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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 魏紫丹评《正处》:两类矛盾 三代流毒

—评《正处》:两类矛盾说,非治国之正道

                         两类矛盾,三代流毒
                  ——评《正处》:两类矛盾说,非治国之正道(下)

                                                       
                                                        魏紫丹

一,毛 、邓矛盾观比较论

1,华、邓对毛各取所取

邓小平废止“以阶级斗争为纲”并不“断然”。在邓小平心目中并不是不要阶级斗争,只是不要“为纲”,更不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革他们这些革过命的老革命的命”。他的说法就是“再也不能搞运动了”。但让事实说话,则证明他是一天也没有“废止”过阶级斗争,只是要由他来圈定斗争对象,由他来搞“不搞运动”的运动,例如“揭批三种人”、“批两个凡是”、“清污”、“反自由化”、“批异化”。。。。。。直至血洗天安门,及事后的人人过关。这充分显示了邓小平是把《正处》当做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即把它当成另一种“凡是”而与华国锋针锋相对、互别苗头的。

2, 对邓要确立一个基本的历史定位

毛邓既是一丘之貉,又同中有异,形成一种典型的内部矛盾。他们的根本分歧,就在于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底”不同。邓的“底”是坚持、巩固、发展“党天下”:他在领导反右中的表现最典型,作为毛的副帅,与毛沆瀣一气,虽不能说比毛更坏,但也不能说比毛好到到哪里。而他对毛的大跃进,后来的态度就有所保留,与刘少奇靠近;对文革,则最终的态度是“彻底否定”。可能是他发现毛不仅是先打倒国民党、后打倒民主党派,搞党天下,而且要对他们这班老革命用一个“走资派”的罪名统统完他们的蛋,自己独吞革命成果,变党天下为毛氏一人的天下,即“家天下”。虽然毛曾想利用邓的剩余价值,来充当他的保国大臣,但邓宁愿维护共产党姓“共”、而不愿让它改姓“毛”。如此看来,他说他是中国人民的儿子,其实根本不是,宁可说他称得起是“党天下”的忠臣、孝子;而毛按党章党纪的规定,则是反党分子、毁党分子,应作为“五人帮”的罪魁祸首而载入中共党史和中华民族史的史册。

让我们继续在毛、邓的矛盾观上作进一步的比较:

首先,在主要矛盾的认定上,邓确定和解决主要矛盾是围绕着巩固和发展“党天下”的目的的。他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利益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7p168)又说:“从根本上说,手头东西多了,我们在处理矛盾和问题时就立于主动地位。”(同上,p377)

1957 年9月,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结束时,毛泽东作了《做革命的促进派》的讲话,一反“八大”的决议,断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毛泽东选集第五卷,p475)毛确定和解决主要矛盾是走一步、看两步:第一步是近处着手巩固党天下,第二步是远处着眼建立家天下。多数人是只看到第一步,对毛提出的主要矛盾产生困惑:在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谁是资产阶级?什么是走资本主义道路?除了毛泽东心怀叵测以外,谁都心中无数。所以那些毛从远处着眼、在心目中定的“走资派”,这时无一不是“服从毛主席服从到盲目的程度”,屁颠颠地在做革命的促进派。反正是革别人的命,革得越狠越罗曼蒂克,直至“革”到自己头上时,毛泽东才告诉他,请君入瓮:“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

