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原则是传统国家民主转型的决定因素
【导读】今年时值美国独立建国二百五十年,世人都在庆祝美国制度取得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两方面的疑虑:一是在全球化下许多人到美国旅游或生活,直接经历了美国真实的一面,看到美国很多阴暗面、民主活动的不尽如意,经历了所谓的“美国祛魅”,声称“灯塔国倒了”。二是现在世界正遭遇民主低潮,很多国家如共产制度崩溃后的俄罗斯、阿拉伯之春后的中东国家等等,他们在民主化的道路上,并不是一路坦途,相反,这些国家遭遇了重大挫折,很多掉头向回走,演变成为威权国家,俄罗斯更是被独裁者引导成为独裁意义上的威权国家,成为悍然入侵邻国的侵略者。
这就引出了一系列基本问题:为什么民主制度在美国获得成功、而在俄罗斯却引发了如此容易失败?决定民主转型的关键因素是什么?本文试图找寻美国制度的内在“基因”,破解美国成功的诀窍,这对寻求民主转型的途径有一定的意义。
一、美国制度能够直接移植吗?
孟德斯鸠在1748年出版了《论法的精神》,他在书中论述的“环境决定论”,后来成为分析社会制度和人的性格思想上、一度成为影响理论分析和社会改革的重要思路,“制度决定论”则是从这里分化出来,成为一种解释社会、政治和经济现象的思路:认为制度安排对人的行为、社会结构和历史结果具有决定性或高度约束性的作用。这种思路很容易形成一种惰性的思维倾向,认为民主转型就是只要建立起民主制度,然后就能在制度下塑造人的性格和行为,在公民约束、社会规范和民主活动的相互作用中形成不断自我强化和纠错的机制,最后能建成像美国那样的法治和富裕的社会。
表面上,这种“制度决定论”在美国建国后的制度安排中似乎得到印证,在近现代的民主化浪潮中也成为人们追求的途径和目标,认为只要移植的美国制度,民主转型指日可待。但是,从理论和现实上考察,这却是难以走得通的。
首先从理论上说,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发展,美国制度并不限于《美国宪法》和少数的法律规范,美国制度主要体现在庞大的法律体系中,美国法律以成文法与习惯法并重,法律从建立开始,就一直根据社会环境不断调整完善,宪法和法律不断打补丁,判例法使每年增加的法律内容不断更新迭代,致使现在的法律体系非常庞大,从事涉及法律业务的人员非常多。要完全照搬美国制度,这谈可容易,因为美国法律就像一棵大树,其中每一部分都不是可有可无的,它们都是整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将这样庞大体系一下子全搬过来,这个工作量是无法一下子完成的,而且也无法一下子找到这么多法律人才来运作和维护这么庞大的法律体系。
其次是美国制度建立在不同的价值观上,个人主义、共和主义、保守主义、进步主义、自由主义等等,在西方国家活跃的主义和思潮,一个都没有少,所以,对美国制度的研究,各国学者在各世代都一直有不断进行,留下的著作多如牛毛,褒贬不一而足,价值取舍是南辕北辙,要精确把握,这也是做不到的。
再次是将美国精良的制度全部抄录过来实施,历史上确也实行过,但最后都以失败告终。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非洲国家的利比里亚,十九世纪美国废奴后,美国出钱购买了非洲这块土地,让黑奴和后代自愿回归到非洲去,美国人不但出钱购买了国土,而且按美国城市规划建城、并按美国制度一式两份地复制到这个新国家中去,最后的结果却是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美国制度没有自动运作起来,反而从美国回归的黑人自视高人一等,垄断了政府重要职位,与当地黑人之间的矛盾和摩擦不断加剧,制度很快出现了扭曲,民主政治在利比里亚并没有建立起来,独裁、混乱、内战不断出现,现在成了非洲最贫穷的国家。
有人将制度移植的失败归结为人种和人民素质的原因,但在现实世界中,随着日本韩国台湾等政治体已经实行了民主这样的事实,充分证明民主制度并不是白人所专有,民主与人种没有关系。反而这些事实只证明了:“制度决定论”并不是完全对的,这种理论只有在具备特定条件下才是正确的,只在民主制度完全确立起来并运作良好以后,制度论才会起作用。但问题是,在寻找民主转型的国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找到从专制国家有效地过渡到民主国家的途径,建立起民主制度,转型就已经完成了,“制度决定论”的错误在于犯了“倒果为因”的逻辑错误,现实中难以实现。
民主转型是要从传统专制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中间隔着要跨越的巨大鸿沟,光是移植制度这种硬件,不能架起连通的桥梁。要建立这个连通,一定有除了制度以外的基础性要素。有了这样的要素,制度才能落到实处,才能发芽、生根、结果;没有这样的要素,借来的制度只是披在国体外的一件饰衣,两者没有融合在一起的可能,在一层光鲜的“民主”外衣下,内里仍是运行着专制的那些实质制度。
二、什么是构建美国制度的基石?
