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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新贵的奢靡腐化生活

—阜成门六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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颇有“文化底蕴”的康生更是在“文革”中“收获满满”,掠夺的图书达34000多册,古玩字画印章等5500多件,其中含有大批宋元版和明版的孤本,还有很多周朝的青铜器。康生为了达到“合法”占有,对一些重要文物都是以从文管处付款购买的形式获得,宋拓汉石经,仅付10元;黄庭坚的《腊梅三咏》,仅付5元。康生还嫌弃文管处工作人员估价太高,指责他们“没有无产阶级感情”。

当时北京有很多收藏名家,康生对他们的藏品都是垂涎已久,“文革”爆发后,唆使造反派以抄家为名盗窃他们的文物。康生曾在邓拓家做客,赏玩过邓拓收藏的善本书和字画,邓拓家被抄后,立即去文物库房“淘宝”。傅惜华是文化界元老,著名藏书家,康生多次跑到文管处询问:"傅惜华的书集中起来没有?"康生侵占的文物涉及齐燕铭、邓拓、阿英、龙云、章乃器、傅忠谟、赵元方、齐白石、尚小云等96名知名人士以及25个单位。

就连最“清心寡欲”,对文化艺术不感兴趣的林彪叶群,也禁不住珍稀文物的诱惑,1968年至1971年间,先后上百次亲自或派人从文物管理部门取走字画1858件,其中一幅是褚遂良真迹,图书5077册,仅支付766元。此外,林家还从故宫“借”来1000多件上等的玛瑙翡翠、象牙雕塑、瓷器、字画等,密密麻麻堆在卧室里,林彪晚年没事的时候,在家里最大的爱好是摆弄从故宫“借”来的精致的八音盒(武建华,2011)。

林彪集团的“大老粗”们也收获不少,根据北京市文物管理部门统计,黄永胜拿走文物342件、图书5702册,吴法宪拿走文物151件、图书620册,李作鹏拿走文物579件、图书1494册,邱会作拿走文物188件、图书1161册。黄永胜夫人还从原广州市市长朱光那里骗取名人画卷77轴、碑帖8册、线装古书3函另510册,献给叶群。

对于一些名家的藏品,“文革”新贵们也不好意思独吞,都顺水推舟做人情,合理分赃。著名画家叶浅予被抄家后,所藏33件名画,林彪获得16件,江青获得古墨、镇尺等3件,陈伯达获得张大干、徐悲鸿画作11件,康生夫获得潘天寿《野趣图》及名贵印章等共9件,李作鹏、汪东兴各获得1件(何满子,2015)。

他们还经常成群结队一起扫荡“战利品”。1970年5月2日,康生率领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陈伯达一起拥进文管处库房,挑选各自喜爱的东西,作为专家的康生,在一旁做专业指点。他们在管理人员面前,恐失身份,还不断假惺惺地互相谦让、彼此赠送。这些行为又跟英法联军、八国联军洗劫圆明园、紫禁城文物有何区别呢?

4.“文革”新贵们不只有物质和生活上的贪污腐化,他们跟任何时代的贪官污吏一样,大搞裙带关系,让自己的权力利益最大化。康生的儿子张子石,“文革”中从青岛市教育局长蹿升至山东革委会常委,之后又担任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杭州市委第一书记;江青所欣赏的京剧演员于会泳、浩亮和刘庆棠都被火速提拔成为文化部长和副部长;王洪文当上中央副主席后,就通知王秀珍开名单,在中央要害部门安排人,他一口气内定了18个副部级以上干部,都是他上海工人造反派的小兄弟(李海文、王守家,2015,第183页);谢富治夫人刘湘屏担任卫生部长、中央委员……

获得提拔的党羽们也像旧社会官僚一样,懂得投桃报李。马天水不断让上海市革委会财务部门给予王洪文)等生活补助费,甚至还给王秀珍等专门拨发“妇女营养费”,王洪文1974年一年获得的特别补助就有4364元,大概相当于毛泽东11个月的工资。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央警卫局查抄王洪文办公室,发现保险柜里有很多信封里装着现金,都是上海一些机关偷偷给他的“生活补贴”,就连王洪文的警卫员也被周到的“照顾”,每月有15元(陈守信,2009)。上海市革委会常委黄涛,每次进京都必须带着东西,先后带去200多块高档手表孝敬给张春桥。1976年,张春桥女儿结婚,特意在上海锦江酒店摆宴席50多桌,收获了大量当时最奢侈的礼品,徐景贤送了一台价值2000多元的西德产彩电,陈阿大送礼金1000元(王守家,2016,第201页)。这些工人农民出身的造反派领袖们,趣味和行为跟他们天天嘲讽的封建帝修资又有什么不同呢?他们仅仅掌握了八九年的权力,就腐化至此,如果让他们坐上几十年江山,会堕落到何种程度!

