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徽剑(吴恺)这个人是不是有复杂一面,他被虐杀以及如何追究凶手罪责,则属于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争论凶手的罪名是一回事,也是需要的,但更应该注意的是,虐杀徽剑的河南籍杀手赵冰拿到了免死金牌,其团伙中已有人刑满释放。凡此种种,都向社会大众传达了混乱的信号。
这个混乱的信号是,当境外恐怖集团有胆公然悬赏,越境下达追杀令,用高价购买国内反抗人士的性命时,司法系统没有坚决站在被害者一方,没有用极刑反击,主动摈弃了合法的反杀震慑,反而体现出不该有的“仁慈”。这一判决在定罪量刑引发争议,关键是淡化了国内反电诈的高压态势。
维持主犯赵冰的死缓裁定,发生在缅北电诈家族被抓回国内受审,某些首恶已被执行死刑、且死刑陆续有来的态势下,与严打的大形势相悖;这一争议极大、民众极其失望的判决,也发生在央视用纪录片展示国家反电诈成果的背景下,判决到底保护了谁纵容了谁,国民不解其中真味。
杀害徽剑的凶手避免了死立执的命运,这激起了闻电诈而色变的普通国民的怨恨。这里面或许有争辩法理的空间,但从另外角度看,司法系统没有理解、或者曲解了此一罪行的本质。它是境外犯罪集团把园区恶行越过边境线,推进到国内的首案,只把它当成普通的刑案,在根本上就是错的。
所谓的电诈实质上是对国人持续展开的恐怖主义犯罪,包括贩运人口、强奸驯服、杀人勒索五花八门的罪行在内。在徽剑被杀之前,这类恐怖主义犯罪依托境外展开,在一个个高度武装、嵌入当地政治生态的犯罪镇区中依托电话网络完成,引诱在国内,绑架、奴役或杀人在境外。可徽剑案倒过来了,电诈恐怖罪行杀进了国境线。
在此之前,国内也有买凶杀人,但那是独立犯罪。而在徽剑被指定灭杀时,人们发现国境线之外的虐杀,竟然渗透到国内闹市,且以冒充警察执法的方式冷酷执行。而且,被杀的人只是揭露了电诈罪行,就要被追踪绑架。能花100万悬赏的,那是买人头的钱,谁会自欺欺人地认为只是为了删稿?
电诈恐怖分子把斩杀线从境外园区,直接移到国内,向国内输出专门的犯罪类型,这是徽剑案的本质,也是司法判决本该高度重视、予以迎头痛击的。遗憾的是,判决完全无视这一性质,仍将它纳入一般犯罪对待,这是让人极其费解的。从案件被报道后的舆论反响看,人们因为不理解所以不接受。
不接受的原因,是大众无法容忍国境线挡不住电诈恐怖分子的报复回流,竟然得不到最严厉的惩罚。人们本以为在国内声讨电诈罪行是安全的,哪知道徽剑被杀戳破了这层安全心理。迄今为止,境外电诈遭受打击,但远未被彻底消灭,国民深陷绑票陷阱仍时有发生,社会急需司法筑牢安全屏障。
虽然下达追杀令的犯罪首领已被引渡回国,但他与徽剑被杀仍在司法上缺乏直接的因果联系,此种短板与缺陷造成了一个输赢立判的局面:100万元起到了扼杀社会气氛的功效,本该用死立执对冲这一恶果的判决,看似无所用心。徽剑被杀案的判决真正做到了助长境外嚣张气焰,灭国内人心、士气的负作用。
电诈恐怖犯罪集团视国民如耗材、如四脚羊、如生杀予夺的奴隶,本已经激起同仇敌忾,却被这样一份判决轻易挖了墙角。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份没有死立执的判决书,实现了电诈恐怖分子始终未达成的目标,那是种野望:在国内社交媒体上释放恐吓,阻止反对声音。如果一份判决于形势、背景、人心皆不得要领,其社会影响难道不需要纠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