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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之死,不是壮烈牺牲,而是作法自毙!

商鞅也是作法自毙,死在自己所制定的严刑峻法里。他所制定的法,原则上是轻罪重罚,这样就会使人们不敢犯法,商鞅的法,可以说是严刑峻法,残酷无情。比如商鞅规定,但凡不务农而经商,或者务农干活不卖力的,老婆孩子就要收为官奴(《史记.商君列传》);在治安方面则是“步过六尺者罚,弃灰于道者被刑”(《史记》刘向《新序》),在路上扔点垃圾也有受到刑罚。所以说商鞅的这些法,主要还是针对老百姓的,那些王公贵族,也不会去务农,更不会跑路上扔垃圾。

商鞅变法,这个故事在中学课本里就读过,秦国通过商鞅变法而迅速崛起,从此开启了统一全国的道路。商鞅是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大约生于公元前390年,死于公元前338年。商鞅本是卫国的公子,是国君旁支侧出的子孙,原名叫公孙鞅,因为是卫国人,又叫卫鞅。后来因为秦孝公封商地十五邑给他,所以又称为商鞅。

商鞅怎么死的呢?死的很惨。秦孝公一死,就有人告他图谋不轨,然后就全国大搜捕,最后被处以极刑——五马分尸。这种刑也叫车裂,就是用绳子捆住受刑者的头和四肢,另一头捆在马身上。行刑的时候,同时向五个方向鞭策五匹马,分裂受刑者的身体。

商鞅为什么死?

一,表面的原因是得罪了人。得罪了谁?得罪了太子,也就是后来的秦惠王。商鞅在秦国变法,搞新政,一开始就有很多人反对。在新法实施的第一年内,太子就带头犯了法,这个时候如果不治太子的罪,那个“徙木立信”就白立了,新法就会失去威信,新政改革将会一败涂地。在这个时候,商鞅就要顶住各方面的压力,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就得治太子的罪。但太子将来是要做国君的,又不能真的治罪,所以就把太子的师傅公子虔给治罪了,把公子虔的鼻子割了下来,就相当于给太子治罪了。为什么给老师治罪呢?《三字经》讲:“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孩子犯错,父亲和老师都有过错,但太子的父亲秦孝公不能治罪呀,就只能治师傅的罪了,王子犯法,于民同罪,商鞅的这一做法,确实也体现了他所治之法的公正平等性。

公子虔既是太子的师父,又是秦国的贵族,被割了鼻子,没脸见人,八年都闭门不出,你说这心里得憋着多大的仇恨?秦孝公一死,太子继位(秦惠王),公子虔就马上一纸状书告到秦惠王那里,说商鞅要预谋造反,其实这就是欲加之罪。但秦惠王对商鞅也是怀恨在心的,所以一告一个准,马上就下令抓捕商鞅,往死里整。

二,另一方面,商鞅也是作法自毙,死在自己所制定的严刑峻法里。他所制定的法,原则上是轻罪重罚,这样就会使人们不敢犯法,商鞅的法,可以说是严刑峻法,残酷无情。比如商鞅规定,但凡不务农而经商,或者务农干活不卖力的,老婆孩子就要收为官奴(《史记.商君列传》);在治安方面则是“步过六尺者罚,弃灰于道者被刑”(《史记》刘向《新序》),在路上扔点垃圾也有受到刑罚。所以说商鞅的这些法,主要还是针对老百姓的,那些王公贵族,也不会去务农,更不会跑路上扔垃圾。

商鞅的严刑峻法,不是为老百姓服务的,而是为了建立统治者的绝对权威,虽然社会治安是好一点了,但那谈不上是什么法治,而是铁血统治和军事管制。商鞅的执法,简直就是惨绝人寰!据刘向的《新序》里记载,有一次在渭水之滨,商鞅一天之内就处决囚犯七百余人,以至于“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蓄怨积仇比于丘山”,想想这种场景,简直是视人命如草芥,没有一点人道主义了。

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被公子虔诬告后,他自己心里也明白,就是有理也说不清楚了,所以就只好跑路了。当他跑到秦国边境时,想住旅店,但住不了。旅店老板跟他说:“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意思就是说,商鞅制定的法律规定,凡是客人住店,必须出示身份证、路条、护照等等,没有这些,就不能收留。如果老板违法收留了客人,正好客人犯了罪或者是嫌疑犯,那么将来这个客人判什么罪、受什么罚,这个旅店老板也要同样治罪受罚,这叫“连坐”。

旅店老板并不知道来人就是商鞅,但商鞅不敢出示证件,因为全国都在通缉他,出示证件就等于自投罗网。所以他只能长叹一声说:“为法自弊,一至此哉”!这个法的弊端,竟然落到了如此地步!“作法自毙”这个成语,也是由此而来。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住旅馆登记身份信息理所应当,但施行“连坐”就实在太过分了。商鞅最后身败名裂,落得个五马分尸的下场,还是因为太过残忍,刻薄寡恩,蔑视仁义道德,才惹得天怒人怨,实在是作茧自缚罪有应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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