其次,邓与刘组成资产阶级司令部

邓是把毛当做一把刀子的,就像毛把斯大林当做一把刀子一样,是用来屠杀人民的。所以他自始至终在维护毛,虽然他的良知在呼唤:“1981 年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对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中的历史地位及功过的评价,是受到当时党内、社会上形势的局限的,部分历史是不实的。不少同志是违心地接受的。历史是我们走过来的,不能颠倒,不能改变。对毛泽东一生功过评价,一直是有争论的。我对彭(真)老、(谭)震林、(陆)定一说了:你们的意见是对的,但要放一放,多考虑下局面,可以放到下世纪初,让下一代作出全面评价嘛!毛泽东的功过是摆着的,搬不掉,改不了。有人担心对毛泽东全面评价,会导致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功绩被否定,会损害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我看,不必担心。我建议,对毛泽东一生的评价,可以在我们这一代走后,作全面评价。到那时,政治环境会更有利,执着意见会少些。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对过去的错误、过失和违心、不完整的决议作出纠正,是共产党自信、有力量的表现,要相信绝大多数党员,相信人民会理解、会支持的。(邓小平  1993年1月15日在上海西郊宾馆召开的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刘也是坚持“党天下”的,由于道相同,经过磨合,刘、邓遂逐渐靠拢。原先邓是不遗余力地助毛为虐的,例如,在合作化上批倒“小脚女人”邓子恢,在反右中惨无人道地迫害知识分子,开始大跃进时毛唱邓随、同声相应,后来一同反对“苏修”,等等。
1959年庐山会议反彭德怀,邓因摔伤腿,没有参加,毛有所不满地对林彪说:“不早不迟,偏偏是这个时候,也巧!”
当宋任穷等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向他讲了庐山会议后期批判彭德怀的一些情况,邓小平沉思了一会儿说:“彭德怀同志在历史上是有功的,特别是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斗争中都有很大的功劳,不论他有什么错误,这些功劳都应当充分予以肯定。”邓后来1980年4月,在一次谈话中又讲到庐山会议,他说:“1959年上半年,是在纠正‘ 左’的错误,庐山会议前期还在讨论经济工作。彭德怀同志的信一发下来,就转变风向了。彭德怀同志的意见是正确的,作为政治局委员,向政治局主席写信,也是正常的。尽管彭德怀同志也有缺点,但对彭德怀同志的处理是完全错误的。”邓不是说:“对彭德怀同志的处理是有错误的”,而是说:“是完全错误的”。
邓小平对毛泽东违背“党天下”的利益,作出的倒行逆施的行为,从此开始持抵制的态度。后来在7000人大会上与刘少奇一起,对大跃进作出“三分成绩,七分错误”的评价,就表现得十分明显了。毛针对邓把“三面红旗”说成了一片黑暗提出批“黑暗风”。邓与毛渐行渐远,并进一步形成了所谓“刘邓司令部”。直到文革最后,毛要邓肯定文化大革命的成绩,并以接班人相期许时,邓从“家天下”上看透文革的本质,并从刘少奇、林彪身上看清所谓“接班人”的真谛,所以他就坚定主意,断然不为所动,绝对不对文革作出肯定性的判断。他表示:由我主持写这个决议不合适,我是桃花源中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后来就把这一层道理明白地说了出来:“毛泽东同志到了晚年,确实是思想不那么一贯了,有些话是互相矛盾的。比如评价‘文化大革命’,说‘三分错误、七分成绩’,三分错误就是‘打倒一切、全面内战’。这八个字和七分成绩怎么能联系起来呢?”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P.265)邓小平对文革的评价是“彻底否定”,而对毛的总体评价则是“三分错误、七分成绩”。这指的是他所谓的“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即功在建立“党天下”。对于国人,“党天下”则是大苦大难的根源。

