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被裁定滥用在印度智能手机市场的主宰地位,已遭印度反垄断监管机构开罚逾1.6亿美元(约新台币51亿元)。
根据研调机构Counterpoint,在印度的智能手机中,有95%搭载的是Google的Android系统。
印度竞争委员会(CCI)表示,Android系统的配置方式,非法排挤旗下YouTube、网络浏览器Chrome和其他Google热门应用程式的竞争对手。
搭载Android系统的智能手机早就内建一系列Google应用程式,包括Google自家的搜寻引擎。CCI昨晚发布声明表示,“这使得Google的搜寻服务相对于其竞争者,占据显着的竞争优势”。
声明称,“市场应该凭藉各自的优点来竞争,而Google有责任不侵犯这种竞争模式”。
印度竞争委员会裁定对Google开罚134亿卢布(约1.62亿美元)罚款,并下令Google准许Android系统使用者移除内建的Google应用程式。
CCI也告知Google不可与智能手机厂商订定任何协议,因为这么做会鼓励厂商仅销售搭载Android系统的手机,或独家使用Google的软体。
Google在欧盟也面临类似垄断指控,被判对智能手机厂商施加“非法限制”,让Google的搜寻引擎从中获益。
欧盟层级第二高法院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上月对Google上诉案做出判决,将罚金减至41亿2500万欧元(约新台币1279亿元),仅略减5%。
印度是全世界第二大智能手机使用国,仅次于中国。根据Counterpoint,印度智能手机市场在2021年成长27%,每年销售量超过1.69亿支,当中超过6成手机为中国的小米和OPPO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