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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王婆婆遭港警逮捕 一人游行被控“非法集结”

“王婆婆”30日下午被香港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结”为由带上警车(网络图片)

六四天安门事件32周年纪念日将至,香港警方再以限聚令及防疫为由,反对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30日举行“毋忘六四”大游行,以及6月4日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烛光悼念集会。随后支联会宣布取消活动,不过港警30日仍在原定游行集结地点巡查身穿黑衣的市民。经常现身示威场合的抗争者“王婆婆”王凤瑶,独自一人撑起黄伞、高举悼念六四的标语,希望由湾仔步行至西环中联办,但遭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结”拘捕,并带上警车。

据《苹果日报》报导,30日下午,港警在湾仔多个地点,包括港铁站多个出入口,以及游行原订集合起点的修顿球场外“驻重兵”,期间有警察手持两大叠告票簿,向球场内的市民截查,当中不乏身穿黑衣的青年。

2时左右,“王婆婆”王凤瑶独自一人抵达修顿球场外,席地而坐,她手持“32、六四天安门哀歌”的标语纸牌,以及贴有英国旗帜的黄伞,在场警察随即上前将她包围,要求她离开。

之后王凤瑶计划沿原定游行路线徒步至中联办,但一出发便有穿制服女督察贴身尾随,她走路不到5分钟、至晏顿街与轩尼诗道交界时,又被警察截停,之后更一度遭到近30名警察包围。

大约交涉十分钟后,王婆婆获准放行,但至警察总部对面天桥前再次被警方截停。王凤瑶不断表示:“我只一个人,只一个婆婆,为何不让我走”?之后有现场警察指王凤瑶“涉嫌非法集结”,要将她拘捕,之后把她带上警车,并强行没收黄伞及标语。

当时王婆婆只身一人游行,但被警方指控涉嫌“非法集结”,引发香港传媒不满。有记者翻查《公安条例》第18条指出,构成“非法集结”最少要有三人参与,且作出扰乱秩序或作出带有威吓性、侮辱性或挑拨性的行为,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们的行为会破坏社会安宁。而年迈的王婆婆戴口罩独自一人慢慢前行中,仅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根本不符合《公安条例》的定义,质疑港警编制罪名,打压合理抗争的香港市民。

根据《公安条例》第18条,“非法集结”最高可处监禁5年,或罚款5000港元并监禁3年。香港《苹果动新闻》已就事件向警方查询,但截至本台截稿,仍未见警方回应。

近年来,王婆婆经常出现在捍卫香港民主运动现场,成为知名人物,也屡登国际版面,被认为是香港市民精神的缩影。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希望之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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