3,“两类矛盾”说,是把蛮不讲理当理说

毛在《正处》中提出的“两类矛盾”说,是真正的发展了马列主义,是说明“无产阶级专政有理”的绝妙的歪理。列宁“无产阶级专政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论断,相形之下,就显得太蛮不讲理了。斯大林用“人民的敌人”、“帝国主义的奸细”的罪名来残杀异己,难禁“莫须有何以服天下”的责问。毛泽东使无产阶级专政这一赤裸裸的法西斯原理,披上了一件哲学外衣:矛盾是时时、事事、处处存在的;在一定条件下是要转化的;一经转化,内部矛盾就变成敌我矛盾, “昨日的功臣”在革命(由党天下向家天下)转弯时被甩下去,就成了“今日的祸首”;所以,只有不懂辩证法的人才会大惊小怪。这样,毛泽东用“两类矛盾” 说,既可解释历史上的残酷斗争、无情杀戮,又可推行当前的血腥统治。
邓小平得到了两类矛盾说的真传,他紧握毛泽东这把刀子,就像毛泽东紧握斯大林那把刀子一样,使一切敌人望风披靡、一切问题迎刃而解。他说:“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实际生活反复教育我们,只有绝大多数人民享有高度的民主,才能够对极少数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只有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才能够充分保障绝大多数人民的民主权利。”(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3。P333)所以,就连他对民主、法制叫喊得最起劲的时候——“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同上,1994。P146)。他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同上,P168)。——却把也在呼唤民主,只是反对他独裁、提倡“实现第五个现代化”的魏京生逮捕,锒铛入狱。
什么民主!什么法制!全是毛声称的“手段”、“阳谋”的回音,对敌人是陷阱,对人民则是炮灰坑。如前已述,两类矛盾说的精髓是“以我划线” (拥护还是反对我)和“由我划线”(由我拍板,我说了算,不争论),只此而已。这哪里有民主、法治存身的余地?血洗天安门就是邓小平贯彻两类矛盾说的杰作,这铸成了他无法洗刷掉的历史耻辱和罪恶。这使他“五七”反右血迹未干的双手,又饱蘸了以“天安门三勇士”为代表的“六四”反贪污、反极权者们的鲜血。
青年学生和平请愿,是内部矛盾还是敌我矛盾?怎么能用云集的履带裹卷着他们的血肉之躯、让血肉横飞呢?怎么能用开花子弹怀着阶级仇恨射进年轻躯体的胸膛呢?是经过全国人大决定这样做的吗?不经任何法律手续就动用军队屠杀人民对,天理何在!宪法何在!人性何在!毛、邓在冷血这一点上是毫无二致的:
毛用六条标准来划右派;邓用四项基本原则来反自由化。
毛、邓都是“暴力决定论”者。毛凭借手中的枪杆子,发动文化大革命,全面内战、打倒一切;邓以军委主席凌驾于党的总书记和国家的主席之上,既可违宪调动军队、屠杀人民,又可妄加罪名,先后废黜两任总书记。
毛的“正处”是用自称的“阳谋”实施的,邓只是没有把“阴谋”说成是“阳谋”,止此而已:
你看邓小平对待天安门的学生,是如何把 “杀机”变为血腥屠杀的。王若水先生在《压制思想的思想运动——读李洪林的〈中国思想运动史〉》一书中说:
   
关于 “六四”,作者指出,当局如何一步一步为戒严和军事镇压制造借口,“显然,只有把事情弄到用战争解决问题的程度,才能玉石俱焚,才能把政治对手一网打尽。应该说,这才是真正的‘有计划的阴谋’。……如果广场上的绝食早日适可而止,拔腿走人,阴谋家们将极度失望,因为学生们没有落入圈套。而学运领袖的失策,正好对方的阴谋得以完全实现。这个教训是极其惨痛”。我多么希望那些身在海外的学运领袖好好反思一下这个教训啊。(《当代中国研究》总70期)


1989年邓小平镇压“八九民运”,就是活学活用了毛的“阳谋”。现在请齐奥塞斯库作为参照物,来说明邓的城府之深。奥氏调令军队去镇压群众,军队却调转枪口将他打倒。如众所周知的,不是抽象地打倒,而是具体地枪毙。

