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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上最大规模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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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三反大杀政治犯

西安康县农民易道均,因住房窄小、阴暗无光,无法张贴毛泽东标准像;小孩呼喊“毛主席万岁”说了一句“哪里能活一万岁”,成“现行反革命”,被县军管会判处死刑,于一九七○年六月枪决。副县长雷云祺、县政协常委张开印、属一九四九年起义投诚后留用的人员。军管会以“反革命”罪将他们枪决。该县“一打三反”中拘捕二五四人,枪决一十七人,判刑十二人,戴“反革命”帽子二十五人,二十人自杀身亡。

一九七○年八月的一天,人口仅三十万的省会银川市近十万人挤满体育场和四周的街道,观看公判“现反”。这天判决的是以十三名青年学生为成员的反动组织“共产主义自修大学”。因一名女性已在关押期间触电自杀,其余十二人,三名“死刑,立即执行”。被枪决者之一的吴述樟年仅二十二岁,最大的罪恶时:曾在《毛主席语录》“再版前言”的“毛主席的指示,一句顶一万句”的旁空处,写过“放屁”二字。

三月二十二日,甘肃省会兰州的万人宣判大会结束后,二十多名死刑犯被架上卡车游街示众,然后到达军警密布的形场。被杀者之一是甘肃师范大学历史系老教授张师亮。因在该系的学术讨论会上他曾批评过毛泽东,认为毛泽东的“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的说法,不妥当、不全面。

二月十七日,江西省会南昌召开万人宣判大会,二十二岁的吴晓飞被枪决。他的罪名是曾写下两篇论文,说文化革命“是一件反常的政治事件”,“人民不管从政治上和经济上说来都得不到一丝好处”;抨击林彪“神化毛主席”,江青“是文化革命中无政府主义泛滥的根源”,对刘少奇的迫害“不择手段、不通情理”等等。

由于中央将判处死刑的审批权下放给各省、市,各地利用此机会杀了很多政治犯。三月间,湖南“长沙当局开了两次大的杀人大会每次处决近百名犯人,其中一半以上是政治犯。”四月的一天,当局又宣布次日将判处六十多名反革命份子死刑。可是,第二天上午九时,有线广播突然通知,宣判大会取消了。原来,中央发现地方杀人过多,需要有所控制,突然收回了判处死刑的审批权。这样长沙的一批反革命份子便幸运地由死刑改成了十五年徒刑。

被冤枉的确实大多数是平民百姓。一九七○年十月,广州军区令员丁盛听说海南岛白沙县一名女医士官朋华在监狱里还写文章骂林彪,便亲自支持会议,将她判处死刑。临枪决前怕她呼喊口号,特用一节竹筒塞进她嘴里,穿上铁丝扎在脑后。比北方枪毙张志新前割断喉管稍为文明一点。

安徽淮南市监狱,“十尺零六寸长□监房里,经常关上十四、五个人,每人只有八寸宽的地盘。……一杀人,就早上四点拉铃,然后用几个高音喇叭放样板戏。然后凶神恶煞般的刽子手就进来拉人:‘你!’‘你!’‘你!!!’惊天动地哭叫,随著是一排摄人魂儿的枪声……。”

由于“清队”、“一打”、“清查五一六份子”三场运动,一个连著一个,江苏省只笼统公布了这三场运动中受迫害的人的总数:“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几十万无辜的干部、组织打成叛徒、特务、现行反革命和‘五一六’份子,加以迫害,成千上万人致伤、致残、致死。”

这场运动的非正常死亡数,也应在十五至二十万之间。

结语

以上谈的仅是文革中的几个大事件的非正常死亡。文革十年间总死亡人数相当高,北京市因冤狱而死的即有九千八百多人。上海被“立案审查”的有二十四万余人,被折磨致死、自杀的超过一万人,被逼疯、打残的更多。至于县以下单位,全国两千余县,平均每个县死亡当在五百至一千人。譬如陕西安康县,文革中“非正常死亡一千三百人。”

官方的统计数字是:“总的估计,因大量冤假错案受到诬陷、迫害和株连的达到一亿人以上。”“去台人员家属”中的冤、假、错冤多达十多万。概而论之,说文革中非正常死亡在二百万以上不会过多。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当代中国研究》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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