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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官表态《反外国制裁法》将列入基本法附件

在欧美就贸易不公、偷盗技术及香港和新疆侵害人权对中共加紧制裁之际,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8月8日表示,将中国人大常委会6月通过的《反外国制裁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实施。

举行抗议活动的香港民众。

在欧美就贸易不公、偷盗技术及香港和新疆侵害人权对中共加紧制裁之际,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8月8日表示,将中国人大常委会6月通过的《反外国制裁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实施,是最自然与最恰当的方法。这是香港将接受反制裁法这一全国性法律的至今最明显的官方表态。

郑若骅星期天在律政司官方博客上说,《反外国制裁法》是全国性法律,属于外交事务,最恰当的方法是将《反外国制裁法》列入基本法为全国性法律而设立的附件三,但有关决定最终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征询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区政府后作出。

郑若骅还对外界担忧《反外国制裁法》的影响表示,其他国家干预中共行使国家主权订立国家安全法,可以联手向别的国家实施“单边”强制措施,并订立“长臂法”,为什么无需承担后果。

作为中共橡皮图章的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10日通过《反外国制裁法》,并公布施行具体反制措施,包括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或驱逐出境等。

随后,美国7月16日再次对中共制裁,此次针对的是7名中联办的副主任,冻结他们在美资产,禁止美国人士与他们往来等。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发表声明表示,中国官员过去一年有系统地破坏香港民主制度、推迟选举、取消当选议员资格,北京削弱香港问责、透明管治和尊重个人自由的声誉,违背香港高度自治50年不变的承诺。

布林肯强调,过去一年香港商业环境恶化,过去长期在中国会面临的法律、财务、营运与商誉风险,在香港也越来越普遍。布林肯表示,面对北京过去一年多来扼杀香港人民民主愿景的决定,美国采取行动作为清楚传达与港人坚定站在一起的讯息。

一周后的7月23号,中共也首次引用所谓的反制裁法,制裁美国前商务部长罗斯及香港民主委员会等7名美方人员和实体,包括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或驱逐出境;查封、扣押、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或限制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另外,党媒新华社7月27日称,在8月17日开始的为期4天的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在香港和澳门的基本法中增加相关条文的议案。

在美国与中共就香港的状况及未来不断冲突之际,在香港引入《反外国制裁法》可能会令许多公司及其雇员陷入两难境地。

责任编辑: 李韵  来源:美国之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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