邓小平呢,他将军队调进北京,进行思想欺骗(中共的术语是“思想教育”),然后驻足待命,与学生和群众对垒、僵持。一则绝对无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辨论、口角,甚至过头的言语、行动;二则他们会误导学生去做些激进的、冒险的蠢事,使矛盾激化;三则事实证明,他们会唆使坏人混进群众队伍中胡作非为,甚至 杀人放火;四则军队中也会出些极端份子做出惹起众恶的事情;最后,最无耻的一招是他们制造一些“共和国卫士”,算在群众帐上。他们却心怀叵测,装作正人君子的样子来宣告:

“我们是人民解放军,人民军队爱人民,一定要作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当军队被激怒到忍无可忍时,他把“不惜以任何手段进军天安门”的命令一下,履带和机关枪便会按捺不住胸膛中的怒火,也不管今夕是何夕了,只管血洗天安门!

邓小平笑齐奥塞斯库妄长了一个高大的身躯,齐奥塞斯库噬脐莫及,悔愧生前未能掌握
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

二, 江、胡鉴于“二代”,稍有损益

第三代江泽民、第四代胡锦涛,都是邓小平指定的接班人。他们两个人,一个因对《世界经济导报》下毒手、一个是戴着钢盔走向拉萨街头镇压藏族人民,以示对党天下效忠。不用说,他们都是继承了先主毛泽东思想和后主邓小平理论的衣钵;反自由化是其安身立命的思想基础。像老和尚念“阿弥陀佛”那样,念念不忘:“两类矛盾”乃治国之道。

1,江泽民捍卫党天下的杰作:群体灭绝法轮功

江泽民上台后,对我来说最刺眼的是小别不久的“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的称呼又在媒体上鬼嚎起来。接踪而来的是“反和平演变”甚嚣尘上,直到邓小平南寻讲话,提出“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邓选三卷p375 )后,社会舆论才作出反问:“是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还是两个中心(还外加一个“反和平演变”)?是两个基本点还是一个基本点(不要改革开放,只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实邓一向是极左的,他这次反左是因为毛把国民经济已弄到崩溃的边沿,“党天下”的大厦摇摇欲坠,岌岌乎危哉。所以他说:“其他许多事情都要搞好,但是主要是必须把经济建设搞好。”(《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49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第241页)

 “所以,我们从八十年代的第一年开始,就必须一天也不耽误,专心致志地、聚精会神地搞四个现代化建设。搞四个现代化建设这个总任务,我们是定下来了,决不允许再分散精力。”(同上,第241页)

 “现在要横下心来,除了爆发大规模战争外,就要始终如一地、贯彻始终地搞这件事,一切围绕着这件事,不受任何干扰。”“我们全党全民要把这个雄心壮志牢固地树立起来,扭着不放,‘顽固’一点,毫不动摇。”(同上,第249页)
江泽民无德无能,罪大恶极,最昭彰的恶迹、最血腥的事件是群体灭绝法轮功,招致天怒人怨。他可以不顾一切法律的内容和程序,下达虐杀的内部命令,“与法轮功的矛盾是敌我矛盾”。 “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他和毛邓一脉相承,用矛盾论的诡辩、践踏中国的法律。因为,所谓“两类矛盾”,完全是由着他们红嘴白牙、主观胡说的;而法律却是白纸黑字挺立如山、客观存在的。
他触犯中国的法律,具有明确罪名界定的至少有以下二十五项:(一)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二)抢劫罪;(三)盗窃罪;(四)绑架罪;(五)敲诈勒索罪;(六)非法搜查罪;(七)诽谤罪;(八)侮辱罪;(九)诬告陷害罪;(十)非法拘禁罪;(十一)刑讯逼供罪;(十二)非法暴力取证罪;(十三)虐待被监管人罪;(十四)故意伤害罪;(十五)故意杀人罪;(十六)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十七)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十八)渎职罪;(十九)徇私枉法罪;(二十)侵占罪;(二十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二十二)遗弃罪;(二十三)虐待罪;(二十四)侵犯通信自由罪;(二十五)报复陷害罪。中国官方在没有战争的和平环境中,迫害死有名有姓的法轮功学员超过3千人,囚禁约15至20万,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包括活取器官,实在是骇人听闻、令人发指,为天下共愤。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等四名中共高官在内的五名迫害法轮功元凶。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对于法庭的裁定,被告有四至六周的时间回应。届时,被告若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有签订引渡条款的国家,西班牙可依法将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国内。2006年中国与西班牙签署引渡条约,这个条约的实施,将使江泽民等元凶最终受到正义审判。

