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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的暴力与大屠杀

2001年7月在纽约召开的“纪念‘文革’发生三十五周年”讨论会上,一位在美国长大的年约14岁的华裔中学生听了北京1966年秋天的“红八月血案”后率直地提问:“当时的北京有没有政府?是谁允许这些‘老红卫兵’杀人的?”全场先是震惊、愕然,继而爆发出一片掌声:这个从小在法制社会里长大的少年的问题如同一个铁锚般的巨大问号沉入思想之海,触及了问题的要害。

一、北京市1966年夏“红卫兵”恐怖行动背后的支持者

二、屠杀行动是“无政府状态”下“造反派”的胡作非为吗?

三、军队在暴力和屠杀行动中的角色

四、领导者的责任

【注释】

在6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中出现了许多暴力行为,一些地区甚至发生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然而,这些暴力与大屠杀却至今仍被刻意掩盖着,不仅官方竭力回避相关的史实,许多知识分子往往也不愿意面对这些问题,结果有意无意地扭曲了历史。在“文革”后的官版文献或“伤痕文学”作品中,人们所看到的只是“四人帮”或个别“红卫兵”、“造反派”在为非作歹;久而久之,国人的记忆中便只留下了“四人帮”的嘴脸以及模糊的“红卫兵”或“造反派”形像,抽象的符号式形像便成了暴力和杀戮的唯一罪人,而“文革”时期的领导人、各级政府机关和群众团体的众多参与者的直接责任却被遮掩了起来,错与非错、罪与非罪的重要历史界限也被刻意地弄得模糊不清了。

2001年7月在纽约召开的“纪念‘文革’发生三十五周年”讨论会上,一位在美国长大的年约14岁的华裔中学生听了北京1966年秋天的“红八月血案”后率直地提问:“当时的北京有没有政府?是谁允许这些‘老红卫兵’杀人的?”全场先是震惊、愕然,继而爆发出一片掌声:这个从小在法制社会里长大的少年的问题如同一个铁锚般的巨大问号沉入思想之海,触及了问题的要害。

一、北京市1966年夏“红卫兵”恐怖行动背后的支持者

了解一些“文革”历史的国人往往认为,1966年8月发生在北京市的“红色恐怖”只是由中共高干子女组织的第一批“老红卫兵”的过激行为。这些“老红卫兵”在校园里以“批斗”为名杀戮教师;在社会上以“抄家”为名抢掠市民的财产,以“阶级斗争”为名残杀所谓的“牛鬼蛇神”;又以“遣返”为名,把近10万居民强行赶出北京押往农村。仅据官方非常不完整的统计材料,当时至少有33,695户北京市民被抄家抢掠,有85,196人被驱赶出城。此风很快在全国各大都市蔓延,多达40万的城市居民被“遣返”到农村或边远地区。[1]

然而,后来披露的一些历史档案表明,这类的“遣返”行动其实是中共早在1962年就开始安排的大规模政治迫害运动。“文革”前担任市长的彭真就公开讲过,要把北京市的居民成分纯净为“玻璃板、水晶石”,即把所谓“成分不好”的居民全部赶出北京。[2]1966年5月15日,在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5.16通知”发布前夕,毛泽东发出了“保卫首都”的指示。周恩来叶剑英立刻上书毛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提出“成立以叶剑英为组长,杨成武谢富治为付组长,刘志坚、李雪峰、汪东兴、周荣鑫、郑维山、傅崇碧、万里、苏谦益参加的首都工作组,负责保卫首都安全工作,直接对中央政治局负责”。[3]5月16日宣布打倒所谓的“彭、罗、陆、杨反党集团”后,这个工作组采取了一系列“保卫首都安全”的措施,除了自5月18日起调63军的189师和65军的193师进驻北京各要害部门及所有的宣传机关之外,工作组还有一个长期计划,即通过公安局大规模遣返驱逐所谓的“成分不好”的居民。[4]如此便不难理解,为什么在“红八月”当中“老红卫兵”任意对北京市约占居民2%的人抄家、杀戮、遣返,不但未被政府阻止,相反还得到了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上述“首都工作组”的副组长、公安部长谢富治当时曾公开要求公安干警不要去阻拦“那些事”(指“红卫兵”的乱打乱杀),要为红卫兵“当参谋”、“提供情报”。[5]

