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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微痕》:狱中之狱对比 看看谁更法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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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监里没有电自然也没有灯,幸好铁窗外面钉着的木板不那么严丝合缝,木板之间的缝隙能够透进来一点光亮。遇上晴天,早上9点左右,就可以借着这点光亮看书、写字了,下午4、5点钟已难于分辨字迹,每天大约有七八个小时的白天,十六七个小时的黑夜。

白天,我用铐在背后的手把被子叠成一个方桌形状,把书摊开放在这个软“桌子”上,一篇一篇地找到需要阅读的页面,用两本书压住,然后侧着身子逐字阅读。读完了这一页,又要把身子转过来,用戴着背铐的手翻到下一页,继续阅读。就这样在小监里把《毛泽东选集》通读了几遍。

通读了几遍《毛泽东选集》,我依然关在小监里,除了每天送饭的炊事员和十天左右来一次倒马桶的犯人以外,见不到其他人。

无人过问也无人提审,一天一天地过着夜长昼短的日子,没有人说一句话。在黑暗里静静地坐着的时候,耳畔似乎回响着“关死你”“关死你”“关死你”那恶狠狠的吼声。

虽然我想活,艰难地支撑着日益羸弱的躯体,死神却随时可能降临。恶劣的生存环境让我不得不考虑万一死了怎么办,我需要写一份自述,简略地记录我的历史,便于死后让父母、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了解我是无辜的,我是无罪的。

有了纸和笔,对于正常人来说就可以写文章了,两只手被特制的铁铐铐在背后的人能够写字吗?我艰难地摸索,先把一本《毛泽东选集》放在棉被叠成的“桌子”上,再放一张纸,然后脱掉披着的棉衣,把紧紧铐在一起的两只手移到腰部右侧,歪着脖子扭着身子让目光看得见铺着的纸和握着的笔,这种写字的姿势很难受,脖子酸,手腕痛,但是为了写自述只好忍受,我庆幸终于戴着背铐也可以写字了。

自述篇幅不宜过长,但是篇幅过短又说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怎么压缩也需要三、五万字。一张16开的拟稿纸通常容纳500字,写40000字就需要80页,既难以藏匿又不便邮寄,劳改队随时都可能检查,如果刚写出来就被查获,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了,我必须缩小字迹,压缩篇幅。经过试验,可以在一张16开的横格纸上写5000到6000字,字迹小到不用放大镜仍可看得清楚。

从1969年3月开始在小监里戴着背铐写自述。先打腹稿,总的体例是给党中央的一封信,除了前言和结语以外内容包括十二个部分;

一、概况;

二、罪状能否成立?

三、为什么要将我判罪?

四、有关五七年的一些问题;

五、被打成反革命的经过;

六、审讯过程;

七、对起诉书及判决书的回答;

八、投入劳改以后的简况和被关入小监的原因;

九、关入小监后的想法和做法;

十、几点请求;

十一、我的愿望;

十二、我对毛的态度。

全文约四万余字,压缩在八页16开的横格纸上,平均每页五千余字,在小监那个恶劣的环境里每天只能写一页,八天写完一份,为了不至于被查获,一共写了三份,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写完以后,我如释重负,一份藏在睡铺下面的稻草里,一份藏在脚上穿着的鞋帮里,一份藏在棉衣里,等待着传递出去的时机。

尽管1957年以后对中国共产党的所作所为有一些怀疑,文革中对司法机关的黑暗有一些了解,仍然没有对毛泽东失去信仰,甚至在被捕入狱、被打成反革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后依然对共产党和毛泽东存有幻想。青少年时期接受的共产主义可谓根深蒂固,所以在小监里写的这份材料仍然是忠实于共产主义理想、拥护毛泽东的笔调。

活着出来了

1969年5月下旬某日中午,送饭的炊事员打开了小监的房门,仲夏的阳光照射到室内,眼前为之一亮。我戴着背铐领取那个玉米面馍馍和菜汤,按照常规,炊事员发完了饭菜立即关门上锁,这天却不见动静。我好奇地抬眼一看,门外站着一个不认识的人,高大魁梧,仪表堂堂,四方脸型,肌肤略显松弛,透露着养尊处优的神态,大约五十多岁,他正在不动声色地上上下下打量我。

他看了我一两分钟,开口问道:“你犯的什么罪?”

我回答说:“我不知道犯了什么罪。”

他又问:“那你怎么进了监狱?”

