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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专制政权的恐吓 不自阉就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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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昨日被控欺诈、申请保释被拒。从四个月前约200警察包围苹果大楼搜查近九小时,到国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还柙逾四个月再讯,这宗所谓欺诈案彰显的是专制政权封杀异议声音的司法暴力。从拘捕检控港台编导蔡玉玲、网台主持杰斯、校园记者邓泽□,到有线电视《新闻刺针》被「杀组」,再到黎智英未判有罪须先囚禁四个月,专制政权向传媒发出的恐吓再清楚不过:要么自阉,要么被杀!

黎智英因诈骗罪被起诉裁判官拒绝保释

专制政权以恐惧为统治工具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将政治体系分为三类:共和制、君主制以及专制。这三类政治体制各有一套统治原则,分别是道德、荣誉和恐惧。即,专制政权是以恐惧作为统治的原则和工具,是由一层又一层的恐惧构成的,市民害怕警察、官员,地方官员害怕中央官员,中央官员害怕最高领导人,最高领导人害怕失去权力,由下到上,没有人不是活在恐惧中。

九七主权移交,香港的政制由殖民地的君主制向中共的专制过渡,统治的准则也由荣誉向恐惧过渡。港人越怀念过往的荣光,统治者就越恐惧失去权利,打压也因此层层加码,送中恶法引爆港人捍卫免于恐惧之自由的抗争,孰料中共又祭出港版国安法,把专制政权的恐惧治港推向高峰。

专制政权要剥夺人民免于恐惧的自由,既离不开司法暴力,也离不开扼杀言论自由。自去年6月至今,警察的滥暴滥捕、政府的滥控滥囚,如果在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环境下岂能持续?如水的抗争、兄弟登山的抗争,瓦解了中共港共一波又一波的打压,成立调查委员会也成为广受法律界、学界、政坛资深人士支持的城中共识。

《老子》云:「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在抗争运动中,死难者引爆的往往不是恐惧,而是同仇敌忾。然而,这个世界本来就有比一死了之更恐怖的折磨。被送中的12个港人,被拘押在深圳逾百日,家人、委托律师连见他们一面都不能,由此形成的恐惧正是中共港共要达到的目的,也是港版国安法的恐怖之所在。街头抗争、国际抗争、议会抗争同时被削弱甚至被消灭,不在于法律的正义、公正,而在于以法治港、法外治人的恐惧。

敢言人士传媒机构势受镇压

专制政权要维护恐惧统治的有效性,必然要抹煞反抗者的怒吼或哀鸣。如果人民有发声的阵地,对司法暴力等白色恐怖的恐惧就会减弱,抗争的斗志就会强化。因此,一切敢言之人士、一切敢言之传媒、一切敢言之机构,都在中共港共镇压之列。

香港立法会在亲共议员把持下,已修订议事规则自阉,但由于自阉不彻底、不足以消灭抗争声音,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由林郑政府出刀DQ民主派议员,令立法会变成没有反对专制声音的橡皮图章。而由民主派主导的区议会,已成为中共港共眼中的乱源,势成下一个开杀目标。

中共施行专制恐惧统治的基础,不外乎枪杆子、刀把子,即军队和公检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在香港就是警察和司法。司法暴力已与警察暴力一样成为制造恐惧的工具,香港司法不再有最黑暗的一天,只有更黑暗的一天。在众志三子被判囚的翌日,又有壹传媒三高层被检控欺诈,黎智英更被拒保释还柙。

香港媒体的染红与自我审查早已并行不悖,但总有人不昧良心,坚持在报章、新闻网站、电台、电视台、社交媒体继续为民发声,因此不容于专制政权。媒体和KOL,不自阉就会被杀。当局拉人封咪已成新常态,封报封网恐怕为期不远。言论自由被禁绝之时,就是市民免于恐惧的自由被完全剥夺之时。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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