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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想给薄熙来减罪,还怕没借口?

都说刘志军案的审判是薄熙来案的预演。这不,被指控涉及四个「特别」严重犯罪的刘志军刚刚获轻判免死,就有消息称薄熙来案即将开庭。原本被指摘「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的薄熙来,正式被检控的竟可能只是受贿600万元。如果消息属实,不能不令人慨嘆:「欲减之罪,何患无功。」

去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薄熙来党籍时,曾公布其六条罪状:在王立军事件和谷开来杀人案中滥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家人利用其影响收受巨额财物;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用人失察;其他犯罪线索。这其中有道德、党纪问题,有犯罪问题,但无论哪一条,但足以结束薄熙来的政治生命。

由于中共高层有「入常免罪、入局免死」的潜规则,即政治局常委可免于被追究刑责、政治局委员可免于死刑,身为太子党、前政治局委员,薄熙来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极微,但如果只被控受贿600万元,未免太过反高潮。

海外已有舆论为薄熙来案轻判造势,宣称这是中共高层政治勇气的展现,「如果借助轻判薄熙来,向民间示好,有效地引导民意,也许会转化为实现中华民族强国梦的正能量。」在左派看来,刘志军推动铁路建设有功,薄熙来推动唱红打黑更是功不可没。只是,轻判刘志军、薄熙来,是对习李反贪、改革新政的打击。刘薄庭上功成之日,就是习李新政破功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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