举荐的人;张居正去世不久,万历便追夺官爵、查抄家产,祸及子孙。二人的结局相差如此之大,不能只用刘禅宽厚、万历刻薄解释。

章武三年,刘备病重于永安,召诸葛亮托付后事。《三国志》记载,刘备对诸葛亮说:“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随后又敕令刘禅:“汝与丞相从事,事之如父。”

“事之如父”不是刘禅私人感情的自然流露,而是刘备为蜀汉设计的权力秩序。夷陵战败以后,蜀汉元气大伤,刘禅年少,朝廷内部又有荆州旧部、益州本地士族与刘璋旧臣。此时若由幼主直接掌权,国家未必能够维持。刘备以托孤遗命赋予诸葛亮最高权威,同时又以父子伦理约束君臣双方。

刘禅即位时十六岁。诸葛亮任丞相、领益州牧、开府治事,后来又率军驻扎汉中。《三国志》说,当时“政事无巨细,咸决于亮”。从权力规模来看,诸葛亮远在张居正之上,不仅掌握行政,还控制军队,长期独立率领主力北伐。

但诸葛亮拥有权力,却没有把权力变成家产。他曾向刘禅上表,说明自己家有桑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足以供给子弟衣食;在外任职所得俸禄,随时用于公事,不另经营产业。诸葛亮去世后,家中果然没有多余财产。他的儿子诸葛瞻后来尚公主、袭爵任官,却没有在诸葛亮生前形成盘踞朝廷的家族集团。

更重要的是,诸葛亮并未在宫廷中时时管束刘禅。早年他坐镇成都,后来多年驻军汉中,君臣在空间上有所分离。刘禅保留皇帝的祭祀与名义权威,诸葛亮负责处理政务和战争。双方虽然不是平等合作,却各有位置,不必每天争夺同一张桌子上的权力。

建兴十二年,诸葛亮病逝五丈原。《华阳国志》记载,刘禅“素服发哀三日”。官员李邈上书,把诸葛亮比作可能威胁君主的权臣,声称其死亡值得庆幸。刘禅大怒,将李邈下狱诛杀。这至少说明,刘禅不允许臣下借诸葛亮之死发动政治清算。

不过,刘禅也不是毫无皇权意识。诸葛亮死后,他没有再任命丞相,而是让蒋琬、费祎等人分别承担行政、军事责任。蜀中百姓要求为诸葛亮立庙,朝廷最初以不合礼制为由拒绝,直到景耀六年才在沔阳立庙。刘禅一面维护诸葛亮的名誉,一面温和地收回最高权力。这不是软弱,而是一种相当稳妥的政治处理。

张居正面对的却是另一套制度。

隆庆六年,十岁的万历即位。张居正依靠李太后和司礼监太监冯保,成为内阁首辅。他推行考成法,整顿官僚,清查土地,改革赋役,使明朝财政有所恢复。但明代内阁并非法定宰相机构。首辅权力再大,名义上仍只是替皇帝起草意见的臣子。因此,张居正的实际权力越大,与皇权名义之间的冲突就越明显。

张居正又兼任万历的老师,严格约束少年皇帝的读书、赏赐和娱乐。万历表面敬称“张先生”,背后却必须面对一个现实:自己虽然是皇帝,生活与政务却同时受到张居正、李太后和冯保管束。诸葛亮替刘禅治理一个濒临危亡的国家,张居正则直接进入万历的日常生活。前者容易被理解为救国,后者更容易被感受为压制。

万历十年,张居正去世。次年冯保失势,反对张居正的官员纷纷上疏。张居正长期推行考成法,又在父亲去世后接受“夺情”,拒绝离职守丧,早已得罪大批官僚。过去被权势压住的政治账,此时一并翻出。《明史》在肯定其功业的同时,也记载他晚年“益偏恣”,用人黜陟有时出于爱憎,身边用事者亦有受贿行为。

查抄张家所得财产,又使政治清算披上了惩治贪腐的外衣。万历追夺张居正官爵,削去谥号,查抄家产,其长子张敬修在刑讯压力下自缢,家属多人遭难。清算固然带有万历摆脱旧日管束、重新确立皇权的个人情绪,但也由失势宦官、受压官僚和地方利益集团共同推动,不只是一个少年长大后的赌气。

诸葛亮与张居正的差别,因此不只在两位皇帝。诸葛亮的权力来自先帝公开托孤,张居正的权力来自随时可能瓦解的宫廷联盟;诸葛亮清廉自守,没有留下庞大家产和家族势力,张居正则给政敌留下了足以攻击的材料;刘禅若否定诸葛亮,便等于动摇蜀汉自身的开国神话,万历否定张居正,却正好可以宣告皇帝已经亲政。

刘禅的宽厚与诸葛亮的自制,当然难得;万历的怨恨与张居正的强势,也确实影响了结局。但历史上的君臣关系,从来不只是两个人的性格相撞。刘备留下的是一套彼此约束的托孤秩序,明代留下的却是一个不允许权臣长期分享最高权力的皇权制度。

同样近似“相父”,一个是先帝交给幼主的护国人,一个是少年皇帝长大后必须摆脱的代行者。身后荣辱的差别,早已埋藏在他们各自获得权力的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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