下面通过两个案例,说明国家机器当时是如何指导或参与“文革”中的暴力与屠杀事件的。

案例之一:在北京市1966年“红八月”期间大红罗厂南巷20号发生的一件骇人听闻的血案中,韩模宁一家五口被与其素不相识的“红卫兵”残杀身亡,据国内学者调查,将这些“红卫兵”引到韩家行凶的是当地派出所的民警罗某。[6]负责当地治安的片警敢于领人行凶杀人,且血案发生后听任凶手扬长而去,这肯定不是民警个人的自行决定,他显然是奉有上级指令的,否则绝不敢如此胆大妄为。那么罗某背后是谁呢?答案不言自明。

案例之二:1966年8月25日,北京第15女子中学的“红卫兵”去橄榄市附近广渠门大街121号的房主李文波(小业主成分)处抄家,这些“飒爽英姿”(实为杀气腾腾)的女“红卫兵”们翻箱倒柜、掀开屋顶,殴打李文波、刘文秀夫妇,逼他们交出根本不存在的“枪枝、黄金”,甚至还不准刘文秀上厕所。李文波在忍无可忍中拿起菜刀抵抗,于是被当场活活打死。[7]据一位大陆学者的调查,又是当地的片警和居委会把那些女“红卫兵”引到李文波家中行凶的。[8]

该血案发生后不久,周恩来在接见红卫兵时的讲话中将李文波的抵抗指为“反动资本家对红卫兵行凶”[9];接着周恩来又下令,由北京市法院于1966年9月12日以“行凶杀人”的罪名将李文波之妻刘文秀判处死刑。其实,就连当时参与行凶的“红卫兵”都没有说刘文秀本人有“行凶杀人”行为。此后,周恩来还下令由政府出面组织“红卫兵联络站”大肆抄家,并直接派解放军保护“红卫兵”的抄家行动。这样,“红卫兵”的暴力和杀戮行为就得到了国家机器的直接指导、支持和保护。得到政府鼓励与支持的“老红卫兵”们更加肆无忌惮了,他们竟然把迫害、凶杀案件誉为反抗“阶级敌人的报复”的“榄杆市前洒碧血”事件。接着,“老红卫兵”们以打击“阶级敌人的报复”为名,掀起了新一轮更疯狂的杀人高潮。李文波夫妇被害血案在1981年已经被平反,但无论是当时参与行凶的“红卫兵”,还是公开动用国家机器为“红色恐怖”助威的中共主要领导人,都未承担任何责任。

“红八月”期间在北京主持杀戮行动以及驱逐近10万城市居民的臭名昭著的“首都红卫兵西城纠察队”,是在周恩来的“亲自关怀”下成立的;他们的“通令”是由周恩来的亲信周荣鑫(国务院秘书长)、许明(国务院付秘书长)、李梦夫等人修定后公布的。[10]不难看出,中共上层早已决定了所谓的“净化北京”的大规模政治迫害计划,而1966年8月“老红卫兵”不过是为当局所用,他们充当了打头阵的法西斯式“冲锋队”而已。可是,到了1967年初,“老红卫兵”也被中共抛弃了,不少人还被宣布为“联动分子”而入狱。

由于被强行抄家、殴打和驱逐的近10万居民不断上诉,1967年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公布了“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后返京人员的处理办法”,中共中央1967年101号文件将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的这一文件转发全国。这一“通告”仍然声称,所谓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地、富、反、坏、佑分子(包括摘了帽子后表现不好的)”、“查有证据漏划的地富反坏份子”、“坚持反动立场的资本家、房产主”和“被杀、被关、被管制、外逃的反革命分子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等不得返回北京。由此可见,对北京市居民的抄家驱逐是中共中央的既定决策和预谋,并非“红卫兵”的一时过激行为。

二、屠杀行动是“无政府状态”下“造反派”的胡作非为吗?

