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贵州省普安县司法局要求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被告的刑事指控需改变前,必须获得政府批准。此举引发律师担忧。(Peter Parks/AFP via Getty Images)
中国贵州省的一个县政府,要求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被告的刑事指控需改变前,必须获得政府批准。此举引发律师担忧。
中国网易(NetEase)网站周六发表的一篇博文称,贵州省普安县司法局直接向律师事务所发通知,要求律师在处理与近期政府反有组织犯罪通知相关的案件时,须向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部门报备;律师在提出被告人涉嫌犯罪应被归类为其它罪行之前,须获得官方批准。
这一要求引发了中国律师的担忧,他们认为政府行政机构试图控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陈述案情的方式。
该通知写道:“如果辩方要改变犯罪的法律定性,必须先向县司法局报备,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提出辩方理由。所有律师事务所务必严格执行此规定。”
在中共政权统治下,司法系统经常被武器化,以推进政权的利益并打击异见人士。
律师质疑政府违法
两名在中国执业的律师在匿名的情况下接受了《大纪元时报》的采访,他们只透露了自己的姓氏,因为担心遭到报复。
来自湖北省的人权律师张先生表示,该县级政府的要求违反了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干涉了被告的辩护权以及律师的独立执业权。
张律师表示:“律师应当依法独立行事,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的非法干预。将行政机关的批准或同意作为使用辩护论点的先决条件,无异于将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查凌驾于法律之上。”
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关于无罪、较轻罪行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然而,普安县的通知要求律师在提出此类辩护论点之前,必须等待司法局“研究并批准”。
北京人权律师刘先生对《大纪元时报》说,政府认为这一要求在其主导的打击有组织犯罪运动中很重要,因为律师可能会质疑证据或检方的具体指控。
“在中国大陆,当局越是把打击有组织犯罪列为一项任务,律师就越有必要质疑证据和犯罪的定性。”他说。
刘律师表示,如果行政机构能够筛选掉他们不认可的辩方论点,那么审判实际上可能只剩下控方的说辞,剥夺了辩方的声音。
“中共发起的‘打击有组织犯罪’等专项运动,对地方官员来说具有明显的政治任务意义。这正好反映出有关的地方当局正在放弃司法公正,这种做法将导致更多冤假错案出现。”他说。
普安县的这项要求在贵州省并非首例,据中共官方媒体“澎湃新闻”2015年的一篇报导,遵义市司法局于2014年底出台了一项规定,要求律师报告他们打算为被告人争取无罪释放或寻求变更刑事指控的案件。不过,该规定在律师向政府提交申诉后被撤回。
普安县这次的要求更进一步,明确规定律师若要改变犯罪的法律定性,必须在法庭上陈述辩护理由前,等待县司法局“研究和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