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施的是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制。民众获得的只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城市住宅土地使用权的最长使用年限是70年。但是土地使用权上的住宅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只有5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和50年的住宅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就有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按照规定,50年的住宅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即将结束时,需要对住宅建筑进行质量安全鉴定。根据不同的鉴定结论,有以下三种选择:
第一:重新投资进行维修,延长住宅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
第二:拆除重建;
第三:废弃。
这三种选择,都对房屋所有者有重大的经济损失,其中以废弃损失最大。当中国民众认识到这50年的住宅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和70年土地使用权的矛盾时,人们开始认识到中国的住房私有权和私人土地使用权的结合,是远远不能和美国、德国等国的土地(包括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等)的私有权相比较的。土地私有制的优点远远大于土地国有制。
另外,对建筑物的使用年限,中国《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中也有规定:
其规定与《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的规定一样,但是与中国《住宅项目规范》2025年版中的设计工作年限的规定就不一样。中共为了推出“好房子”,在法规的制定上已经是顾头不顾屁股了。虽然2005年版的《住宅项目规范》已经随着2025年版的《住宅项目规范》出台而作废,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等条例依然有效。
2025年版的《住宅项目规范》中规定,住宅建筑的建筑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50年。只是给出了设计工作年限的最低值,而没有给出设计工作年限的最高值。这是建筑规范制定中所不许可的。这样的规定,今后会带来许多司法纠纷,矛盾就集中在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50年的规定上,60年、70年、100年、150年都符合这个规定。
《住宅项目规范》2025年版引入“设计工作年限”的新概念,将再次引发民众对70年的土地使用权和不低于50年的住宅建筑设计工作年限之间矛盾的关注,更深刻地理解城市土地国家所有的弊病,而加快中国房地产价格的下调。
六、27层以上住宅建筑的价格将断崖式下跌,无人问津
新出台的《住宅项目规范》第3章居住环境第3。1节对空间环境做如下强制性规定(笔者注:表中的许多数值是错误的,不在这里论述):

今后中国住宅建筑按层数分为五类:低层(1至3层);多层I类(4至6层);多层II类(7至9层);高层I类(10至17层);高层II类(18至26层)。
就是说,2025年版的《住宅项目规范》只适用于1至26层的住宅建筑。27层和27层以上的住宅建筑,今后不能也不可能再建了。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因为没有具体的项目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