2009年12月17日,阿根廷联邦法院拉马德里法官要求国际刑警组织,发出对前中共官员江泽民和罗干的逮捕令,罪名同样是「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可以要求引渡被告到阿根廷。
最近,台湾立法院通过禁止中共人权恶棍访台的決議。多位香港民主派领袖人物及立法会议员赞许议案通过意义重大,并呼吁全世界政府仿效,制止中共继续侵犯人权。
这些典型事例所展示的规律性意义是,“两类矛盾”说是用鲜血浸透了的吃人理论,它有嗜血性。以前和今后所有中共领导人,只要他搞“两类矛盾”说,二话别说,他就一定会进行血腥统治,从而不仅与本国人民、而且与普世的民主、自由、法治、人权为敌,成了人类的公敌。

2,胡锦涛动用国防军、构建血腥的“和谐”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中指出:

1957 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重要著作中,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理论,创立了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要求学会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包括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解决科学文化领域里的矛盾,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以解决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矛盾,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以解决全国城乡各阶层以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矛盾,等等。他还提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

胡锦涛这篇复旧的长篇大论,至少说,全是废话。难道毛泽东作为“正处”的、“我们的目标”的 、“既有、又有”的“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国人还没有领教够吗?你还想继往开来、继续把它加在中国人民的头上吗?这就是你说的“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正确思想,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吗?北朝鲜的样板,正是活脱脱的“那样一种政治局面”。无怪乎胡总书记号召,在政治上要向北朝鲜学习。我说,“至少说,全是废话。”不至少说呢?答曰:“全属反动透顶。”讲和谐,发出的却全是极不和谐的噪音,讲话中最刺耳的一个纲目则是:“(八)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 ”。

且看胡锦涛是怎样“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 ”的吧!据当年还在世的刘宾雁的观察:“自从中共新领导上台以来,海内外关心中国前途的人,莫不翘首以待,因而才有所谓胡温新政的说法。不过时间久了,不免就感到困惑,‘怎么还不见新政的踪影呢?’于是就只能胡猜了。恐怕是阻力太大,江泽民一派就在制肘吧?。。。。。。江泽民究竟有多大本事?何况很多事他要反对的话,必须师出有名。比如说赵紫阳的处境吧,人失去自由已经十五年了,到现在他的儿子去看父母每月还只准许一次,还必须经过批准,为改善一下赵紫阳的处境,是谁也没有理由反对,也不费多大力气的。另一件令人不解的事,是两位新人上台之后,有些人的写作自由非但没有扩大,反而更加缩小了。比如前中组部副部长李锐,本来是能够在国内出书的,据说现在连发表文章都不准许了。至于另一些老人,北京的胡绩伟、何家栋,上海的冯英子等等,也属于名字不能在报刊上出现的。”本文需要接着说下去的是,胡锦涛主政如逆水行舟,不进光退。直到今天,2010年年底,“绑”仍未见松,反而是越捆越紧;以致弄到这步田地: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维稳需要动用拥有核牙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

邓小平冒天下之大不韪,调动军队镇压“六四”天安门民主运动。这一事件之后,已使当年共产党向国民党提出的“军队国家化,国家民主化”老掉牙的课题,死灰复燃,急如燃眉,包括军队内部也在议论纷纷。这在中华民国已成现实,且已反映在《中华民国宪法》上: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全国陆海空军,须超出个人、地域及党派关系之外,效忠国家,爱护人民。

