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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小舟 : 史眼下的中共腐恶:以“一菜罚万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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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菜贩遭“重罚”,“罚金”惊天下

日前,百度热搜突爆“陕西榆林菜贩5斤芹菜被罚款6万6”一事。此事发生于2021年10月-11月,时隔长达10个月之久,近日才由李克强领导下的“国务院大督查”调查出来,并经中共央视等喉舌传播,迅速在大陆局域网内外掀动激沸舆情。

此事即便作为孤例,亦足够惊人,使得很多深悉中共贪腐、黑恶的民主人士、维权人士、异议人士也都瞠目结舌。然而,更令人惊诧的是,“据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五十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就有二十一起,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

此事幸获翻案,不外乎是因“罚款”极端过分,加上超凡的幸运指数——巧遇督查组,再加上李中堂尚有几分悯民之心。

平冤息屈,居然主要依靠青天大老爷偶然驾临的运气,何来法治之说?分明人治社会。

此外,这让人不由得发问:因小过而受“重罚”但没有被查处的类似事件有多少?因“罚款”金额不及此、事情貌似不大、投诉无果等因素所致而未得翻案、遭受盘剥者不得不忍气吞声逆来顺受的类似“小微”事件又有多少?

二、极权出腐恶,专制纵苛政

固然,客观而论,如此重罚并非没有依据,亦并非全无益民之处。由于中国大陆食品安全问题早就深受关注、广遭谴责,因此,中共当局迫于久积民怨而不得不实施于2015年并经数次修订、愈来愈严的《食品安全法》,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中国大陆食品安全领域的一些问题,有利于实现中共当局颁布此法的根本目的,即:维护其一党专制统治的稳定性。

然而,“五斤芹菜”事件主要体现的,是一个专制政权无以复加的腐败和黑恶。由于极权专制体制严重缺少权力制衡、监督机制,因此,“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句名言,在中国大陆便成为广为人知的启蒙之语、腐恶现实的经典总结。除了官吏专制权力过大之外,“唯上是从”、“投上所好”亦是酿成腐败、黑恶统治的重要因素。“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普遍唯上是从的专制官场,基层官衙和下级官吏的横征暴敛的目的是多方面的,除了满足自身的贪婪,还将榨取民脂民膏作为献媚上级、获得升迁的资本,如上述案例这般,以“重罚”之名行盘剥之实,只是官吏邀功请赏的万千手段之一,所谓“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因此,各种假借执法之名与民争利、剥夺民财充敛私库、中饱私囊的腐恶之举,在极权专制的中国大陆是不胜枚举、愈演愈烈,遍寻二十四史,可与之相匹者的比例还真不是太高。

三、二十四史后,又添后清;数腐恶之象,还看今朝

中国自秦以降,久处皇权轮回中,官民之对立远超官民之和谐,多数民众对皇权和官衙唯恐避之不及,某些朝代的民间童谣甚至将“官府”比作恐怖之物、用于吓人,如“牛牛食草莫相触,官家截尔头上角”。在“历史周期律”的漫长反复中,真正可称之为“民主共和”的时期充其量只有几十年,真正延存了“民主共和”的地方只有偏安一隅、渐远大陆、愈益“本土”的台澎金马。中共窃夺于中华民国的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虽以“社会主义”“马列主义”“共产主义”“人民当家做主”“民主集中制”等各类自相矛盾之名义进行装点、粉饰,实质不过是皇权专制的复辟、二十四朝的延续,“后清”“红朝”等称呼可谓名副其实,愈传愈广。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议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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