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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上诉庭裁定《非公民投票法》违宪

2月21日,纽约州中级法院——纽约州高等法院上诉法庭裁定,纽约市允许拥有绿卡、签证和工作许可的移民在市政选举中投票的《非公民投票法》,违反了纽约州宪法和州法律,因此裁定《非公民投票法》无效。

法官裁定该法案违反州宪法原告第二次胜诉纽约市法律部门评估后续上诉可能

位于王后区法拉盛41路的投票站点。(林丹/大纪元

2月21日,纽约州中级法院——纽约州高等法院上诉法庭裁定,纽约市允许拥有绿卡、签证和工作许可的移民在市政选举中投票的《非公民投票法》,违反了纽约州宪法和州法律,因此裁定《非公民投票法》无效。

该裁决是反对该法案的两党民选官员和选民的第二次胜利,市府如果还是不服裁决,可能上诉到纽约州的终审法院——纽约州上诉法院。

纽约州高等法院上诉法庭(New York SupremeCourt,Appellate Division)第二分部助理法官伍腾(Paul Wooten)在裁决中表示,这项由市议会在2022年颁布的法律,如果继续有效执行,将产生广泛影响,“我们确定,这部地方法律的制定违反了纽约州宪法和市政自治法(Municipal Home Rule Law),因此必须宣布其无效。”

州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的法官以3比1裁定,州宪法中明确指出“每个公民都有权投票⋯⋯”,因此《非公民投票法》违反了州宪法对投票权仅限于美国公民的明确要求,而且纽约州“市政自治法”一项法规,要求修改选举法必须透过选民公投,而不是地方立法机关通过。

2021年12月,纽约市议会通过《纽约市非公民投票法》,2022年1月再由新任市长亚当斯签署。该法案允许所有持有绿卡、签证或被授权在美国工作的纽约人,只要在纽约市连续居住至少30天,并且符合《美国公民权利法案》的选票登记资格,就能在2022年12月9日起,以“市政选民”(municipal voter)的身份登记投票,但不能在州级或联邦选举中投票。

法官伍腾没有推翻下级法院——史坦顿岛州高等法院法官罗尔齐奥(Ralph Porzio)在2022年6月的裁决。

纽约市法律部门2月21日向《纽约邮报》表示,市府正在审查法院的裁决,评估下一步是否继续上诉。

该案原告包括民主党与共和党的民选官员,包括纽约市议员霍顿(Robert Holden)、国会众议员玛丽奥(Nicole Malliotakis)、史坦顿岛区长福塞拉(Vito Fossella)等。

纽约选民、原告之一黄友兴接受本报采访表示,纽约州宪法对Voter(选民)、Citizen(公民)这两个字有非常明确的定义,因此非公民投票法是违宪的。

有关非公民投票法的影响,诉状写道,大约一百万成年非公民住在纽约市,估计非公民选民的人数约为80万,对比纽约市大约500万活跃的登记选民,非公民在未来的纽约市选举中,可能会占选民的15%或更多,这比许多市政选举的胜选优势(margin of victory,简称MOV)要大。除了“稀释美国公民的投票权”,还使非公民能够影响市政选举的结果。

支持该法案的民主党议员认为,《非公民投票法》将使纽约市更具代表性,让这座城市对移民更具包容性。

责任编辑: 李冬琪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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