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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谈:要是连商鞅都是先贤,那秦桧是不是先贤?

商鞅把秦法设计得极其细密,让你日常生活中很容易触犯,触犯了就罚款,而且罚得很重,随便罚几次秦民就破产了,破产了就去做国家的债务奴隶,重体力活虐死,秦始皇陵里很多被重体力活虐死的债务奴隶都带有爵位。你好不容易立功了得了爵位,甚至立更多的功在爵位之外还赏了钱,很快就被罚款罚破产去做奴隶,做重体力活被虐死,爵位只能稍微推迟你变成奴隶的时间而已。而在商鞅变法之前,秦民虽然经济上比较穷、文化上比较low,但还远没有坏到商君之法下变成会说话的牲口这么惨。

电视剧《大秦帝国之裂变》中的商鞅角色

昨天马基雅维利与商鞅对比一文,有朋友说这是不尊重先贤。我觉得这种想法是一个基础的语言文字的问题,一定要搞清楚。

“先贤”包括“先”和“贤”两个字,先就是先人、祖先、古人,贤就是贤人、志士,必须是古代的贤人才能叫先贤,而不是说所有的中国古人都是“先贤”,要是商鞅都能说成先贤,那秦桧是不是先贤?

为什么说商鞅危害不在秦桧之下?

中国文明是世界主要文明之一,当然是伟大的,但是伟大在哪里要搞清楚。在我看来,中国文明伟大在儒教的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道教的体察自然和尘外玄思,佛教的慈悲为怀和体大思精,伟大一些名臣们为民请命、一些名将抗拒外侮,唯独不伟大在秦式皇帝。

我个人认为,古人能否被评价成“先贤”,就两个标准,一个是有没有改善民生民权,二个是有没有促进文化发展,前者对应社会基本需求,后者对应文明高阶需求,两个标准中达到一个即可,但不能达到一个却损害另一个。

下面简单说说。

第一个标准,很明显的例子就是西汉的儒生官员。

我们知道西汉继承的是秦法,秦制是“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老百姓动辄得咎,先罚款,破产了就罚成奴隶,干重体力活虐死。

汉武帝之后,逐渐任用儒生出任地方官,原先文法吏当地方官时,对秦法是不折不扣百分百实行,甚至超额实行,儒生接手之后,有意抵制、怠慢,虽然没能从根本上革除秦法,但儒生治理的州郡政府规模缩小,秦法危害降低,民间自由度上升,民生、文化都有明显改善。

这些儒生官员当然就是先贤,史书中凡是评价“为政镇之以静”的官员,基本上都是好官员,大概率是先贤。

第二个标准,古代大部分文人学士都符合。

孔子孟子这样的圣人不必说了。像李白杜甫虽然没有改善民生,但其诗作极大地提升了中国文明的品质,当然也是先贤。

相比之下,杜甫的诗作激励了后人为民请命,在诗作提升文明品质之外间接地有利于改善民生,苏轼既是大诗人又是好官,诗作之外直接改善民生,作为伟大的文学家,李杜苏是在一个水平线上,但作为先贤,杜甫、苏轼段位比李白要高。

再来谈谈两个标准的互斥。

符合第一个标准而损害第二个标准的,比如宋以后的某些理学家。这些人在改善民生民权方面有贡献,但是鄙视乃至打压文学艺术的发展,这样的人我个人视为有可贵之处,是好官,但不太认同为先贤。

符合第二个标准而损害第一个标准的,那就是那些有才艺的暴君了,南唐后主李煜、宋徽宗赵佶是其魁首。

很多人同情李煜、赵佶,认为他们只是不会做君王,误生在帝王家,其实这两个人并不是不会做君王,集权、虐民那一套他们全会,李煜为修奢侈的佛寺残忍刻剥江南人民,宋徽宗讲排场搞丰亨豫大搞得民间困苦不堪,还刻元祐党人碑迫害正直士大夫,这两个家伙都是实打实的暴君,只是武力不行被人灭了而已,完全不值得同情。当然,李后主的词作大大地拓宽了词的境域,极大地促进了词在宋代的发展;宋徽宗的瘦金体和画作是中国艺术史上的奇葩,在从事文学、艺术创作时将他们视为典范,这都没有问题,可以说他们是大文学奖、大书法家,但不能称为先贤。

