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因为战乱,也不是因为饥荒,而是因为一顶铁冠加身,一系列莫须有的罪名,我便经历了三年逃亡生活。
1960年夏天,我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毕业。由于始终做不出令人信服的悔罪状,仍然是“带帽右派”。结果,被发配到“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的贵州,在农学院图书馆当了一名图书出纳员。我是调干生,上大学之前就结了婚,爱人在山东潍坊钢铁厂工作。有一天,市委组织部一位部长,到她的厂里视察,见她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困难很大,而丈夫远在八千里外的贵州。这位好心的部长,认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是人才,而且不会有什么历史问题,没有调阅档案,便一纸调令,将我调回在山东潍坊。此前因为爱人老实心窄,我落难的事,一直没敢告诉她。回到潍坊后,才知道调回了个右派。爱人啼哭,组织部后悔,手捧刺猬没处搁,便让我到发动机厂干了车间统计员。我当年干过会计,算盘打得溜熟,工作完成的自然十分漂亮,工人对我也满有礼貌,不少人甚至称我“老师”。由于不会向顶头上司低声下气,更不知道送礼联络感情,不到一年,便被赶出办公室,撵到装配车间当了搬运工。
装配车间的头头,并没有歧视我,反而把我这个大学生真的当成了“人才”,放心地让我搞宣传。每天下了班,我便忙着写黑板报,写标语,编文艺节目,画壁画,常常忙到七八点钟才回家。甚至登上脚手架,画过两丈高的伟大领袖像。我就地取材以技术革新为主题,编写了一出三场吕剧《迎春曲》,自编自导自己伴奏,正式演出获得好评,给车间争得了荣誉。满以为不分黑白、班上班下地忙活,能得到个“确实改恶向善”的好评,早日摘掉铁冠,给老婆孩子减少一点精神压力。四清工作队进了场,仍然让我做宣传工作。直到“清组织”,才让工人与我划清界限,从此被冷到一边儿。
不料,“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一来,我这个十三岁当儿童团长,十四岁参加革命、刚刚三十四岁的“老右派”,顿时陷入了灭顶之灾。抄家,挂牌,敲锣游厂,坐喷气式,成了家常便饭。紧接着又成了“右派翻案集团”的成员,隔离审查,逼迫交出黑后台。
原来,六十年代初,市委统战部曾组织全市右派集训,勉励加速改造,争取早日回到人民队伍。文革初期,有几个人率先要求平反冤案。结果,参加集训的老右,统统成了翻案集团的“成员”。其实,自从集训结束后,从未与带头“翻案”的人见过面,但无人相信。有口难辩,昼夜逼供,一关就是三十三天。不久,又落入了另一个更加可怕的旋涡——“叛国投修集团”!
铸造车间有一个姓丁的部队转业干部,因为“男女关系”问题,曾被劳教三年。牛棚开张,他自然成了其中的成员。有一天,他跟我一起搬运时,偷偷问我:“喂,如果不想被整死,敢不敢走人?”我愣在那里,心怦怦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革命风暴席卷全国——往哪里走?”
“苏联。我在部队开过车,技术很过硬。到了边境一带,偷一辆汽车,保证可以冲过去。”
“那些边防军是干什么的?没听说,前几天游街的犯人中,就有一个投修未遂的,判了死刑吗?那岂不是自取灭亡!老兄别想入非非了。”我无比恐惧地拒绝了他。
两年后的一天,他在废铁场碰到我,开玩笑地问:“老右,最近挨斗了没有?”我高声答道:“平安无事。”孰料,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我俩的对话,被不远处的一个青年听了去。一个小时后,我就被关进了黑屋子。立刻被解去裤带、鞋带,三班人轮流看守。专案组白天审问,夜间“加温”。逼着交代“新犯下的罪行”。自从落入右网,我虽然心下不服,却一直强迫自己认罪,拼命劳动,努力改造自己。见到年轻工人破坏公物,我都是好言劝解,哪里来的“新罪行”?顽固对抗就“加温”。不仅拳脚交加,甚至挥起了铁棍。几天下来,已是腿不能走,腰不敢直,耳朵被撕破,右眼差点被一个叫李加明的看守戳瞎,左腿膝盖被他用铁棍打伤……可是,他们急于报捷的战果,始终没得到。于是花样翻新——“熬鹰”。三天三夜不准睡觉。逼着一刻不停地高声朗读《毛选》。读着,读着,我便传出呼噜声。一顿劈头盖脸地“醒脑”后,还要继续读下去。
直到这时,我仍然不知道自己犯下了什么“新罪行”。一天,专案组来了新花样:逼迫交待最近与外车间什么人交谈过。我立即想到了与在铸工车间劳动的丁毅,曾经说过一句“平安无事”的话。话刚出口,我从打手们的脸色上看出,口供说到了点子上。方才意识到,是那个听到我们谈话的积极分子向上面作了汇报。那年月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他们认定那是在“订立攻守同盟”!尽管如此,一连几天,我仍然不想交代两年前丁毅说过想外逃的事。反复强调“平安无事”之类的问答,是黑五类经常的用语。但从他们有针对性的诱供中,我知道丁毅已经“缴械投降”了。从心里埋怨丁毅软弱,一个人的一闪念,已经过去了两三年,有什么罪行可言?干么要交代?既然“顽固到底”已经没有意义,我只得交代了当年他的谈话。但强调,而且已经两年多了,他一直在老老实实地干活,足以证明那不过是他一时糊涂,不是成熟的思考。打手们如获至宝,立即命我写下“口供”。从此只看押,不再刑罚。一个月后,把我从黑屋子放出来,回到车间劳动,但仍然不准回家。直到这时,我才知道,自己成了“叛国投修集团要犯”。这案子,成了轰动全市的大案要案。而“主犯”丁毅关押不到三天,不仅交代了“罪行”,一个在劳教所“锻炼”过三年,一米八五的大汉,竟然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在看守的眼皮子底下,在厕所里拣到一块破灯泡小玻璃片,悄然割断了股动脉。等到决定送医院抢救,已经晚了,他死在去医院的路上。
















