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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胡斗 江系放风批胡锦涛的中纪委黑幕

—原标题:香港专家:双规成大陆官场整肃异己的手段

香港法治专家认为,“双规”造成国内的司法腐败,主要是在体制上架空公检法,让司法机关仅在“有必要时”才被邀请为党国服务。一旦中共党员被揭发贪赃枉法,中共纪检机关就会启动机制调查案件,“不受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调查中,如需公安、司法机关提供证据,“有关机关应予积极配合”;如发现党员触犯刑律,只需“适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即可。

  现在,“双规”已完全变成为某个利益集团和个人整肃政治异己的有效手段。

  这种粗暴践踏宪法、立法、刑事诉讼法所保障的公民自由,视法律如无物,僭越司法权限的措施,若不废除,超期羁押就会大量存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解决超期羁押问题就会永远是个空谈。

  被“双规”的超期羁押,在外面的也不见好过。现在内地官场人人自危,都不知道哪天会被中纪委约去谈话,公务员是“高危职业”的说法,不是没有道理。最近《南方周末》报道,某县纪委副书记打电话给一个副局长,说商量事情,对方答应20分钟后到办公室来。过了一个小时不见人,去电询问,那边说,“不好意思,我先把手头的工作交代给其他领导,又回家取了几件换洗衣服,所以耽搁了。”

  至于那些没有被“双规”,但已有所谓“案底”的官员,更是生不如死,身心饱受折磨。很多所谓的“案底”,有相当一部分源自中共某些单位内部的政治对手相互写匿名信的诬告,也有伙同中纪委内部相熟人员按要求主动提供的栽赃素材,中纪委手中的自由裁量权使他们为所欲为,想用什么材料整人就整什么材料,这些见不得人的潜规则,只能以无法无天来评价。一旦有了“案底”,政治生命就基本结束,随时随地都可能被打入地狱。杨元元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被超期羁押的首都机场集团原总经理李培英,终于在今年2月上了法庭,被判了死刑,据多维网透露,原本他揭发江系大将,原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有功,但由于江泽民力保,杨元元只被调离了民航总局,降职远走安监总局了事。这下中纪委办案人员到手的政绩鸭子飞了,就食言反悔,不给李培英算立功表现,用死刑逼著李培英再揭发杨元元或其他人。

  就在此时,海外网站传出了杨元元曾遭受中纪委阴谋迫害,办案人违法秘密审讯其儿子并诱供的事。中纪委有关人员认为是杨元元泄愤透露出来的,勃然大怒,竟敢对中纪委办案取证不满,非整出你的事不可。必须想尽一切办法,不择手段办成“铁案”,至少也弄得你不得安宁,不敢再对外乱说,杜绝中纪委错办案、瞎办案、违法办案的舆论苗头,否则上边老板对这帮马仔办事能力怀疑会影响他们的官运。因此,一边加紧榨取李培英,一边重新激活杨元元旧案。激活的办法,中纪委内部叫“走读”:就是协助调查,随叫随到。白天随时接受中央纪委人员的约谈,但没有完全限制他的自由,晚上可以回家,但不准离京出差。

于幼军请刘某在中纪委活动

  于幼军就是在很长时间的“走读”之后,被处以留党察看两年和撤消中央委员职务的。当初于幼军透过中纪委的关系知道自己被秘密调查后,通过亲信找到案件的一位主管人员刘某,希望能请刘某在中纪委活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结果没有想到,专案组负责人连自己的办案人员也不相信,通过监听刘某的电话,知道了刘某跟于幼军有联系。专案组负责人恼羞成怒,要想“铲事”那也得找我啊,于是把刘某调离了专案组。专案组负责人亲自上阵查办于幼军,并居高临下地以“恩人”姿态出席于幼军请托人(请托人有常委背景)的宴请,将替于幼军“摆平”的功劳记在他本人身上。所以说,高官没人权,要想活动活动,找一般的人还不行,必须找中纪委司室的负责人,通过腐败手段才可能略略享受一下“知情权”、“解释权”。

  据知情人士讲,杨元元目前非常无奈,对他的调查前后两年多,期间数次折腾,饱受折磨,在那帮为了证明自己永远是“伟正光”的办案宦吏的陷害下,苦难还是遥遥无期。比起那些超期羁押的,他是“超期被折磨”、[无限走读],早已身心俱废。据说现在浑身是病,已然抑郁寡欢,说的比中纪委问的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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