我半闭着眼睛说:“不是我想进来的,是被抓进来的,据说是反革命。”

“你被捕以前是干什么的?”看来他想刨根问底。

我说:“兵工厂的技术人员。”

他又看了我几眼,没说什么,随着退后一步,这时候炊事员从旁边过来关门上锁,我则把盛着玉米面馍馍和菜汤的瓦钵放在地铺的边上,弯着腰低着头像猪狗一样啃起了中国特色劳改犯的午间套餐。

第二天下午两点钟左右,昨天来过的这位监狱干部带着理发员来到小监,开了门以后,让我站出来,跟着理发员给我剪掉已经蓄了好几个月的长发,理发员走了,他引着我来到一棵大树的阴影底下,他坐在藤椅上,给我安置了一个小凳,我不知道要干什么,只好任其摆布,坐在小凳上等待下回分解。

他先发话:“你叫牛立华?”

看来昨天他见过我以后查阅了我的档案,或许还向其他狱警探询过有关我的情况,今天是有备而来。我“嗯”了一声,给以肯定的回答。

他接着说:“你谈谈怎么被判刑的。”

我于是把那一段让我念念不忘因而烂熟于胸的话在他面前背诵了一遍:“我于1966年7月12日由成都市公安局逮捕,同年9月被成都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徒刑十五年。如此长刑,必有重罪。但我既没有参加任何反革命组织,也没有杀人、放火、放毒、破坏、盗窃国家机密等反革命行为,没有任何反动笔记、文件,没有书写和张贴反动标语、传单,没有呼喊反动口号,没有收听敌台广播或里通外国,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没有任何违法活动或抗拒表现,更重要的是我一直都是拥护毛主席的,从来没反对过伟大的毛泽东思想。尽管原单位的某些人采用种种手段制造材料,又通过审理人员千方百计地拼凑罪名,必欲将我置之于死地,他们煞费苦心也没有举出任何具体的犯罪事实,为了达到判刑的目的,于是便加给我这样一条唯一的罪状,即‘借开会暴露思想和借口向管教干部暴露思想公开讲反革命言论’,匆匆判处,投入劳改。”

我说了大约两分钟,一边说一边看着他的表情。他低垂着眼帘,目光侧视却全神贯注地听着。待我说完他紧接着问了一句:“你暴露的什么思想?”

我回答说:“这要从1957年说起。”

他在藤椅上动了动身子,看了我一眼,抬起右手示意我继续说。

我说:“好的。我从小接受的是共产主义教育,带着红领巾长大的,曾经天真地发誓做共产主义接班人,以后又参加了共青团,热爱党,热爱祖国。1957年曾经交过入党申请书,准备着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毕业分配到重庆长江电工厂,扪心自问,工作是认真的,有成名成家思想,努力钻研技术。有初生牛犊不畏虎的精神,对苏联提供的工艺参数作了有益的改动,在试制新产品的工作中小有成就,进厂一年半提升了四次工资,被推举为重庆市社会主义建设青年积极分子,厂共青团团委委员,共产党待我不薄,我当时初恋的女朋友是共产党员,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本人从来没有想过反对共产党,做梦都不会有。但是1957年,一夜之间被划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个别人断章取义、无中生有、歪曲捏造,不做调查、不容分辩、不经核实地给我扣上了右派帽子,送劳动教养。”

“在这种情况下,我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先后为四川磨床厂和四川消防机械厂建立了两个理化实验室和热处理工段,做了大量技术工作,还利用业余时间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多篇技术性论文和译述。1961年摘掉右派分子帽子,解除劳动教养,但是被强制性地留在劳改单位就业。从精神到肉体,从形式到内容仍然被列为专政对象。”

“1964年举国展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就是‘四清运动’。从1957年7月算起,我已经被关押了七年,摘掉帽子、解除劳教也有三年了,仍然留在劳改单位,叫做‘就业人员’,连‘职工’两个字都不能用,看不到有任何出路。那时候我还不到三十岁,毛主席和共产党多次讲过‘给出路’,据说右派分子虽然被划作敌我矛盾但是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周总理在195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明确提出对大多数右派分子‘社会主义的大门是敞开着的’,这些话言犹在耳。现实的遭遇却是从带上右派帽子那一天起就被列为专政对象,摘了帽子仍然是专政对象,究竟何年何月才能够回到人民行列里来呢?”