美国制度不是独一无二的,它也是民主制度中的一种,只不过是现代民主制度中的一个更为理性和纯粹的版本,要找寻美国制度中的基础因素,实际上是要找到传统专制社会与民主社会的本质区别要素,只要找到了这个差别要素,等于找到了美国制度的基石,也等于找到了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有效途径。相反,如果没有找到这个区别,就无法跨越两种社会形态的鸿沟,各种努力只是“照猫画虎”,搞出来的制度只是形似而神异,最多是从专制社会变成威权国家,离民主社会还相当遥远。
那么,美国制度的基石是什么呢?有人认为是联邦,有人认为是共和,有人认为是自由,也有人认为是保守,但这些显然都不对,如果单单只是这些,移植美国制度的难度和门槛就会很低了,但现实中从来不会这样发生:只要设立了这些制度,民主就能自动实现。
早在1831年,亚·托克维尔受法国政府派遣,到美国考察监狱系统,他利用这个机会近距离观察和研究了美国政治和社会,他游历了美国八个月。当时离1776年美国独立过去了55年,离1789年发生的法国大革命过去了42年,这样短的时间,可以说托克维尔是相隔在大洋两岸的两件历史大事件的时代亲历者,但托克维尔本人也带着深深的疑问,从一个法国人的角度去探究两大历史事件的差别和得失。
托克维尔以他敏锐的观察力,对美国斩新建立的、人类第一个民主制度进行了近距离观察,通过访问、与美国人士的交谈,深入了解法治和选举制度的运作。回到法国后,于1835年写作和出版了《论美国民主》一书,向欧洲旧大陆详细和系统论述、介绍了美国的民主制度。托克维尔这些工作对了解美国的制度,直到现在都是不可忽视的。
托克维尔如何总结他的观察和思考的结果?他在书中写道:
“我在合众国(美国)逗留期间见到一些新鲜事物,其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身份平等。我没有费力就发现这件大事对社会的进展发生的重大影响。……因此,随着我研究美国社会的逐步深入,我益发认为身份平等是一件根本大事,而所有的个别事物则好像是由它产生的,所以我总把它视为我的整个考察的集中点。”
也就是说,托克维尔拿自己熟悉的旧大陆与美国新世界进行比较时,最终发现美国民主制度根本性的因素就是“身份平等”,当时法国虽然经历了大革命,已经将传统的国王贵族打倒,尽可能将社会不平等的阶级藩篱拆除,但也做不到像美国设计出的制度那样的极致和彻底,所以,托克维尔认为这也是法国的制度比不上美国的原因,更不用说欧洲其他当时还奉行君主制的国家了。所以说,将“平等”作为美国民主制度基本性因素的认识,其实是早已有之,后来更成为政治和法治认识上的常识。
如果仔细研读美国建国时的最重要文件,在《独立宣言》中对美国制度最重要基石也作了直接的表述,将平等原则视作天赋人权和社会新制度的前提基础: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个表述包括了两层意思:一是人人平等;二是天赋人权,其中人人平等被前置为最重要的位置。这个重要文件的理论表述,不仅确立了当时要求脱离英国统治、建立独立国家的法理依据,而且也是美国独立后建立民主新制度的奠基石。这个基石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如果没有了人人平等的前提条件,后面包括自由在内的天赋人权就难以实现。在传统的专制国家中,并不是不存在天赋人权所列举的一系列权利,但这些权利没有建立在人人平等的原则之上,这些人权只属于统治阶层、特权阶级所专有,人民永远停留在没有自由、受到任意压迫剥削的不平等处境。所以,美国建国的先辈们天才般预见并抓住了平等的重要性,明确了没有了“身份平等”,人民就没有天赋人权,也就没有“主权在民”的民主。
当时美洲是以移民群体为主体的新世界,人们大部分都是来自欧洲旧大陆的低层、受迫害的新教徒,他们面对未开发的北美大陆,人数少,只有抱团对抗严酷的自然环境,才能生存下来,在这种生存背景,不可能形成专制的贵族阶层和传统,反而必须靠自己的劳动能够发家致富,建成了自己的成功事业。所以,也很自然而然地接受平等的理念,在这样的民意基础上,后来建立的民主制度就能在彼此谈判、妥协中建立和运作起来。
在其他历史发展悠久、形成了专制传统的社会里,包括当时以君主制为主的欧洲各国,要实现这个平等原则,在近代的民主革命中,要实现从特权阶级的专制社会向平等的民主社会转变,都经历了血与火的淬练阶段,英国在完成光荣革命之前,也陷于近十年的内战,要求政治权力平等的议会派用暴力革命推翻了绝对君权的保皇派,处决了英王查理一世,一度建立了共和国;而后来的光荣革命无疑继承了这一争取平等的遗产,最后才建立的君主立宪制,这个新体制抛弃了君权至上的传统等级制度,平等得到贯彻,新兴的市民阶级(资产阶级)与传统的国王贵族开始平等地分享权力,法治、平等政治在议会中慢慢从上层向社会中各个阶层普及。
1789年爆发的法国大革命深受美国独立宣言的影响,将平等作为民主三原则(自由平等博爱)之一写在自己的战旗上,但革命中的暴力程度直到现在,人们仍闻之色变,因为王权和贵族等特权阶级对平等的抗拒比英国人更甚,势力更大,在后来近百年里,法国专制的复辟势力与追求平等的市民阶层进行了反复拉锯,但最终民主潮流不可阻挡,专制的君主制被清除,平等、自由和民主最终才得以实现。
所以,传统社会以等级制为主体,社会的权力和财富为特权阶级所独享,而缺失平等的社会,就像失去了水和养分的沙漠,要建立没有平等的民主就像在沙漠中种植粮食作物,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对平等的追求既是起点,也是终点,是民主制度建立的前提,也是贯穿民主制度并起实质作用的内在基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