第一百三十九条 任何党派及个人不得以武装力量为政争之工具。”

两岸对比,泾清渭混:逆历史潮流而动的被中共窃国的大陆,中央军事委员会,却在日前公布了“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野战军参加处理中国社会重大突发事件作出明确规定。解放军参与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包括五种,军事冲突突发事件、协助地方维护社会稳定、处置重大恐怖破坏事件、参加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如果说,“六四”是一个特定事件的话,那么,新华社的报道则明确表明,这项由中央军委颁布的预案,是中国第一次对军队参加处置突发事件进行了规范,为军队参与有关行动提供了有效依据。

海外分析人士认为,该《应急预案》,尤其是第二点“协助地方维护社会稳定”和第五点“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为中共军队迅速直接参与对维权抗暴民众的镇压开了绿灯。是违反他自己颁布的宪法的。

中国宪法的第二十九条这样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美国社会学者刘晓竹认为,这个预案的推出非比寻常。
“因为中国已经建立了人数众多的武警部队,这些任务本来应该是武警出面的。军队主要是针对外敌入侵,国内的任何突发事件都是武警承担。现在国内的政情出现了一种不稳定的现象,就要借助军队的力量来维持政局的稳定。"(亚洲自由电台)

不仅如此,预案还规定,可以先斩后奏。据军队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在涉及到国家主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时刻,中间环节的减少,可使军队更加迅速地对突发事件作出反应。此外,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事发地的军队领导机关还可进行‘先期处置’,即边处理边报告。这样可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公共安全等造成的损失,也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需要。”(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

原来这“也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需要。”一语破的,夫复何言?

三, 何必行宪?亦有《正处》而已矣

世上本无事,洋人自扰之。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中华五千年,从来没有宪法,也没见什么损失嘛!汉唐强盛,有宪法吗?满清准备玩宪法,结果亡的更快。教训是深刻的嘛!可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所以,迷信宪法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是要亡党的。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人民群众还受国民党法治思想毒害的悲惨国情,为了争取时间,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在不得以而为之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化害为利,最大限度的缩小宪法的约束,坚持党的领导。当然啦,将来如果有一天,条件成熟了,有人提议废除宪法,永远不要制定宪法,我会第一个举手的,不举手的肯定是国民党。公安机关不是汇报说国民党很难抓吗?我看,到了一定时候,他们会自己跳出来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如果没有我们党的领导,谁会执行现在这部宪法呢?有人不是说,敌对势力最尊重宪法吗?敌对势力如果把党赶下台,头一件事肯定就是废除这部宪法,这你们能否认吗?如果党不领导宪法,党就得下台;党下了台,宪法也就完蛋了。同志们,你们说,党不领导宪法能行吗?如果哪个人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那我们也只好说:这个人比工农群众还无知,需要到广阔天地接受工农群众的再教育、再改造!

我们的党,好比诸葛亮,对于“宪法”这个阿斗,是怀有极其复杂的感情啊!不公开承认阿斗的领导地位是不好的,是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的;如果不把阿斗当摆设,也是不好的,是无法让党随意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的,也是迟早要被司马懿抓去砍头的。所以,我考虑再三,决定在全国所有学校取消宪法课,开设政治课,让全国人民明白,第一,阿斗还是有的,诸葛亮也受他的领导,不会胡作非为的,放心好啦;第二,诸葛亮是最厉害的,是会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不听他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的,严重到比地球爆炸还可怕!