最后来说说武将。

武将是否先贤,要看这个人的事业是为了保卫民生还是危害民生,还有就是有没有屠城、杀降等劣迹,作为古代将领来说这些事情可能难以完全避免,但是否乐于这么做则是重要的评判标准。

像卫青、霍去病这种,把基本上承袭秦制、比较恶劣的西汉制度强加到匈奴头上,让西汉更稳固,老百姓持续受苦,还让更多人过得更差,你可以说卫青的步骑车协同战术、霍去病的骑兵奔袭很了不起,不愧一代名将,但这两个人不能视为先贤。

反过来,面对秦制暴君苻坚的入侵,谢玄挺身而出,率北府军奋起抗敌,以少胜多,让苻坚的秦制帝国土崩瓦解,保卫了比前秦文明得多的东晋,保卫了比汉朝健康得多的、正在自我改进的中华正朔,当然就是先贤。不然,东晋被前秦征服,江南就会像隋灭陈之后被强制劣化一样,被前秦劣化,就没有璀璨辉煌的南朝文化了。

同理,反抗比宋朝政治更残暴的女真人入侵的岳飞岳王爷,自然也是先贤。岳家军没有想象中“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那么简单,岳飞的军府统治下税收也很高,但仍然比金人的统治要强,所以没问题。

蒙古人虽然后来统治不差,但在侵宋前期尤其在四川屠杀很惨,那么挺身抗蒙保护百姓生命,且无其他明显劣迹的孟珙、杜杲、文天祥、李庭芝自然也应视为先贤。

最后说说商鞅。

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根本不是让平民翻身的机会之地。商鞅变法的实质,是通过将贵族纳入官僚体制,给予大量特权来取消贵族的独立性,大贵族起家就从十五级爵大庶长,小贵族起家就是五级爵大夫。

平民则要从零做起,艰难地在战场上冒着生命危险获得军功,最多也只能得到第四级爵不更,再有功就只赏钱不升爵,除非家里有钱能够做吏,带队厮杀有功能够再升两级,但最多也就升到第六级五大夫,再立功也只赏钱不升爵了。

也就是说,商鞅变法之后,平民把脑袋提在裤腰带上奋斗一辈子,最大的可能性也不过是比小贵族一出仕就获取的爵位高一点点而已。有人说平民有可能达到小贵族的水平,那也是阶层流动啊。但是你们不知道商鞅在阶层歧视性的军功爵制度之外,还设计了一套罚款制度。

商鞅把秦法设计得极其细密,让你日常生活中很容易触犯,触犯了就罚款,而且罚得很重,随便罚几次秦民就破产了,破产了就去做国家的债务奴隶,重体力活虐死,秦始皇陵里很多被重体力活虐死的债务奴隶都带有爵位。

你好不容易立功了得了爵位,甚至立更多的功在爵位之外还赏了钱,很快就被罚款罚破产去做奴隶,做重体力活被虐死,爵位只能稍微推迟你变成奴隶的时间而已。而在商鞅变法之前,秦民虽然经济上比较穷、文化上比较low,但还远没有坏到商君之法下变成会说话的牲口这么惨。

所以商鞅变法是实质是轻砍贵族,重砍平民,只有秦王一人获利。这样危害全社会利益的渣滓,怎么能奉为先贤呢?你要能把商鞅都说成先贤,那秦桧也是先贤了。

古人讲究重视“名器”,因为历史人物的身后之名,是对现实政治的一种监督,要是乱来,这种监督就没有了,所以不能乱来。

昨天还有一位老用户留言说“儒家软骨头,谁家当政只要自己利益不损,它管过别的吗”,以此来质疑我们批判商鞅不公允。咱们姑且不说历史上反抗暴君暴政和异族侵略的儒生车载斗量,就算我承认汉以后的儒生没有先秦儒生那样让人提气,那样英风义烈,就算被法家污染后的儒生里软骨头有点多,那完全作为君主奴仆的太监式的法家又是什么?无骨鸡柳吗?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文史宴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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