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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观察(HRW)报告:《中国:公安“大数据”系统侵犯隐私、打压异见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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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云系统的另一目的是监控公安机关特别关注的人群,例如政府认为最能威胁政权稳定的人士。按照公安部定义,所谓"七类'重点人员'"包括:重点上访人员、涉恐(恐怖活动)人员、涉稳(不利稳定)人员、涉毒人员、在逃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等。

实际上,地方公安机关几乎可以将任何人指定为威胁份子而予加强监控,尤其是被认为破坏稳定的人士。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要通知被指定监控的当事人,后者也无从提出异议。天津市的一份招标文件说,该市警务云有能力监控"特定民族人员"、"极端思想人员"、"顽固上访人员"和"南疆维族人员"。新疆自治区有1,100万维吾尔穆斯林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该区南半部,其权利普受严厉压制。天津警务云称其可在地图上标定上述各类人员,并追踪其动态。江苏省盐城市警务云的功能包括在地图上"快速回溯""重点人员车辆、涉毒人员车辆、...[登记在]新疆车辆"的行进轨迹。

这类系统的还有一个特性,就是所谓的"预测式警务"。透过分析过去罪案数据、行为和动态,该系统有办法预测未来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可能想要利用这种系统,举例而言,预判其欲防范行为最可能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济南警务云招标文件要求,系统须能"分析访问济南的重点人员及其案件...对其进行监视,并综合其民族、犯罪记录及其他特征[向公安机关]警告[他们的动态]。"经过分析后,该系统将产生日报表或周报表,推送到公安人员的手持装置上。

据《山东法制报》报导,山东省警务云每天早晨8点都会向公安人员传送治安预测情报:

"...'早八点'...汇总昨日辖区警情、案件、民族、籍贯、旅客、网吧、民航等信息,从云数据中分析异常数据和发展趋势...每天早上八点,陆续推送至民警手机...。"

该系统是用来抓捕"重点人员"。该报导引述一名民警说法:

"每天八点...系统会根据我们的辖区位置、订阅选项有针对性地将消息推送给我们,特别是能对进入辖区的涉恐、涉稳人员进行精准预警...。"

该报导并引用实例,对预测式警务做了生动描述:

"2015年9月17日12时53分,吸毒人员买某入住东营区XO主题酒店,黄河路派出所民警根据'早八点'短信提示进行了重点核查。经查,该重点人妹妹阿某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国家机关处罚,根据相关机制,随即对买某进行了重点管控。"

该系统显然因为买某被列为吸毒人员而向公安机关示警。该报导并说'早八点'系统能够"及时获取少数民族、前科人员频繁聚集、长驻线索"等有助引导警力巡逻的信息。

预测式警务计划并能追踪涉恐人员。人权观察曾批评中国有关当局利用侦办恐怖活动为由对和平异见人士进行镇压,特别是维族人士。

在 中共公安部门持续建置这类系统的同时,其有效性和功能性却饱受质疑。据学者指出,公安部门在汇整信息时遭到其他政府部门消极抵制;基层民警常无法收集到有用或完整的信息;不同项目收集数据标准不一,难以整合共享;以及有能力在工作中应用大数据分析的警员为数不多。

协助审阅本新闻稿的大数据专家也指出,中国公安机关目前掌握的观察值可能尚不足以对大量人员进行实时追踪。中国公安机关已可取得所有旅馆、航班和铁路记录。证据显示,中国正在开发利用监控视频进行脸部辨识和车牌号码辨识的技术,以便加强追踪人员的能力。公安机关也已经可以取得电信、手机和网络服务商存储的定位数据,至于能否获取实时数据串流则尚无法确知。另一挑战则是,进行这种追踪恐怕必须消耗大量的数据存储、计算与分析资源。