5.不用说这些中央级的“文革”新贵们过着如此腐化的生活,下面各级得势者也都是。上海造反派领袖徐景贤,喜欢吃进口蔬菜,一次花费9600元;王秀珍为了要几斤特殊毛线,竟开动整个生产线;陈阿大占据两套别墅,其中一套是新康花园15号楼,新康花园是上海最著名的高档洋楼之一,张元济、赵丹等文化名人曾经住在这里(李海文,2015)。更不用说,全国各个地区、县、国有工厂,哪个造反派领袖上位,不是趁机捞一把?仅有记录在案的,1968年至1973年辽宁省发生摧残知青案件3400多起,四川省3296起。这些案件往往都是发生在最基层的团场、连队、生产队,可见基层腐败之普遍严重。

6.所以,“文革”并不是没有贪污、没有腐败的历史特殊阶段,它与任何历史时期一样,获得了巨大权力的阶层,在不受制约的情况下,都会迅速腐败起来。“文革”造反派以反特权、反官僚等级制度起家,但是他们掌权后享受着新的特权,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文革”的贪污腐败告诉我们,它不可能建成一个平等的社会。

“文革”新贵们的腐败程度,丝毫不亚于今天的刘铁男、徐X厚、赖小民之流。如果按照购买力换算,“四人帮”侵占的国家财富,也都是以千万计乃至亿计,如果加上他们侵吞的文物更无法用货币计算。并且那个年代是全民极度匮乏时代,他们所拥有的财富与平民之间的差距,远远大于当代贪污犯与平民的财富差距。

与当代的贪污犯们比起来,腐化了的“文革”新贵们的表现显得更邪恶,更让人作呕:当代贪官最起码不会阻挠老百姓致富过好生活,甚至很多人是企业家或地方开发的共谋,至少为企业发展和地区经济发展做过一些贡献,而“文革”新贵们却是在人民与自己之间搞截然不同的双重标准,一边教唆人民过苦日子,一边自己穷奢极欲。如果老百姓吃好点、穿好点,就要被接受批判,甚至被剃阴阳头,而他们却让自己的物质享受精益求精;如果普罗大众享用西方物质和文化产品,就是崇洋媚外、里通外国,而他们自己却用重金从海外网罗各种物品;如果别人欣赏传统艺术,就是封建余孽,而他们却把文物中饱私囊,这不是极度的虚伪、极度可恶吗?这不是对人民压制、愚弄的极点吗?为什么还有人甘愿受他们的蒙骗,拒绝接受“文革”的真相呢?

7.所以,“文革”时代的中国不是一个平等而纯净的乌托邦。人们感受不到腐败,并不意味着当时没有腐败。人们不了解特权阶层的腐败,跟当时的登峰造极的舆论管制,以及等级森严的社会分层有关,尤其是“四人帮”主管舆论宣传,人们更不可能知道他们的丑闻。

如果以货币作为判断是否贪污和贪污多少的标准,的确“文革”贪污问题不严重。由于计划时代废除了市场交易,取而代之的是为每个阶层量身定制的供给制度,“文革”新贵们无需贪污现金,就可以满足一切愿望。然而,如果他们处于一个市场的环境中,以他们在“文革”中表现的对物质的穷奢极欲,他们贪污的现金也不会输于新“四人帮”们。

如果以贪污为腐败的唯一衡量标准,那么“文革”时期没有现在严重。但是如果把公权力造成的收入和机会不平等也作为腐败的一部分,那么“文革”的腐败则是相当严重,普遍存在的。

人们对文革没有腐败的错觉还有一个原因是:“文革”时期国家政权社会治理主要职能搞计划指令,政府与一个个单元组织——“单位”、厂矿打交道,而不像今天政府的职能已经转型到公共服务,直接跟个人或民营企业打交道。所以,当时个人跟政府和公权直接接触是有限的,远远不如跟单位组织多。但是就当时老百姓跟政府和公权直接接触较多的领域来讲,比如工分、供销、升学、当兵等,这些领域腐败、特权和走后门也是普遍存在的。

“文革”中的腐败问题,应该是“文革”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话题,但是现在还没有人涉足。学界应该重视起来,为人民呈现正确的历史认知。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华夏文摘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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