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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城下的长春:多名超市和餐饮业者遭警方处罚

中国长春街头一景

随着中共当局的新冠防疫措施日趋严厉,各地也出现了警方立案调查所谓违反防疫规定人员的现象。而在吉林长春,更有经营超市或售卖食物的市民遭到公安部门处罚。

吉林长春公安部门4月7日发布通告,宣布查处了一批“涉疫违法犯罪案件”。其中,有四起案件与民众经营超市、售卖蔬菜水果有关。

家住长春农安县的路女士表示,她的父母在此前因为前往市区探望她生病的舅舅遭遇了封城,已在她舅舅家居住了大半个月。她说:“食物可以买到,但是都特别贵。他们都有团购的群,可以在里面接龙。比如说,今天固定是多少份的东西,你要提早开始抢。如果今天只给一百份,接到一百个以后,后面的人就没有了。大家每天早上都要接龙一下来抢菜。”

根据长春市公安局公布的信息,4月5日,长春市公安局莲花山区分局对三名在“明知已感染新冠病毒的情况下仍然开门营业,造成疫情传播”的超市经营者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行了立案侦查。此外,当地经开区的一名超市经营者也因“明知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非必要场所营业的规定,仍多次向他人销售货物”,而遭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现居美国加州湾区、家乡为吉林长春的张思明表示,根据她的了解,目前当地对于蔬果市场的政策是:“菜场和水果摊一旦查出了阳性的病例之后,是禁止买卖交易的,还会对该摊位的蔬菜水果进行检测。”

此外,在4月4日,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发现有两人于3月20日“擅自离开各自居住的封控和管控小区,驾车在长春市内倒卖蔬菜水果”。这两人已遭到“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还有一名长春市净月区的居民,在4月4日因私自外出售卖水果,遭到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路女士表示,目前当地居民获取食物的方法有限,大多只能依靠网上抢菜,而且,“基本上就只有蔬菜,没什么肉。蔬菜价格也挺贵的,一百多块钱就几个土豆、几棵青菜什么的。”

根据长春市卫健委公布的数据,长春市在4月6日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66例。截止到4月6日24时,长春市已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2187例、无症状感染者13616例。

根据长春市公安机关发出的通报,一名宽城区的居民在4月4日因为“翻越管控小区栅栏离开该小区”,遭到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张思明表示,在最近一个星期,长春市当局还在街上对行人进行了拘捕:“我妈妈告诉我,现在大街上已经不让走人了,如果走的话就会被抓起来拘留五天到十天不等。主要是在桂林路那边,相对比较繁华的地方,现在都被封住了。”

近日,中共当局不仅在长春一地动用公安部门处罚违反防疫措施的人士,在上海、天津、安徽芜湖、福建福州、莆田、江苏徐州等地也都出现了有人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

来自芜湖的霍先生告诉记者,在他的家庭所在小区,当地政府一周仅配送了够吃两天的蔬菜,当地居民面临着买不到菜的问题:“现在下不了楼,买不了菜,不给出门。”

责任编辑: 方寻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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