“痛苦之余,我在‘四清’运动中写了一份材料,开宗明义第一段话是:‘我不翻案,不因个人问题否定伟大的政治运动,明确表示1957年的后果是我自己造成的,不把责任推之于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但是我请求党和政府查明1957年的实际情况,了解我从来没有反对过党的领导这一千真万确的事实。希望在摘掉帽子多年以后得到党的理解和任用,或者说谅解和宽恕,允许我真正地回到人民行列。”

“我自己认为这是信任党和政府、顾全大局、谨小慎微的真实倾诉,对共产党没有任何危害。材料交上去以后,劳教单位未置可否,既没有肯定的答复也没有批评教育更没有批判斗争。隔了一年多,文化大革命来了,这份材料却成了所谓叫嚣翻案的罪状,在找不到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他听了以后沉思了一两分钟,缓慢地说:“我有一个朋友,这个人很老实。”又重复了一遍:“很老实。”

他接着说:“1957年,我和他都是矿党委委员,因为对一个党员的处理和党委书记的意见不一致,他被划为右派,想不通,不认罪,扬言上告,说了一些过头的话,后来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所以说……”

我没等他说完欲言又止的下文,便紧跟着说:“我明白,我不是有罪不认。是找不到犯了什么罪,不但我找不到,欲加之罪的那些人,也就是说四川消防机械厂、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西城区检察院、西城区法院、成都市中级法院等等单位兴师动众、煞费苦心也没有找到,所以判决书上只概括了一条罪状,即‘借开会暴露思想和借口向管教干部暴露思想公开讲反革命言论’。思想也算犯罪?言论也能定罪?这恐怕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吧。”

略停顿了一下,我继续说:“被判了罪而没有认罪是很痛苦的事,我愿意认罪,就是找不到犯罪事实,不知道该怎么认。只要能够举出具体事实,是罪我就认,是错我就改,绝不含糊。”

他听了未置可否,随后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关禁闭室的?”

我说:“去年夏天,准确地说是1968年8月11日下午5点左右。”

“为什么呢?”他继续问。

我说;“我投入劳改以后,没有违反过任何监规纪律,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也没有想过逃跑。吃的是劳改队的伙食,住的是戒备森严的监狱。劳动上我是积极的,进监狱一年多学会了大部分农活,春播秋收、栽秧挞谷、驾牛耕地、割草积肥,我没有落于人后。关禁闭室的唯一理由就是‘不认罪’。认罪需要一个过程,判处十五年徒刑意味着需要十五年才能够改造好,一进监狱就立地成佛,不现实吧?十三队去年来了一个犯人尹显慧,投入劳改没几天就在大会上表示如何认罪,怎么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结果找机会逃跑了,至今还没有抓回来。‘不认罪’不是关禁闭的理由,究竟为什么日夜戴着手铐关禁闭,要十三队的管教干部和指导员周金仁才知道,我搞不清楚。”

他很沉得住气,一直不打断我,等我讲完了,他慢条斯理地讲了许多大道理,让我好好改造,平时要服从监管干部的管教,努力劳动等等。

随后又把我押送回了小监,继续带着背铐关禁闭。

事后我才知道,和我谈话的这个人叫宋晓光,以前是某劳改煤矿的党委书记,文革中被批斗,据说犯了什么错误,被下放到苗溪茶场当一般干部使用,以观后效。人虽然被打倒了,原来的等级高,威信还在,他说的话在十三队还有别人不可取代的作用。

过了大约三四天,下午出工的时候,狱卒徐绍华打开了小监的门。我是三工区的犯人,他是三工区的主管干部,关我禁闭那天他在场,但是自从我关进来以后,九个多月没有见过他的面,这一天他开了门没说多余的话,只说了一句“出去劳动”。于是打开了背铐,带着我上了付家坪工地。

山上的犯人正在栽红苕,看见我来了,不由得露出惊讶的目光,可是没有一个人说话。徐绍华到工棚歇凉去了,犯人值星员许诚给我安排背红苕藤的活路,我拿起背篼往苗圃走去,一边走着一边自言自语地说:“好久没到这方来……”(《好久没到这方来》是一首非常流行的四川民歌)相熟的难友看我出了小监还是那么乐观,纷纷点头示意但还是不敢说话,个别胆子大的只说一句“长白了”,“长胖了”。我心里想,那是长期不见太阳的煞白,黑牢禁闭的浮肿。然而还是感谢难友们的一番好意。

我总算活着出了小监!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往事微痕》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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