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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33周年前夕邹幸彤就支联会颠覆案上庭高呼“毋忘六四,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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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周二(31日)就“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上庭,正值六四33周年前夕,邹幸彤出庭即呼喊“毋忘六四,抗争到底!”,又做出“六四”的手势。她更就法官早前拒绝其解除报道限制的申请,提出司法复核,入禀高等法院。

已被迫解散的支联会及三名前正副主席被指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周二再度提堂。“邹幸彤后援会”表示,周二为该案第三次交付提讯,历时大约两小时。三名被告出庭时与旁听人士互相挥手,李卓人和何俊仁高举拳头,而邹幸彤则大喊“毋忘六四,抗争到底!”,又做出“六四”的手势,而旁听席上则有人回应高呼“平反六四”、“撑住”,被保安要求肃静。月初出狱的社民连成员曾健成、支联会前干事梁锦威及一些外国领事亦有到庭旁听。

《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决定,把第一至第三被告,即支联会、李卓人及何俊仁的第四次交付提讯日,定为6月24日下午4时开始,届时邹幸彤也会出席。另外,邹幸彤要求就此案展开的初级侦讯,就排期于8月10日至10月12日进行。

另外,“邹幸彤后援会”表示,邹幸彤已入禀高等法院,就罗德泉早前对报道限制的裁决申请司法复核。

该案受报道限制所约束,按《裁判官条例》第87A条规定,除非裁判官下令,否则除了被告、裁判官、双方律师的姓名、被控罪行或摘要、裁判官有否将被控人交付审讯等基本资料之外,任何人不得报道相关庭审内容。邹幸彤今年4月25日曾提出解除报道限制,但遭罗德泉拒绝。

案情指,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一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违反《国安法》第22及23条,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目前因涉六四集会等多宗案件而正在服刑中。另外,支联会被国安处指为“外国代理人”,包括邹幸彤在内5人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中“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邹幸彤与另外两人将于7月13日进行为期5天的审讯。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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