对于“文革”中的暴力和屠杀还有一种流行的错觉:这些大都发生在“造反”运动兴起而造成的“无政府状态”阶段,杀人者大都是所谓的“造反派”。但美国斯坦福大学的著名中国问题学者沃尔德(Andrew Walder)教授和他的助手苏扬博士根据80年代以来中国出版的数千种县志提供的资料统计,“文革”中死人最多的时期,既不是因“造反派”“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中共各级政权瘫痪的1966年底,也不是“造反派武斗”最盛的1967年,而是各级“革命委员会”(当时各级政权机构的名称)已经建立、毛泽东恢复了对国家机器之严密控制的1968年。[11]

笔者以为,还可以对这两位学者的重要发现作一点补充:在全国著名的大屠杀案件中,滥施暴力、血腥杀戮的凶手大多是军队官兵、武装民兵和各级党团骨干,这些人无疑是国家机器的代表,而他们的屠杀和暴力行动则可被视为国家机器的行为,即政权对公民的直接杀戮,所谓的“暴民政治”只不过是国家机器行为的一种结果和延伸而已。

以北京市大兴县的屠杀案件为例,此案发生在1966年8月,当时原北京市委主要负责人下台了,新的北京市委刚成立不久,这时并非权力的“真空期”,何况各区、县委并无人事变更。据现在可查到的档案材料显示:这一屠杀行动起源于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局的局务会议,会上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不久前在北京市公安局干部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其讲话要点是:(1)公安机关不要出面制止红卫兵的暴力和杀戮,“我们过去的许多规定都不适用了”;(2)“群众打死人,我不赞成,但群众对坏人恨之入骨,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3)公安干警要为“红卫兵”的抄家暴力“当参谋,提供黑五类的情报,协助抄家。”会后大兴县公安局立即闻风而动,制定了在县内发动群众屠杀“黑五类”的计划。[12]据调查,大兴县的屠杀行动固然受到北京市区“红八月”杀戮的影响,而直接的指令则来自县公安局,组织杀人行动的是公社的主任、党委副书记,动手残杀“黑五类”、连孩子都不放过的则大都是民兵。[13]

这种实际上由政权机构策划的对所谓的“阶级敌人”乱打乱杀的现象,1967年至1969年在农村不少地方都出现过,尤其是在各级“革命委员会”成立以后的所谓“清理阶级队伍”等政治运动中。这个无法回避的史实在湖南道县、邵阳县、广西宾阳县的大屠杀案件中也得到了印证。在道县的大屠杀中,组织者是县政府人民武装部部长(现役军人)刘世斌、县委付书记熊炳恩等人,执行者是各区、各公社的人民武装部部长和民兵。广西宾阳的大屠杀则由军代表兼县革委会主任王建勋直接指挥“公检法”系统和当地驻军实施。

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参与屠杀的人都是党员,还有很多“积极分子”因在屠杀中“表现好”而得以入党,至今仍或多或少地享受着党员身份所带来的权力和利益。例如,1968年广西自治区当局以执行中央的“七·三”、“七·二四”布告为名,对反对派“四·二二”群众团体实行武装大剿杀,当时除了有数万军人奉命参与行动外,最积极杀人的竟多是共产党员。“文革”后官方内部出版的《广西文革大事年表》披露:“据后来不完全统计,在‘文革’中突击入党的就有20,000多人是入党后杀人的,有9,000多人是杀人后入党的,还有与杀人有牵连的党员19,000多人”。[14]单是从这个“不完全统计”就可以看出,广西有将近48,000名共产党员是杀人凶手。

责任编辑: 李广松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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