毛泽东1961年,在秦皇岛召开的一次座谈会上的这个讲话,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宪法和《正处》的关系,是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你死我活的关系。中共的政治家没有不明白这一层道理的。毛泽东、刘少奇都用宪法当过道具,演过荒唐的闹剧;邓小平却是以坦克为教具,向全国人民上了一堂血腥的《宪法》课。

在一切问题中,首先要解决的是“革命的首要的问题” ,这也是《正处》的首要问题。“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这是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一篇第一句话。在第一句话中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即“首要问题”中的“首要问题”,是:“谁是我们的敌人?”首要中的次要才是:“谁是我们的朋友?”在毛共的心目中,第一位的东西是“敌人”,没有敌人要找敌人,没有对立面要树立对立面,没有靶子要设靶子,这叫做“有的放矢”。革命,没有敌人你革谁的命?无产阶级专政,没有敌人你专谁的政?谁不了解这一点,就等于是对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擀面杖吹火——一窍不通。你了解了这一点,就对《正处》了然于心。历史用层层剥笋的功夫,揭示给人们《正处》的反动本质和必然归宿:它是以5%的陪葬率,以全党、全民为假想敌,以“不断革命论”为口号、大步向坟墓进军的。

1997 年,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并且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实践和理论早已证明,共产党寿终正寝才是这个目标实现的充分和必要的条件。

只用想一想,毛泽东对已经建立的宪法还在处心积虑要废除它,难道他的徒子徒孙会真心建设法治国家吗?真的只能是一场欺骗。问题是你没看出他在欺骗你;他却看出了你在班门弄斧 、在欺骗他。你在给他们讲民主、法治、人权、宪政,说得天花乱坠。他们却扮演红脸、黑脸两种角色与你周旋。一个誓死反对西化,一个空喊普世价值。他们根据的是同一个最高指示:“迷信宪法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是要亡党的。”所以我劝你趁早不要再欺骗共产党了;你是单纯幼稚,他是行骗老手,他不会上你的当。他知道照你的处方吃药,治不了他的病却能要了他的命。对于中共,在软、硬两种实力之外,别的都是废话。

当他一面宣扬《正处》,一面高唱“法治”的时候,你只能对他说:“罢罢罢!我不信你这一套鬼话。”如果你劝他说:“你停止撒谎,才能取信于民。”这就等于你在宣布你自己是个废话专家!

文化大革命中,也是在毛泽东一生中,发动的最后一场运动是 “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邓小平把毛泽东的三项指示:阶级斗争、安定团结、把生产搞上去,当作指导工作的总纲领,简称:“三项指示为纲”。毛批邓就是批他的“三项指示为纲” (仅凭记忆):什么“三项指示为纲”?阶级斗争为纲,其余都是目。这样,就在全国掀起“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运动。这时我却发现,在一个很大的钢铁公司,他们在举行声势浩大的集会,对邓小平进行声讨。主席台上悬挂着一条巨大的横幅大标语,上写道:

“以三项指示为纲,展开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伟大运动!”

本来,批邓就是要批“三项指示为纲”,他们却“以三项指示为纲”批邓,这就闹出了一个政治大笑话。

现在,正是现在,他们声称“与时俱进”,提出“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依法治国”等等,却又要南辕北辙 ,以《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为战略指导方针,认为“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正确思想,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夫“正处”者,破和谐、反科学、废法治、灭民主、反人权、倡极权之斗争哲学也。而今胡锦涛刻舟求剑,要在新形势下翻来覆去大唱《正处》经;这岂不是文革中“以‘三项指示’为纲,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这出政治大笑话的翻版吗?其实,这也无所谓,反正中共篡政的这60多年就是一部荒唐、滑稽而又残暴的大闹剧,文革只不过是其中最露骨的一幕而已。而进的胡温新政,更只是插科打诨、小插曲一段而已!

毛泽东说自己一生干了两件大事的时候,尚未盖棺。现在可以盖棺论定、一言以蔽之了:“毛泽东的一生,是‘正确处理’两类矛盾的一生!”不过,千万不要忽略了 “正处”二字上的引号,这个引号提醒人们:历史的教训,必须记取——在“正处”(特别是57年讲话录音的原稿)营造的歌舞升平的“和谐”戏剧中,最后一幕则是“刺刀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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