大数据警务在中国法律和国际法上的问题

近年来,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多项指示和法规,以便进行数据收集、整合与分享,加强维护"社会稳定"(透过镇压犯罪与政治异见维护和谐表象的委婉说法)。2014年,公安部颁布《关于做好公安'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在2016到2020年之间构建智慧人员数据收集系统,做到"加强对关键人员异常行为发出早期预警的能力。"2015年,公安部一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在公安工作中大力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同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发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包括利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促进"社会稳定"。各省亦发出同样指令;山东省公安厅曾在2014年发出多项命令,加速数据整合与警务云构建。

中国现行法律也未达到《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隐私权国际标准,该公约已由中国签署但尚未批准。按照国际法,为执行警务而收集、存储和使用个人数据,唯当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公共利益遭受真实威胁时才能采取,且须兼具必要性和相当性,做为达成前述目的之最低侵犯性措施。

中国没有成套的隐私或数据保护法,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免遭滥用,尤其是政府滥用。公安机关实施监控不需取得任何形式的法院命令,也不必证明被收集数据的人员涉及或参与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进行监控活动不必向任何其他政府部门报备,也不必公开有关信息。实际上,个人隐私在政府监控面前没有任何保障。公民难以得知政府收集他们哪些信息,又如何使用、分享和存储他们的数据。公民完全无法知道自己是否被归类为"重点人员",倘若被归类为"重点人员"或相关人员也无法对自己所受待遇提出质疑。若企图调查政府监控,可能被安上"窃取国家秘密"等罪名。

政府方面,却有许多法律授权政府机关和私营企业收集使用公民信息,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也发出无数指示、规则和条例,收集使用各式各样的信息。国家安全相关法规,例如《国家安全法》,赋予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安全部门广泛权力"收集有关国家安全情报"。《网络安全法》虽然要求网络服务商保护用户数据,且收集数据前须得用户同意,但也强迫网络业者将用户数据存储在中国境内,并须应安全部门办案需要提供无限制的"技术支持"。

政府对大数据和预测式警务的运用,已使中国原本普遍的隐私权侵犯问题雪上加霜。警务算法和大数据分析必须以大型数据库为基础。随着愈来愈多公安部门构建云端警务系统,通过日益增加的监控活动,加上与私部门合作,政府收集的个人数据也不断累积。按照计划,警务云系统将建成巨大的全国性与区域性数据库,储存大量人口的敏感信息,并可无限期保存,提供未来不可预知的用途。这种完全不合比例原则的做法,势将侵犯数亿人民的隐私──其中绝大多数根本不会涉及犯罪。

同时面临危险的是无罪推定权和结社权。按政府说法,相关系统是用来追踪、监测及必要时逮捕、起诉"重点人员"以及与之同行、会面或联系的人员。因此,这种预测式警务系统将使所有和"被关注人员"有关系的人都受到怀疑和监控。

基于社交媒体监控和网上活动汇整的大数据分析,也可能对言论自由造成更严重的寒蝉效应。如果用户必须留意自己发出的每一则微博或短信会不会被用来判定他们是否威胁国家安全,网上自我审查必将变本加厉。

这种系统也可能对少数民族等人群产生歧视作用。这种作用部分来自原本设计:中国政府的反恐行动包含对维吾尔少数民族的严厉镇压。各地招标文件显示,警务云系统有一部分就是针对维族和"特定民族人员"进行监控。

除了以上各项人权问题,预测式警务工具能否正确引导警员关注犯罪高发地区也仍有疑问。以美国为例,各级警察单位已开始应用预测式警务系统,对犯罪"热点"或最可能参与犯罪的人员进行定位。但这些系统都是依据过往警方报告的数据进行调校,未必能反映实际风险模式。因此,预测结果往往和警方执法行为惯常指向的目标大同小异,而非实际上最可能产生犯罪行为的地点或人员。

预防犯罪是正当的国家利益,但预测工具通常只是反映既往模式,可能导致警方不断复制同样错误或偏差,例如总是以社经地位偏低人群为目标。这令人不禁怀疑,预测工具的使用究竟能带来多少改变,其对个人权利的侵犯是否具有必要性或相当性。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Matters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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